先秦儒家文献中的“性”(1)
在目前有关中国先秦时期的传世文献和出土简帛资料中,笔者还没有发现写有“性”字(从心从生)的原始材料。1993年出土郭店楚简中的“性”字写作:(《语丛·二》第10简)、(《语丛·三》第68简)、(《老子》丙第2简)、(《缁衣》第5简)、(《成之闻之》第26简)、、(《性自命出》中的“性”虽然有细微的变化,但是基本上都是同样的造型),就是现代汉语中的“眚”字。《语丛》中的“性”写得较为写实,从生从目,上生下目,而在《老子》、《缁衣》、《成之闻之》、《性自命出》中则较为飘逸。2001年11月出版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一册中的“性”字,也写作“眚”,但是,造型上已经发生了变化:、(《孔子诗论》第16、20、22简)、、(《性情论》中的“性”,全部写成这个样子),这可能是书写手法的不同导致的(但也可能是“省”,见下文的诠释)。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部出版物中,百姓的姓也写作“眚”。百姓的“姓”字,据徐灏《说文解字注笺》云:“姓之本字谓生,故古通作生,其后因生以赐姓,遂为姓氏字耳。”《白虎通》又曰:“姓者,生也。人所禀天气所以生者也。”故《管子·君臣上》载:“道者,诚人之姓,非在人也,而圣王明君善知而道之者也。”戴望《管子校正》注曰:“姓,生也。”《国语·周语中》载:“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嬻姓矣乎?”韦昭注曰:“姓,命也。”所以,姓与生、性,本来相通,都写作“眚”。另外,《說文解字》曰:“省,视也,从眉省从屮。”由于这个“省”字在甲骨文中写作“” 从屮从目,会意字;睡虎地楚简中将这个字完全写成了从生从目、上生下目的“” ,与郭店简中的“眚”几乎一样了。值得注意的是,在金文中,如舀鼎,盂鼎等等铭文的“省”,可以通“生”。由此可见,在当时,省、眚、生、性、姓,都是相通的。 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就不能够绝对地断定这个“眚”字到底是形声字、会意字,还是假借字了。[①] 但是,笔者不能不提出一点疑虑,向专家们请教。从汉字之造字的表意体系角度,完全看不出这个从生从目的“眚”字有任何有关眼病的暗示。《说文解字》的“目病生翳也”的界定未必就完全囊括了先秦时期所有的义项。倒是“眚”(包括“省”字)之从生从目的上下结构,给人在理解“性”之本义上有深刻的启发。从生,表示生命,是不言自明的;从目,实际上也大有讲究。《孟子·离娄上》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所以古人一开始就把“目”当成了心灵的窗户。《礼记·郊特牲》曰:“目,气之清明者也。”《韩诗外传》曰:“目,心之符也。”《释名》曰:“目,默也,默而内识也。”都是在讲“目”与“心”有一种天然的联系。这难道就是郭店楚简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书中将“性”都写成了“眚”(省)字的原因?笔者推测,这个从生从目的“眚”字,很可能就是当时性情之“性”的本字,是后来儒家的教化势力加强之后,以从心从生的“性”字才代替了“眚”,而“眚”之本字却不好闲置,故挪作他用了。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测,没有进一步的材料作为佐证。不过笔者就此字的这一想法,向庞朴先生请教时,庞先生也说很有可能。庞先生写过一篇题为《郢燕书说》的文章,专门研究郭店楚简中的心旁文字,对我们研究先秦儒家的性情思想是很有价值的。[②] 李天虹博士说:“郭店简里的性,并作眚,属于同音假借,本不足为奇。但郭店简从‘心’之字很多,而与心颇有关联的‘性’字却均用不是从‘心’的同音字来替代,似乎有点特殊。”[③] 但是,为什么特殊,李博士却没有深究。笔者也认为,这确实是特殊得很。但是,在一篇讨论“性情”的文章里面,通篇不用本字,却只是用假借字,就不是不足为奇,而是非常奇怪的事了。而且这种状况一直至少拖延到了整个先秦时代的终结。