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六德》有两句,隶定为: 门内之纫宜,门外之宜斩纫。 《郭店楚墓竹简》已指出""应读为"治","宜"当读为"义"。李零先生说这两句话 即"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语见《礼记·丧服四制》及《大戴礼记·本命》 ,只是简文"斩"字于两篇中作"断"⑧。按"纫"古音日母文部," 恩"影母文部,音近通假;"斩",《广雅·释诂》"断也",义同相训,简文显然与《丧 服四制》等篇有直接关系。 《丧服四制》系《小戴礼记》的最末一篇,《别录》属于丧礼一类。其篇首云: 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訾之者 ,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夫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取之阴阳也。丧有四制,变而从宜, 取之四时也。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 者知(智)也。仁义礼知(智),人道具矣。 由礼之大体本于天地、四时、阴阳、人情,以礼则阴阳、吉凶异道转而专论丧礼,讲到丧有 四制--恩、理、节、权,是取于四时,论说层次十分谨严清楚。接着设四小段,分论以恩 制、以义制、以节制、以权制,点明丧服四制的题旨,其结构也非常明确整齐。 "门内之治"两句,在这四小段的第二段。我们把第一、二小段一起看一下: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 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 不难明白"门内之治"两句承上启下,而在"以义制"小段中绝不可少,文章有着有机的整 体性。孔颖达疏云: "门内之治恩掩义"者,以门内之亲,恩情既多,掩藏公义,言得行 私恩,不行公义。……"门外之治义断恩"者,门外谓朝廷之间。既仕公朝,当以公义断 绝私恩。 较好地解释了两句的涵义。 再看《六德》简文: 仁,内也;义,外也;礼、乐,共也。内立父、子、夫也,外立君、 臣、妇也。疏斩布杖,为父也,为君亦然;疏衰齐牡麻,为昆弟也,为妻亦然;袒免, 为宗族也,为朋友亦然。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为宗族瑟( 杀)朋友,不为朋友瑟(杀)宗族。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 篇中并未交代恩即是仁,所讲为父绝君等,只说了门内之治,没有说门外之治,"门内之治 "两句显得突兀。此种现象,只能认为《六德》乃是引用了《丧服四制》的成句。 这样,《丧服四制》之作,估计应早于《六德》,对其年代需要重新估计。 《大戴礼记》的《本命》,篇首突出"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比《丧服四制》更 富哲学气息。该篇结构松散,故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称之为"礼家杂记" ⑨。篇中也由"礼之象五行也,其义四时也"转入"有恩,有义,有节,有权",下 面一大段基本与《丧服四制》相同。不过《本命》前面讲"冠、昏、朝、聘、丧、祭、宾主 、乡饮酒、军旅"九礼,此处专论丧礼,显得很不自然。看来《本命》只能是袭用《丧服四 制》,年代应当较晚。 《本命》末段列举"大罪有五",第二是"诬文武者,罪及四世"。如此尊奉文武,属于因 人口气,所以《本命》的形成可能仍在先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