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 本文从根源上探讨了人类价值追求的起源,再进而说明何谓普世的价值。本文并区划理想的普世价值理念与实际经验中的普适价值,再厘清四个价值的层次与中西两个不同的价值体系。最后整合为五个层次的价值伦理,更系统的说明了人类必须面对的价值整合问题。 本文举出孔子的仁爱伦理的忠恕之道以为人类普世伦理的具体说明。在此基础之上,本文更进一步彰显了中华文化中的道德精神与淑世的普遍价值,勉以高度的自觉,谨严的行为,示范于世界,把人类共处之道推向一个新世纪、新世界。 儒家哲学的核心价值即其根源价值与基础价值,具有开放性,创化性与体系性,因为它是以人的存在与真实为基础经过体验与思考而发展出来的。 它展现了人的本体精神与力量,也可以说是人的本体价值。本文将说明此一人本的儒家哲学或儒学的核心价值具体为何,如何具有根源性,发展性,统合性,与创造力。本文将进一步说明此一儒学价值体系应如何发展为全球的领导力,在多极矛盾冲突中为全球化的世界促进和平秩序,在经济萧条与金融萎缩的危机中提供信念希望与实质的关切,重建经济伦理,更为人类的生态环境的恶化提供出路,寻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这就是儒学的当代使命。 五种人类价值伦理及其整合 为了理论化与系统的理解,我们可以从上述四个价值层次与两个价值体系的概念、经验与问题的分析中,建立五个相互衔接甚至重叠的价值伦理: 个人层次的生命尊严伦理:只因为有生命就有之德尊重的价值 人我之间的生命仁爱伦理:基于仁爱舍己为人、牺牲自我完成大我的个人价值与社群价值 社会层次的生命责任伦理:德性晋升为理性的责任与义务要求,并透过契约方式予以群体或个别认证 国家层次的生命功利伦理:国家用立法保护生命,救济伤残,赈灾济贫等等措施都从长短期的功利后果考虑起,而并非纯为人道主义的立场。 所谓以德治国是从领导者的立场作眼,而依法治国则不能不从国家利益的立法来考虑。 国际层次的权力和谐伦理:不能不建立国与国间的沟通管道,以协调国际的相互利益,并发展一个国际的架构来处理与面对国与国间的矛盾冲突,进而促进人类整体的实质利益,确保个人生命、社会生存、国家独立自主的权利。 所谓普世伦理或普世价值只能在此一五个层进的价值伦理框架中实现与发展,并无独立此一框架之外的普世伦理与普世价值。因为如果我们不采取二元论的柏拉图主义,不把普世伦理或普世价值建立在抽象世界里面或上帝的王国之中,我们必须认清人的宇宙性、时间性、整体性、生命性与发展性,以及人的普世价值的宇宙性、时间性、整体性、生命性与发展性,在此一动态时空的系统中见证人及其价值的出现与发现、发展与成长、弱化与强化、创造与消灭等等,也见证人类之可以对价值的新自觉,超越以往的历史而走向一个新的世界价值秩序。 孔子忠恕之道的普遍具体性与核心价值性 我们现在用孔子的忠恕之道来简要说明仁爱伦理的普遍价值的具体根源与理想发展。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凡人皆有两类欲望:所欲(能满足自已的行为)与 所不欲 (能伤害自已的行为)。对于他人我们如何处理我们的所欲与所不欲呢?显然这里有四种处理的行为方式,第一种为“己所不欲,无施于人“,第二种为”己所不欲施于人“, 第三种为”已所欲施于人“,第四种为”已所欲勿施于人“。 显然在此四种行为方式中只有第一种真正具有普适性与普世性,为什么呢?回答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尊重他人选择的自由,不把自已之所不欲加于人,也许人们一时会有人弃我取的情况,但那毕竟不是通则。重点在我的行为动机必须是自重重人的,自爱爱人的。我必须把我心推人心,相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是基本原则,是普世价值建立的本体基础。基于此,第二种方式是普遍的不可取的,虽然在具体的生活中可以有些反例。 第三种方式也是如此,当然这也要看我之所欲的层次与种类而言。在适当条件的适当诠释下,第三种方式可以获得普世价值性。第四种方式则倾向自私的表现,但也要看所欲者为何来定。 我想孔子鉴于对第三种方式与第四种方式的深度考虑,提出了如何施己之所欲于人的正确方式, 那即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主张。 此一主张显示了高度察人察己、知人知已的智慧,己所欲是要有所立、有所达,人之所欲也要有所立、有所达,但我之所立所达并非人之所欲立与人之所欲达。我只能帮助他人追求他人所要立的、所要达的,而非把我所要立的、所要达的加之于他人。如此,做人的仁爱与忠恕之道不只在”己所不欲,勿施与人“,也在积极地把我的所欲的一般实现方式施于人,但却仍是以他人为自由的主体的。我只是帮助他人实现他人要实现的目的而已。 这也是”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意思。 这样孔子就把第三种、第四种中的善意转化成为一个可以普遍化的价值与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行为了。 这也证明了孔子与儒家的人性伦理或忠恕之道包含了一个真实可行的价值伦理与价值理想。 首先它根植于具体的人性,却又认识并尊重人之个体的独立性与自由性,所要求于人的是人的自我的理性约束与仁心扩展,因之它又是一个人人可追求实现的理想。 此一具体的基于人性动态的道德精神应当可以作为任何普世价值的最好典范与说明。 事实上它也是任何普世价值的最原始的根源与最终极的理想。当然它也就是儒家的核心价值,可力行,可推行,放之四海而皆凖。 中国文化的道德力量与示范作用 中国文化的最大特征是“先求诸己,然后求诸人”“返身而诚,则善莫大焉”,此一特征是一种 自主自强之德、返本之德、创化之德、求同存异之德、包容之德、信任之德。然后开展仁道,寻求义道,建立礼制亦即行为的规范。人的本性根植于天地之道,故为人之继善成性、发性为德之源,为儒道所共享。道家进行了人与自然的整合,儒家则更关注人之在社会中的价值实现,因而发挥了人性中的共同价值积极进取之一面。何以为普适?乃因人人均可行也,但做不做则在乎个人的自觉,做不做得到,则在乎个人的修己以及人,知己以安人,推己以立人。固先不必问效果,而在如何自强而后助人, 自强而后立人,自强而后达人。至于如何最终解决人类的福利、世界的和平问题,从儒家的观点,在发挥“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的精神,以示范代替强加,正是所谓”先求诸己,然后求诸人“也。 (*注: 在2008年九月举行的上海社科院举行的“中国学论坛”上,我提出普遍性必须普遍的不离开特殊性的观点,因之普遍性也是可以变动的。 我又提出普遍性的模糊化的概念,接受了《探索与争鸣》杂志的专题采访。) 作者: 美国 夏威夷大学 哲学系 成中英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