笔者认为,《性自命出》中的性,没有写成从心从生的“性”,而是写成了“眚”(先秦文献中的“情”字,时而写作“青”——,时而写作上青下心的“情”——),关键原因在于这两个哲学范畴中蕴藏着深厚的宗教性,它们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天赋性、天生之质。“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的判断说得再清楚不过了,“性”是一种内涵在人的生命之中的,只有通过心志物取才能表现出来的生命原体,因此,它不能与后天的心志教化之“心”,混同在一起。从心从生的“性”字,完全是后期的概念。傅斯年先生在其《性命古训辨证》中说,先秦时期《诗经》、《尚书》、《论语》、《左传》、《国语》、《孟子》、《荀子》、《吕氏春秋》等典籍“之言性,皆不脱生之本义。必确认此点,然后可论晚周之性说矣”,这是值得商榷的观点,但是,他说在字的形体上,先秦时期并没有从心从生的“性”,现在看来,十有八九是对的。[④] 可是,其原因并不是他所说的“不脱生之本义”,而是在于先秦时期的人们习以为常、日用而不知的“天命观”、天人观以及对人之性的独特理解。 中国先秦时期的“天命观”,贯通天地神人,是儒家性情思想的灵魂,它不仅使人的精神世界具有了超越的情怀,而且即便是凡俗的伦理生活中,也赋予了它以丰富、高远的内涵,这使得人们的生活避免了枯燥与繁琐、庸俗与无味,一下子就进入到了豁然开朗、空明澄澈的境界。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的性情思想正说明了这一点。为了彻底把问题弄清楚,我们还得把研究的触角延伸到遥远的甲骨文与金文的时代,从头开始说起。 一、“性”范畴原始 甲骨文中没有性字,只有“生”字。“生”字在甲骨文中作,象草()从地()下生长出来之形,属会意字。本义为名词。引伸为正在生长。因此,甲骨文生与死相对而言,有活的意思:“”(生鸡)(乙1052)“”(生鹿)(粹951)。这是用象形、会意的办法来表示一个较为抽象的意义。卜辞中,生字有时加在表示月份的月或某月之上,以表示时间,如“生月”、“生八月”、“生十一月”等等,确切的意思目前尚未明了,但是表示将来时,则是肯定的。[⑤] 用生来表示时间,属于假借字。这足见甲骨文时代的人们已经认识到,生长是一个生命延续的过程,因此,生命在不同的时期就有不同的内涵。值得注意的是,这说明在甲骨文之后,从心从生的“性”字还没有出现之前,在“生”字的形体之下,人们可以随时地根据自己对生命、性情、欲望等的理解不同而赋予“生”以新的意义。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对这一时期的“生”字就不能一成不变地全部诠释为生长之生、生命之生,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人类的认识水平是不断提高,不断发展的,认识上的不断深化,是“性”,作为一个哲学上的范畴,不断丰富、并且最终出现的前提。 殷周两季的金文中没有“性”字,也只有“生”字。其字形与甲骨文的“生”字一样,只是有时多一横,作“”(《颂》、《齐子中姜镈》等),但是,内涵有重大的扩展:“用求考命弥生。”(镈)傅斯年先生以孙诒让之《古籀拾遗》、徐中舒之《金文古辞释例》为据,言此“弥生”为“祈求长生之词也”。深究当时中国文化祈求长生的历史背景,笔者以为,这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但是,问题在于傅先生在叙述镈的铭文时还说了一句“按,金文之‘弥厥生’即《诗·卷阿》三见之‘弥尔性’。” [⑥] 为了便于讨论,笔者现将《诗经·大雅·卷阿》全诗抄录于下: 有卷者阿,飘风自南。岂弟君子,来游来歌,以矢其音。 伴奂尔游矣,优游尔休矣。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似先公酋矣。 尔土宇昄章,亦孔之厚矣。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百神尔主矣。 尔受命长矣,茀禄尔康矣。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纯嘏尔常矣。 有冯有翼,有孝有德,以引以翼。岂弟君子,四方为则。 颙颙卬卬,如圭如璋,令闻令望。岂弟君子,四方为纲。 凤皇于飞,翙翙其羽,亦集爰止。蔼蔼王多吉士,维君子使,媚于天子。 凤皇于飞,翙翙其羽,亦傅于天。蔼蔼王多吉人,维君子命,媚于庶人。 凤皇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菶菶萋萋,雝雝喈喈。 君子之车,既庶且多。君子之马,既闲且驰。矢诗不多,维以遂歌。
