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11):黃宗羲於《宋元學案》<象山學案>說「況考二先生之生平自治,先生(象山)之尊德性,何嘗不加功于學古篤行?紫陽之道問學,何嘗不致力於反身修德?特以示學者之入門,各有先後,曰:此其所以異耳!」。 (註12):請參見林安梧<知識與道德的辯證性結構:對「朱子學」的一些探討>,收入《現代儒學論衡》,第八章,頁145-168,業強出版社印行,1986年5月,台北。 (註13):請參見林安梧<王陽明的本體實踐學:以王陽明《大學問》為核心的展開>,收入氏著《中國宗教與意義治療》第四章,頁81-114,明文書局印行,1996年4月,台北。 (註14):語見《孟子》<盡心>下,同前揭書,頁370。 (註15):關於此王船山有精彩之論,請參見氏著《莊子解》<卷一>,頁1,里仁書局印行,1984年9月,台北。 (註16):關於孟子性善之說,「乍見孺子將入於井……」,見《孟子》<公孫丑>上,又有關於此,請參見蔡仁厚《孔孟荀哲學》,頁199-202,學生書局印行,1984年12月,台北。 (註17):關於此,請參見林安梧與傅佩榮的論辯,見《人性「善向」論與人性「向善」論──關於先秦儒家人性論的論辯》,文刊於《鵝湖》月刊,第十九卷第二期(總號218),頁22-37,台北。 (註18):見《孟子》<離婁>上,前揭書,頁281。 (註19):見《論語》<陽貨>,前揭書,頁175。 (註20):見《老子.道德經》第三章。 (註21):此即是泰州學派,請參見嵇文甫《左派王學》一書,國文天地出版社印行,1990年4月,台北。 (註22):此請參見林安梧《中國近現代思想觀念史論》第四章「以理殺人」與「道德教化」:環繞戴東原對於朱子哲學的批評而展開對於道德教化的一些理解與檢討」,頁95-122,學生書局印行,1995年9月,台北。 (註23):關於此,筆者以為王船山哲學盛發此義,請參見曾昭旭《王船山哲學》(遠景出版公司印行,1983年2月,台北),林安梧《王船山人性史哲學之研究》(東大圖書公司印行,1987年9月,台北)。 (註24):關於此,請參見黃宗羲<子劉子行狀>中所言,又此意散見於《劉子全書》各處,此蓋蕺山學之法鑰也。劉述先先生於<黃宗羲對於蕺山思想的繼承>中,言之甚詳,見氏著《黃宗羲心學的定位》,頁6-10,台北允晨公司、新加坡大學東亞哲學研究所聯合出版,1986年10月,台北。 (註25):此乃《易經》<乾卦.大象傳>之語。 (註26):此即牟先生所講的「宇宙的次序」與「道德的次序」之合而為一,請參見牟宗三主講.蔡仁厚輯錄《人文講習錄》<十七、王學的正解>頁82,學生書局印行,1996年2月,台北。 (註27):語見《論語》<顏淵>篇,同前揭書,頁137。 (註28):請參見林安梧《儒學與中國傳統社會之哲學省察:以「血緣性縱貫軸」為核心的理解與詮釋》,第五章「論血緣性縱貫軸所成之宗法國家」『符號式的統治與實力式的統治』一節,頁77,幼獅文化事業公司印行,1996年4月,台北。 (註29):關於此,請參見費孝通《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格局》,頁1-36,中央民族學院出版,1989年7月,北京。 (註30):關於此,請參見費孝通《鄉土中國》,頁21-28,三聯書店,1985年6月,北京。 (註31):關於此,請參見同註28,前揭書,第六章,頁85-108。 (註32):關於此,請參見林安梧《中國宗教與意義治療》第一章「絕地天之通與巴別塔:中西宗教的一個對比切入點之展開」,頁1-20。 (註33):關於朱子之為「橫攝歸縱」、陽明之為「縱貫橫推」,請參見林安梧「儒學的轉折:從陽明的《朱子晚年定論》說起」一文,中國哲學會年會論文,2000年12月,輔仁大學,台北。 (註34):「行為物」是牟先生的論法,請參見蔡仁厚先生《王陽明哲學》,頁36,三民書局印行,1974年10月,台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