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符号具有标识被指称的事物的功能,是无可否定的。在嵇康看来,这种标识的功能是有限的。譬如说圣人突然到了胡人地域,不懂当地的语言,那么如何交换信息呢?“或当与关,接识其言耶?将吹律鸣管,校其音耶?观气察色,知其心耶?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7][P210]。知心可以观气察色,即从人的表情中得知,而不需语言。嵇康通过各民族语言差异不同这个社会现象来说明:语言与物象、语言与意义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而不同语言之间是不能通约的;语言符号作为一种标识,虽具有一定社会内涵和认识意义世界的作用,但“言非自然一定之物”,异俗之言,无共同的标准,也无内在必然联系。由此,“心不待言,言不证心”,“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语言不能尽心意,即心灵世界的意义是超言的。 嵇康之所以提出“言不尽意”论,与其认知论不无关联。对事物的效果的认知并不是都能马上呈现的,而有显性(“见”)与隐性(“遥”)、“交”与“赊”之别。人们往往相信当下呈现的、见效的,而怀疑当下不呈现的、不见效的。由而推衍当下呈现的、见效的是语言符号可表达意义的,而当下不呈现的、不见效的便是“言不尽意”的。 “言不尽意”论对当时与以后中国的文学、美学、艺术思维及价值评价有很深远的影响,以“言不尽意”为文学、美学、艺术最高境界的标志,追求一种超言绝象的意境。所谓意境,是指游心之所在的灵境或想像的意象。灵境就是构成艺术之所以为艺术的意境,意象便是心灵主体的生命情调与客体自然景象的融突和合。作为灵境的意境不仅意味无限,妙趣横生,耐人寻味,而且它既超越又内在,超越于一定的人、物、情、景,又内在于人、物、情、景。在这种情与景的融突和合中,情是心灵的透射,景是心灵的投影。它激出最深的情,透入最美的景。情与景犹如静中之动,动中之静;静是静动,动是动静;感而常寂,寂而常感;虚而常实,实而常虚。情景、动静、感寂、虚实圆融不二。这种情景的交融、静寂的观照和生命的感动构成了中国人“言不尽意”的生命情调和艺术意境。这是和合语言哲学对传统言、象、意整合和转生的一种形式。 审美艺术意境的真实乃是虚以衬实,色以托空,虚不异实,空不异色,其内在的心灵是“信以为真”,即心灵诚信,意境必真。当情思起伏、波澜变化、因心造境、仪态万千之时,并不是那一固化的物象所能衡量,而只有那大自然无限宽广的胸怀、变化无穷的万象才能展现生命主体的意境和神韵。在这里,生命才获得充实,生机勃勃;生息摄动,生意盎然;生育蕃衍,生气旺盛。如此生化意境实非语言文字所能完全表达。 我们这里认为心灵意境非语言符号所能完全表达,并不是否定语言符号的作用,也不是同意张韩的“不用舌论”。张韩以“不用舌论”来论证“言不尽意”,他认为,舌是用来说话的,不用舌就不能说话,无舌而不说话,就可不用语言表达思想和意义。语言符号不能通理,即不能说明如孔子的“性”与“天道”这样精微的道理。言既不能通理,就只能用心意来通理。“余以留意于言,不如留意于不言,徒知无舌之通心,未尽有舌之必通心也”[8]。无舌不能言语,不能交流思想信息,而用心意来交流,即使有舌能言语,亦必须以心意来交流。离开语言中介系统,直接以心意相通,实际上否定了“言尽意”论。 六 欧阳建针对当时“言不尽意”思潮而撰《言尽意论》。时下通才达识之人,如蒋济、锺会、傅嘏等,都援“言不尽意”论来说明、谈论自己关于眸子知人和“才性”的理论。欧阳建自称“违众先生”,批评“言不尽意”论,并论证了自己的“言尽意”论。 首先,欧阳建认为,自然事物形态、颜色和人的鉴识功能,并不决定于名称和语言,或以语言和名称为依归。四时、鉴识、方圆、黑白,都是自存之物,名称和语言对于这些自存之物来说,并不能赋给什么或有所作为。无施无为,而自然而然。名与物对应,言与理对应,名指称事物的是概念,言标识事理的是判断,都是自然的。 其次,名与言虽对于物与理是自然、无施无为的,但并没有否定名与言自身所具有的作用。事物的道理是人心的体认,没有语言就不能表达出来;事物之作为事物是已经确定了的,没有名称就不能分辨事物的彼此。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情感、信息的工具,语言不畅达,就不能交流,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能忘言。名称是分辨事物的工具,名称不分辨事物,人们就不能鉴定、识别事物,所以名称也是不能忘的。这就是语言和名称存在的自然性和必然性,也是辨实和宣志的需要,现实的欲求和需要,是言与名存在的根据。 再次,假如不否认语言具有表达理念的功能,名称具有分辨事物的功能,那么,思想理念和客体事物变化了,言与名亦应随之而变化。“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名言应当“逐物”、“因理”而变迁。名言与物理的关系是:“此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矣”,声响不二,形影不离。基于此论证,欧阳建得出结论说:“苟其不二,则言无不尽矣。”[9] 欧阳建的论证只涉及名言对于显性的、在场的事物和思想的层面,而没有论及隐性的、不在场的本体和境界层面。对于前者,“言不尽意”论者并不否定语言、名称的表达和指称功能及其言能尽意的作用;对于后者,“言不尽意”论者认为语言与名称是不能完全表达和指称的,因为它是未呈现的、未发的,只能依赖于直觉的体验,而不是名言的表达和指称。因而欧阳建的“言尽意”论并非与“言不尽意”论针锋相对,而是对言意一而二、二而一中所存在的两种情境和状态的一方面的论述,两方实是既冲突又融合的和合关系。 言意的融突和合关系,南宋的饶鲁有所说明,他在诠释程颐“下学上达,意在言表”时认为,圣人所作的经典文本的意义是上一层事,言语是下一层事。言意为上、下两层事,两者有差分而有冲突,这是二分,但读书决不能仅停留在言语文辞的下一层事,而必须以言语文辞为中介,通过言语文辞而通达其所以然之意义,这便是下学而上达其意,这是讲言意的融合。言意融突而“通其理”,便是“意理合一”的和合境界。这也就是和合语言哲学所追求的境界。 【参考文献】 [1] 洪堡特.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50. [2] 曹雪芹.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288-29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