程俊英、蒋见元先生说:“这是周王与群臣出游卷阿,诗人陈诗颂王的歌。”“从内容看,这是歌颂周王礼贤求士无疑。”而且对《卷阿》一诗也分析得相当透辟:“全诗十章,首章以‘来游来歌,以矢其音’领起,末章以‘矢诗不多,维以遂歌’收束,首尾呼应,神气完足。中间八章,叙出游则祝颂并起,叙求贤则赋兴兼用,布局匀称谐调。单凭这一点,亦可证明这不是周初的创作。”[⑦] 应该说,从诗歌之布局方式、表现手法和艺术水平来确定诗歌作品本身诞生的时代先后,这是最靠得住的结论了。这个结论的潜在话语是,由殷商之自然宗教转变成西周之伦理宗教后,“德”,作为一种上达天命的人性内涵被时代凸显了出来。殷商时期匍匐在喜怒无常的“上帝”脚下,人只能祈求上帝赐予符命,所以要祈求长生;而现在,人已经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与“天”对话了,由于自己心中之德的显发,人的精神面貌已经大为改观(《周书·康诰》:“天畏棐忱”)。所以,从思潮的发展规律来讲,在中国哲学史上,人的性情之“性”,不论是种属的概念,还是个体的概念,都已经在与“德性”精神的相互映衬之下,早就诞生了,尽管这时的“性”字还写作“生”,或是写作什么别的字。对此,我们只有在由善恶不分的“上帝”向劝善罚恶的“天”的转化、由百神之君的主宰之“天”向义理之“天”的转化过程中才能够真正感悟到这种时代思潮的改变。况且,《毛诗正义》把“岂弟”释为“和乐平易”,历来没有任何争议。这是一个有关性情的词。反复阅读《卷阿》全诗,我们无不被它灵动飘逸、轻松和乐的气息所感染。我们知道,人之是否长寿并不能说明一个人的贤德优秀。只有具备丰富的知识、高尚的品德、高远的追求的人士才是周王要去礼遇的人。笔者在此要说明的是,既然上一句说的“岂弟君子”是讲“和乐平易”之性情的,怎么下一句又讲延长寿命呢?既然这是一首歌颂“礼贤求士”的诗,必然就会在诗歌中始终把德性精神的追求放在显著的核心位置。所以,郑玄笺曰:“弥,终也。”又曰:“乃使女终女之性命。”虽然有不尽意处,但是,傅斯年先生说“此处之性字必为生字明矣”,“俾尔弥尔性”,“即谓俾尔终尔之一生”[⑧] 的说法实在是与《卷阿》的文本意义有较大的距离。 二、《尚书》中的“性” 《尚书》中的“性”凡五见,《汤诰》有“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太甲》有“习与性成”,《西伯戡黎》有“不虞天性,不迪率典”,《召诰》有“节性,惟日其迈”,《旅獒》有“犬马非其土性不畜”。其中只有《西伯戡黎》与《召诰》是今文,其他三篇都是古文。历来学者们以为,今文的真实性较大,古文的真实性较小。《汤诰》、《太甲》、《西伯戡黎》属于《商书》,根据陈来先生的《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一书,我们可以知道,西周人对《商书》有过重大的调整与删改,其目的是为了让思想都统一到西周的统治者这里来,因此,在现在的今、古文《商书》中都有一些殷人本来不可能具备的思想;另外,东周人又对所有《尚书》的内容进行过进一步的调整和改削,注入了当时的人们以为最符合他们意愿的东西。[⑨] 所以,现在我们在对《尚书》中的五个“性”字进行分析的时候,就不可能在时代的划分上弄得非常清楚,而且,难免就会与此后的某些思想家的思想联系起来。这是《尚书》成书过程的特殊性导致的特殊结果。 《汤诰》的“恒性”与《西伯戡黎》“天性”说的实际上是一回事,虽然这两个概念的界定角度和理论指向是不同的,后者是就人“性”之生发处着眼,前者是就人“性”之修持上着眼。但是在具体的文本中,理论的思路是一致的。“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尚书正义》说:“天生烝民,与之五常之性,使有仁义礼智信,是天降善于下民也。