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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十力的“世界哲学”意识(一)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光明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中国现代哲学家熊十力(1884-1968)是一位以世界历史的视野思考形上问题的思想家。他的学术地位,是由其对传统与现代、中学与西学的双向审视而确立的:他力图把握时代脉搏,但又试图与喧嚣的世俗世界保持一定的距离;他赞赏西方的“格物之学”,但又极力防范价值的旁落与人文的沦丧;他崇尚传统的“尽心之学”,却 
    又设法避免传统文化的腐朽与僵化;他虽然建立了一个自“五四”以来中国传统气息甚浓的哲学体系,但又对西方哲学给予中国哲学的影响乃至刺激作出了适当的反应。熊十力在《明心篇》中通过对“本习之辨”的伦理学意义和认识论意义的双重考量,创造性地提出的沟通“尽心之学”与“格物之学”的“智识合一”论,即是这一“反应”的理论结晶。
    智识合一论既继承了儒家心性论传统,又借鉴了佛教唯识宗关于意识分析的理论以及西方哲学的认识论成就,从而将知识与智慧、认识与实践(伦理)勾连起来,重点解决精神生活的开展(“返心”)与对外物世界的追求和研究(“逐物”)之间的关系问题。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使得熊十力哲学实现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换,这种转换是在其“世界哲学”意识引领下进行的。
    “世界哲学”意识并非要解构各民族的哲学,而是在立足于本民族哲学的根基之上“通达”他民族的哲学智慧,从而为人类提供一种世界历史背景下的世界观或价值观。
    智识合一论从“道”的层面将现代科学精神引入中国的人生哲学——把知识融于生命之中,承认科学知识的积极意义,并通过对传统的“格物之学”(“日益之学”)和“尽心之学”(“日损之学”)的发微,构建了立足于中国传统人生哲学之上,又吸纳现代西方科学精神和认识论成就的具有“世界哲学”意识的“新心学”。
    “智”与“识”的关系问题是中国哲学讨论的主要课题之一,无论是朱陆的“道问学”、“尊德性”之辩,还是王阳明的“致良知”之说,乃至现代哲学家牟宗三的“良知坎陷”理论,都涉及到如何理解智慧与知识、伦理学与知识论的关系问题。传统哲学,特别是“心学”,在此问题上往往表现出一定的反智主义或泛道德主义的倾向。而熊十力在智识合一论中,一方面坚持在道德理性优先的前提下容纳科学与知识,另一方面则主张应严格区分“智”与“识”的界限,以及二者所适用的范围和功用。
    熊十力用“世界哲学”意识分析问题,主张以“保住本心、转化习染、以智主识”为宗旨,通过对“格物本乎致知(智)”、“致知必在格物”、“知识必为良知之流行”三个基本命题的分疏,提出了在“智识合一”的模式中,一方面致智具有认知的与伦理的双重功能,致智必须展开为认识活动;另一方面,坚持智对于识具有优先性,智必须主宰识。与传统心学不同的是,他虽以本心良知为知是知非的先验原理,但他明确表示不赞同“心外无理”、“心外无物”之论,强调心外有理、有物,科学的格物之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作为“现代哲学家”,熊十力对科学精神与科学方法予以充分的肯定。他说:“自有科学以来,其方法则谨严、精详、周密、准确,与其辅助感官之工具皆与日俱增,强之至也。”这也使得熊十力在肯定科学的作用和地位的同时,与传统的反智主义区分开来。但熊十力对科学方法的有限性亦有足够的自觉。在他看来,科学只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一个方面,科学方法的特质是“实测为基,分析为要”,它不能用来体认本体、发明本心。体认宇宙本体的方法是“思维术”,即用本心的天明“洞然旷观”——“外向的直观”;发明本心的方法是“返己体认”——“内向的直观”。体认人生本有之仁心(本心),发见内部生活的监督者,是科学方法所无能为力的。在熊十力看来,科学的有限性,不仅在于它不能作为哲学的方法,还在于它不能提升道德境界,庄子批评惠施的话“强于物而弱于德”同样适用于科学。所谓“强于物”,是指科学能有效地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弱于德”则是指科学不能提升人生境界和道德理想。由是,熊十力认为,道家反知归玄,佛家反知观空,虽各有偏,但将“智”与“知”(识)加以区分确有必要。
    熊十力的智识合一论的理论贡献,不仅在于认为有区分智与识的必要,而且还在于强调智对于识的意义以及二者的辩证统一。他说:“知识固是客观现实世界的反映,然知识之成毕竟有由内在的主动力深入乎物、了别乎物,方成知识,此主动力即吾人本心之天明,所谓智是也。”在此,熊十力指出了智性主体对于认识形成的能动性。与此同时,他还对“直觉”的价值予以充分肯定:“余相信一切学术上之重大创见皆自天机乍动而来,天机即是一点明几骤然开发”,“此一明几确是吾心天然本有的”,“凡为格物之学者,当其解决重大问题时必先之以假设,作假设时却只靠内心的明几,当下有所启示”,“纯客观的方法在假设作出以后特别重要,而假设造端时确是内心一点明几用事,易言之即智之事”。可见,熊十力将“直觉”视为“智”的主要特质,以此论证“智”对于获得“识”的功用和意义。
    智识合一论将涵养智性主体以充分发挥智性主体的功能称为“致智”,“格物本乎致知(智)”。熊十力虽然受到王阳明“致良知”说的影响,但又对其有所批评:“阳明反对格物,即排斥知识。”“大学格物,朱子补传,确不失圣人之意,陆王甚误。”在他看来,“致知”的“知”应当指“智”,“良知”属于功用,不应视为本体。“致智”即是保养、推扩、发挥人的固有的先验“智慧”。依据“智”的特点,可将致智之方归纳为:反己、虚静、去私、用物。“反己”即反身内观,体认本心之明几;“虚静”即是为了发挥直觉的作用而进行的“虚壹而静”的修养;“去私”即克服种种不善习染以转化为善习;“用物”则是指致良知必须展现为认识、改造外物的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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