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理(思惟、精神)状态会直接影响到对客体正确认识的问题,在《大学》一书中也有所论及。如说:“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按,朱熹集注引程子曰:“‘身有’之‘身’当作‘心’。”忿懥是发怒之意。),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朱熹对这段话是这样注释的:“盖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意思是说,人不可能没有喜怒哀乐的感情,是一种心理活动,如果不能明白觉察而让它占了上风的话,那末在它的影响下,人的认识不可避免地会失去它的正确性。 荀子的学生韩非子(约公元前280-233年)曾分析说:“聪明睿智,天也;动静思虑,人也。人也者,乘于天明以视,寄于天聪以听,托于天智以思虑。”(《解老》)这一分析,发展了上述荀子关于“天官”和“心”在认识中的不同作用和地位的思想。在这里,韩非把耳目感官的视听功能,乃至于“心”的思虑功能,都归之为天赋于人的一种自然功能,而同时则强调,只有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去驾驭那些天赋的功能,才可以获得视、听。思虑的实际效果。但他也指出,如果过份地去使用耳目的视听和心的思虑,其结果则将导至目不明、耳不聪、智识乱,从而也就不能起到辨黑白之色、别清浊之声、审得失之地的认识作用。因此,他又提出了“适动静之节,省思虑之费”的主张①。韩非把认识主体分析为生理功能和精神能动两个层次,特别是对“心”也作了一般生理功能和主观能动两个层次的分析,也就是说,主体思惟器官所具的思惟能力与耳目的聪明一样,也要由主体去运用它,才能发挥其思虑的作用,成为一种主观能动的作用。这一论述,加深了对于认识主体能动性的认识。 王夫之对这一问题也有相当精彩的论述。他说:“夫天与之目力,必竭而后明焉;天与之耳力,必竭而后聪焉;天与之心思,必竭而后睿焉。……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也。”(《续春秋左氏传议》卷下)这与韩非“聪明睿智,天也;动静思虑,人也”的说法是一样的。他又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知觉之有渐,寂然不动,待感而通也。若禽之初出於毂,兽之初坠于胎,其啄齕之能,趋避之智,啁啾求母,呴虞相呼,及其长而无以过。使有人焉,生而能言,则亦智侔雏麑,而为不祥之尤矣。是何也?禽兽有天明而无己明,去天近而其明较现。人则有天道(命),而抑有人道(性),去天道远,而人道始持权也。”“耳有聪,目有明,心思有睿智,入天下之声色而研其理者,人之道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七)这是说,动物只有本能而没有主体的思惟能动作用,它生来的本能如何,至其长大也不会有所长进(按,经人类专门驯养者当除外)。人则不一样,他的认识是随其成长而不断进步的。这是因为人类主要不是按本能行动,而是要充分发挥人类的主体能动作用(即所谓“去天道远,而人道始持权也”)。因此,人不仅能感物而通,而且具有深入天下之声色而研究其道理的主体的思惟能动作用。这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之所在。王夫之在这里充分地表述了人类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所特别具有的能动性的特点,其理论意义是相当深远的。 陆王心学把认识的基点定在反求诸己上,所以更是强调“尽心”、扩充“良知”、“致良知”等等,要求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 王守仁(1472—1528年)特别强调认识过程中的主客一体而不可分离的原则。这是从他的心、物(心、理)不二的基本立论中推衍出来的。他认为,离开人的心而去求物之理,那有什么物之理?同样,离开物之理而去求人的心,这心又是什麽东西呢?②因此,在认识论方面,认识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也是不可分之为二的。他说,当认识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没有相接触时,主体与客体都归于暗寂未显的状态;而当认识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一旦相接触后,那末,认识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同时都会明白地显现出来。这就是王氏游南镇时与友人一段著名对话的主要意思。文载《传习录下》:“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同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以往,这段话大都被引用来作为王守仁否定有独立存在的客体的主要证据,甚或认为,王守仁在这要提出了外物(客体)当未被感知时便不存在,它类似于巴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命题。如果单就王氏“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的结论来讲,以上的分析不能说没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仔细读一下王氏的论证文字,则以上的分析未必完全符合王氏这段话的意思。首先,王氏这里所讲的“寂”,不是“不存在”的意思,而是与下面的“明白”对文,为“暗寂”未显的意思;其次,王氏不是单讲“花”的“寂”,而是讲“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也不是单讲“花”的“明”,而是讲“花颜色(颜色指心的感知)一时明白起来”;再次,王氏讲“你末看此花时”,“你来看此花时”等等,也还是以花的存在为前题的。 事实上,在任何一个具体的实际的认识过程中,只有当主客体相接合时,才有认识可言,这时认识的主体和被认识的客体才具有实际存在的意义。一个未被任何认识主体所认知的客体,是一个死寂的客观存在;同样,一个未与任何认识客体相接触的主体,也只是一颗死寂的心。仅就这一点来说,王氏的这一段论述,尚有值得注意之处。比如,他说的“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着重强调了客观事物的形色性质只有通过人的主观认识活动才能“明白”起来。其中也包含了这样的意思,即调动和发挥认识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对于扩大和深化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看重要的、积极的意义。 基于以上各家对于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许多思想家们进一步探讨了关于认识主体修养的各种具体途径和方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