天既与善于民,君当顺之,故下传云,顺人有常之性,能安立其道教,则为君之道。”这后面的两句,就是指的“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在注释《西伯戡黎》之“天性”时写道:“天性,谓天命之性,仁义礼智信也。”[⑩] 其思路与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的“性自命出,命自天降”,《中庸》之“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在思想理路上是相同的,只不过《性自命出》与《中庸》的理论更加精致罢了。降字,在先秦儒家的著作中,是一个特殊的概念,在《尚书》中居然总共用了48次之多,现选取几例如下: 后胥慼鮮,以不浮于天时。殷降大虐,先王不怀;厥攸作,视民利用迁。(《商书·盘庚》) 猷大诰尔多邦越尔御事,弗吊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周书·大诰》) 天降威,用宁王遗我大宝龟,绍天明。(《周书·大诰》) 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周书·酒诰》) 君奭!弗吊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周书·君奭》)
值得注意的是,《尚书》中的“降”基本上都是与这些引文一样,叙述由天而降的天命灾祥、吉凶祸福的,它们说明先秦儒家天命性情的由天而下贯于人,而人又仰承于天,回旋互动的理论模式,早在《尚书》中就已经出现了。我们通过《左传》和《孟子》化解《尚书·泰誓上》中“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的句子为:“天生民而作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襄公十四年》)以及“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梁惠王下》)的细微改动,就可以深刻地了解到,《尚书》的性命由天而降,人间君、师又从而教化之,以保其天性、恒性的理路对后代的儒家有多么大的影响![11] “恒”字在儒家经典中有一条贯穿始终的传统,它是专门用来形容心性的。在《论语》中“恒”字凡4见:“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亡而为有,虚而为盈,约而为泰,难乎有恒矣。”(《学而》)“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子路》)在郭店楚简中,“恒”字除引用了上述孔子引用过的话以外,《尊德义》还有“凡动民必顺民心,民心有恒,求其永”。《性自命出》又曰:“未言而信,有美情者也。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更为醒目的莫过于《孟子·梁惠王上》中的活用:“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尚书》中的“恒性”,在《尊德义》和《孟子》中都变成了“恒心”,我们是否可以从这种细微的变化中感受到“心”与“性”之间的某种发展、变迁的秘密,并且进而窥视先秦儒家的性情思想中,性情与教化之间日益密切的关系呢?在笔者看来,“恒性”的指向是人从天而降的本始主体,反身而诚,回归天性的纯朴与厚道;而“恒心”的指向则多侧重于后天的修为、践履和义理性的道德提升。由“恒性”而“恒心”的理论倾斜,正说明了先秦儒家教化在中国社会不断深入人心的发展。 《太甲上》曰:“兹乃不义,习与性成。”原话的意思是说,如果长期多行不义,就会影响人的性情。但是,这句话如果反过来说,那就是,如果人们长期居仁由义,修习儒家的道德礼仪,耳濡目染,就会俯仰屈伸皆合于天地之性。因此,这里的“成”字,我们不妨把它理解为相辅相成的意思,更可以视为孔子之“成人”之“成”。也就是说,性虽然上承天命,禀赋天成,非人力所能改变,但是注重教育,注重后天的习染,性,就是可以养,可以化,可以成的。《礼记·月令》曰:“习合礼乐。”可见“习”在后来的儒家那里,成了专门锻炼性情的手段。