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知与相知的道德蕴含 无论我们今日对"鱼乐之辩"持有什么异议,"鱼之乐"毕竟已是千古美谈。究其原因,除了人们因知信不分而为庄子的机智所倾倒外,更重要的,可能在于它也传达了与《齐物论》一样有关物各有知(或有情)的观点,由此而唤醒众生热爱生命,尊重他物,珍视生活的态度。如果我们也赞赏这样的生活态度的话,那么,这种信念有没有其它可能证成的方式?这值得尝试。 说"鱼之乐"犹如说"鱼有知",凭常识谁都会起疑。但如果我们不是只把鱼看成鱼,而是看成物(但不是人),或曰万物的象征,或许可以有另外的思路。在《齐物论》中,鱼、鸟、兽及人在知"色"方面,拥有平等的地位。说"人有知"或"人之乐"无问题,这是常识,要"保卫常识"的摩尔也是这样看的。尽管现象学家对"自我如何知道他人的心"这一问题有玄妙的讨论,但他人之心可以被知道这一信念并未被动摇。9那么,用"猴之乐"代替"鱼之乐"又如何呢?观看过马戏团的表演,或者观察过猴子的脸部表情(它与人类太相像了)的人,对此也不会置疑。但若再说"猫之乐"或"狗之乐",争议可能会开始。不过,当阿猫阿狗向它们的主人摇头摆尾时,主人会认为那是它快乐的表现。如果有人因为没有看到它会笑(这是一种人类能够判断自己的同类处在快乐之中的表情),就对此存疑,那主人可以让我们直接看到它的怕或恨。这从其对陌生人的眼光就能表现出来。不信,我们还可作个试验:出其不意地一棒打去,它会立即嚎叫着跑掉,或者反扑过来。这与人的反应没有两样,由此人类自然会把自己的感情体验转移到物身上。既然有怕有恨就必然有悲有乐,至于什么时候乐什么时候悲,那无关紧要。人类也常有让自己的同类捉摸不定的时候。"庄子"说"-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就象《齐物论》说美人出现后,"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一样,也是观察其动态而下的结论。只不过从结构到姿态,人与鱼的差别太大了,因此这一描述对别人缺乏明证性。这才迫使他要进行强辩。如果换一个说法,不是说"鱼之乐"而是讲"鱼之苦",观察一条在陆地上因失去生存环境而垂死挣扎的鱼,观察者的感受可能会更趋一致。关键是物同人一样,都是有情世界的一员,都有被尊动的权利。这才是"鱼之乐"所蕴含的意义。 就《齐物论》而言,相信物各有知或物各有情,只是知的一个层次,强调物与物、人与物及人与人"俱不能相知",是更能体现庄子精神的另一个层次。既然不能"相知"或对他人他物的无知,余下的就是"自知"。自知正是其知的理想,所以自知自然导向自得自乐。庄周梦蝶把此显示得很有意味: 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自喻适志,不知周也。"这几个字言约义丰,把不拘泥于物之分、俗之见而自得自乐的神态刻划得栩栩如生。自知与相知的不同取向,标示着庄学与儒学的分野。庄子脱俗,以知为不知,又以不知为知,其言路往往与常识大相径庭。儒家则不然,孔子说"由!诲你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体现一种很平实的态度。下面关于知己、知人与自知的对话,对理解儒家很有意思: 子路入。子曰:由,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路对曰:知者使人知己,仁者使人爱己。子曰:可谓士矣。 子贡入。子曰:赐,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贡对曰:知者知人,仁者爱人。子曰:可谓士君子矣。 颜渊入。子曰:知者若何?仁者若何?颜渊对曰:知者自知,仁者自爱。子曰:可谓明君子矣。"(《荀子 子道》) 这里知己、知人与自知虽被分为三个层次,但它有个公共的前提,就是人能够相知。最高层次的"自知"不是庄子的"自知",它不是排斥"相知",是在人知己及己知人基础上的发展。因为使人知己、知人分别有成为士与士君子的资格,而自知则可成明君子,可见后者可包含而非排斥前者。在儒家看来,只到自知这一步,才完成了相知的过程。由于"推己及人"是儒家的道德原则,人如果不能自知,就无法为他人设身处地,无法推心置腹地待人,所谓让人知己或知人就成为空话。故"自知",既是知的最高层次,也是不同层次的知的根基。知与爱是相联系的,或者说知是爱的基础,所以它是具有道德意义的良知。"自爱"也就成为一项重要的道德要求。如果把知同乐再联系起来,儒家与相知相应的就是追求共乐。如孟子说的"与人乐乐","与众乐乐"10。 庄子的自乐来自"自知",其道德含义是追求宽容、自由,反对任何人把自己的信仰强加于别人头上。儒家的良知需要相知,其道德意义是,人人互助互爱,共患难,同欢乐。《大宗师》上的寓言说:"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以此为喻,便是儒家希望人人能"相濡以沫",庄子则宁愿各自"相忘于江湖"。所以,庄子梦蝶式的物我一体,与宋儒张载《西铭》中的万物一体也不同,庄子是个体性的自得其乐,张载的"民胞物与"依然是整体的关怀。 由"鱼之乐"说及《齐物论》中"知"之问题,再从"知"的用法解析知识与信念的观念纽结,并进而讨论"自知"与"相知"所蕴含的不同道德意义,表明本文的目的不是要计较个别字眼的使用,而是关心基本的哲学问题。虽然人类在生活信念的许多问题上,仍然"相知"甚难,但以理智的态度与方式增进讨论,以减少不必要的分歧,依然是值得努力的追求。而只要思想以说理的形态出现,即表达"我知道……"而非独断的"我相信……",讨论或问答就可能进行。本文试图揭示的问题也应作如是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