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不是近代物理学类型的著作,这对研究者来说原是常识。林德伯格在谈到中世纪“物理学”时警告说,不可由于古人和现代人共用“物理学”这个名称,就把两者混为一谈,以为“中世纪的物理学家在努力成为现代物理学家,只是成功的很少”。2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的第一位中文译者张竹明说: 这是一本哲学著作。不过《物理学》不是一门纯哲学,亚里士多德的纯哲学著作是《形而上学》。《物理学》是一门以自然界为特定对象的哲学……〔它〕是自然哲学……应译为《自然哲学》或《自然论》。3 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了科学研究范式,无人不晓。据库恩自述,他是在读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时萌发这一思想的。对《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批评不断,4库恩本人对其主要论题也不断做出修正。这里不多讨论,只想指出一点:从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到牛顿物理学的转变和从牛顿到爱因斯坦的转变不是同类的转变,前者是一个远为根本的转变,是从自然哲学到物理学的转变,后者则是物理学这门实证科学内部的范式转变。5 从亚里士多德到牛顿是概念方式的转变,而从牛顿到爱因斯坦的转变则发生在实证科学内部,“对文化或哲学而言,牛顿引力理论和爱因斯坦引力理论之间或古典力学和量子力学之间的差异并非是本质性的。”6让我引用斯图尔特的判词来说明本书的一贯主张:在实证科学内部,“当理论替代理论,范式推翻范式的时候,有一样东西是经久长存的:数学关系。大自然的规律是数学规律。上帝是几何学家。”7 自然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像其他分支一样,其总根在于形而上学或第一哲学。形而上学原理是关于存在和存在者的一般原理,是对所有存在者都有效的。自然哲学是哲学的一部分,是我们对世界的整体理解的一部分,它独特具有的原理必须能够与形而上学原理编结在一起才有意义。如果一个学科私设了一些原理,这些原理和形而上学的一般原理无关乃至与之冲突,那么这些原理就是神秘的,甚至是明显错误的。 近代科学开端时期,常听到各个学派关于对方虚设“隐秘原理”的指责,其中最著名的是Roberval针对万有引力这种超距作用提出的指责。实证证据当然是重要的,但理论必须基于合理的思考,因而可以理解。波义耳改进了抽气泵,用实验表明存在着真空,霍布斯却指责波义耳说,他的实验依赖于精心构造的工具和皇家学会会员的见证,而不是依赖于合理的思考。“霍布斯认为,实验方式的生活形式不能产生有效的共识:它不是哲学。”8罗杰·牛顿在叙述了这一段史实后总结说,我们现在所用的科学方法,就人类意识来说并没有逻辑上的必然性。9这里所谓必然性,不是数理必然性,而是合理而自然的思考。新物理学虽然对其局部结论提供了实证的论据,但其原理却是神秘的,即是说,是无法理解的。在物理学后来的发展中,对必然性的这一形而上学理解逐渐淡出,代之以实验结果的确定性和数学推理的必然性。 在17世纪,哲学-科学家们开始广泛意识到新兴的“实验哲学”和传统自然哲学之间的区别。他们经常为这一区别的重大意义感到不安,因为,当时居领导地位的是哲学而不是科学,当时,多数思想家承认,自然哲学的原理都应当来自形而上学。科学家要为新的工作方法进行辩护,他花费大量精力来考虑其理论是否具有哲学根据,破费篇幅来论证他的工作是合乎哲学的、是哲学的一部分,或者,承认其原理是一些假设,其形而上学的意义尚不明了。有时候则须说明他所做的只是形而下的科学工作罢了,因此,其原理只是一些方便说明自然现象的假设,它们没有什么形而上学意义。这种谦辞经常有意无意为躲避宗教攻击而发,但它们不都是一些字面的说辞,它们或多或少是真诚的。从这类辩护我们一方面看到具有形而上学意义仍然是重要的要求,但另一方面,这种态度实际上也在为科学的自治开创先例。从前,一项研究的意义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体系服务的,而今天,一项研究可以独立具有意义。科恩说到牛顿论光和色的论文创造了好几项第一,其中一项是,“它描述了牛顿的实验以及他由此得出的理论结果,而没有为某个宇宙论体系或神学教条进行辩护;它是纯科学,这也就是从此以后直至今天我们所理解的这个词的含义。”10 简言之,关于自然的理论,如果与形而上学原理相联系,就是自然哲学,如果没有这种联系,就是物理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