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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心》的易象思想(3)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中国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天地之辉光”、“道之文”,即“道心”,即神明、神理。《系辞上》云:“阴阳不测之谓神。”所谓神理,意即变化莫测的道理。此道为圣人所研讨,故而引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的结论。圣人研讨神理的目的在于设教。所谓“道心惟微,神理设教。”
    神理、圣人、设教,皆系于{易》象。“神理设教”是《文心》取象的根本目的。
    “神理设教”这一思想,贯串整部{文心》自不待说,也是贯串所取卦象的基本内容的。《诏策》的取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诏策》:“《易》之《姤·象》;“后以施命告四方’。诰命劝民,若天下之有风矣。”《姤·象》:“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天下有风”是由《姤》的卦象来的。这里的卦象为上乾下巽,所以谓“天下有风”。这里取此象,说明《诰》、《命》这类文体,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的情形。《风骨》云:“《诗》总六义,风冠其首,斯乃化感之本源”;“天下有风”,喻化感天下之意。
    《诏策》:“《易》称‘君子以制数度’”。《易·节·象》:“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君子用以制数度、议德行的是《节》。何谓“节”?“泽上有水”为“节”。《节》,作为卦名的解释很多:“节者俭也”[16]“泽上有水,容量有限,所以是节制。”[17]前者未从卦象说;后者虽从卦象解,但难以圆其说。《节》的卦象是上坎下兑,故称“泽上有水”。河水漫出,才谓“泽上有水”,至于漫出的“容量”,那是没有一定的。
    到底“节”为何义?我以为泽里有水,泽上又有水,两水相合为“节”;“节”者信也。尚秉和说:“古剖竹,合以取信。故《说文》云,‘节,竹约也。’《序卦》云:‘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之用在合,故与离对文。又曰:‘节而信之’。是《序卦》即以节为符信也。凡卦名皆从象生,震为竹,而二至五正反震,两竹相合,则信成矣。[18]节为信,君子凭信制定数与度,凭信品评德行。《诏策》取{节》象,虽是为了说明古人“本经典以立名目”,但设教思想自存其中。
    《诏策》还取有《离》、《震》、《涣》诸卦象,都贯注了设教思想。
    除《原道》、《诏策》之外,《徵圣》取《夬》、《离》卦象,《宗经》取《蒙》象,《论说》取《兑》象,《事类》取《大畜》卦象,也都含有设教的目的。
    象通神理,圣人作象,教由象生,文亦如此。
    其三,象示通变。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系辞下》)爻,交也,道变动使阴阳交,等,群也,阴阳交而生群物,群物相杂之谓“文”。“文”乃道变运动阴阳的结果。刘勰取六爻阴阳相错之象,运用于文,加以发挥,敷成《通变》之说。
    《通变》云;“参伍因革,通变之数也。”《系辞上》云:“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象三才的内卦,由一爻至参(三)爻而终;数至五而极,因为天数只五(一、三、五、七、九),地数也只五(二、四、六、八、十)。爻终、数极则必反初,故谓“参伍以变”,地数、天数表阴阳,阴阳相错,故谓“错综其数。”变、错之中有因有革:因则
    通,革则变。所以刘勰称;“参伍因革,通变之数也。”可见,《通变》的思想源于《易》的爻变之象。
    《通变》云;“文律运周,日新其业。变则堪久,通则不乏。”《系辞上》云:“日新之谓德,生生之谓《易》。”《系辞下》云;“《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谓典要,唯变所适.”将《通变》与《系辞》对照看,无待分析,可知刘勰立论仍本于爻变之象。
    卦三画,只有三才之象,卦六画,始成爻。即所谓“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系辞下))爻为交。初爻与四爻交,二与五交,三与上交。一奇一偶,一阴一阳,即所谓“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所以说“变则通,通则久。”
    《易》象这种通变思想,用之于文,则表现为继承和创新的辩证关系。
    《通变》云:“夫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何以朋其然耶?凡诗、赋、书、记,名理相因,此有常之体也,文辞气力,通变则久,此无方之数也。……譬诸草木,根干丽土而同性,臭味唏阳而异品矣。”通变,即常变;常中求变,变中存常,常变互用。按《通变》的意思,常指文之体,变指文之数。体,不仅是指“诗;赋、书、记”这些文章体裁之名,更重要的是指这些文章赖以立体之理。这个体的内涵;即《宗经》的“六义”;情深而不诡,风清而不杂,事信而不诞,义直而不回,体约而不芜,。文丽而不淫。“六义”是一个整体,象一个人的“神明”、“骨髓”、“肌肤”(《附会》)。这是讲作文的总体原则需要继承。数,不仅指字法,句法、章法,更重要的是指用事创意之法。所谓“文辞气力,”“文辞”是形式因素,“气力”是内容因素。“气”,对于盲来说,内涵虽然复杂,但一个基本的方面则是指事理。“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是集义所生者”(《孟子·公孙》)“义”为正义之事,道即理。文章的“气力”,正是由事理所构成。由此可知,继承的是刘勰所总结和提倡的创作原则,创新的是事理与语言等等。
    《通变》的思想,表达了文学发展的规律。任何一个伟大的文学家,都是在人类文化的土壤中,首先是在民族文化的土壤中,耕耘播种、开花结实的。文学的创新,必须以继承为前提,创新决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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