习礼、习乐,都只是途径,其目的都是为了习性、养情,习天地之性,养中正之情。“习与性成”与《召诰》的“节性,惟日其迈”[12] 是相通的。习性,是为了成性,成就天地之性;而天地之性的本质在于“和”。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引《吕氏春秋·重己篇》“节乎性也”之注云:“节,犹和也。性者,天命五常之性。”“和”,就是调和,中和,进而言之就是节制、限制,再引申、延展之就成了改造。《召诰》中的原话是“今休,王先服殷御事,比介于我有周御事,节性,惟日其迈。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用现代汉语来表达,当为:“现在一切都还顺利,我们的大王很重视任用殷商的旧臣,要使他们亲近我们周朝的大臣。我们要节制、并且改造他们的习性,使他们的性情每天都有所改造、提升。大王要谨慎地做自己的事情,不可不敬德啊。”所以,由上下文意可知,召公的话,实际上是一箭双雕的。根据先秦时期人性思想发展的轨迹,我们不会忘记,《论语》的“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学而》),《中庸》的“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虽然它们先后时间不同,理论层面和指向也不一样,但是,都是《尚书》“习性”、“节性”基础之上不断深化的结果。 《旅獒》“犬马非其土性不畜”中的“性”字是从物性的角度来使用的。这是应该引起我们高度注意的一个重要的现象。它的思想前提是人性与物性的对举。只有在认识到万物皆有性,狗有狗性,牛有牛性的时候,人类自己才有可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种属之“性”。《大戴礼记·易本命》曰:“万物之性各异类:故蚕食而不饮,蝉饮而不食,蜉蝣不饮不食,介鳞夏食冬蜇。龁吞者八窍而卵生;咀嚾者九窍而胎生。四足者无羽翼,戴角者无上齿。无角者膏而无前齿,有角者脂而无后齿。昼生者类父,夜生者类母。”但是,毕竟人是万物之灵长,“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礼记·礼运》),没有对物性的考察,人性就突显不出来,郭店楚简《语丛·一》曰:“天生百物,人为贵”,此之谓也。它给予我们的理论启示在于,告子的“生之谓性”同时包括了人性与物性,它没有从人文主义的角度划分出人与禽兽的区别。它使我们从一个更为宽广的视野,更加清楚地看到,在“生之谓性”的理论涵盖下,人形同禽兽的重大缺点。这正是先秦儒家的思想者们之所以香火不断、代代相传,深入研究人之性情的理论动力。因为儒家要把人超拔出禽兽的境地,[13] 用人伦精神的不断丰富与宗教信仰的超越、提升去塑造出人文化的理想人格,进而去塑造一个大同的世界。 值得一提的是,《旅獒》在此提出了“犬马”与“土性”的关系问题。推而言之,人之性情的形成,也是受到了与之相关的水土、自然环境的习染的。这是先秦儒家性情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的观点,它表明了先秦儒家性情思想中人之性情与天生的水土之间的关系,它透露了天人合一思想的某些朴素的理论思想之来源。金、木、水、火、土及阴阳观念在先秦儒家性情的修养中,始终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周易》“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之谓,按金景芳先生的分析本来就是含括了五行思想的,[14] 是指在天为阴阳,在地为柔刚,在人为仁义。而人之喜、怒、哀、乐、惧,德之仁、义、礼、智、信,等等又都是阴阳、五行、八卦之各种因素彼此推化而生成的结果。落实到现实生活中,它显示了天地山川、风物习俗对人之性情铸造的影响。因此,孔子“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雍也》)的思想,简明之中透露着深刻,浅近之中显发着悠远,是对传统文化的充分的继承和创造性的发挥。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