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孝宗淳熙八年,开始将童子试分为三等:凡全诵《六经》、《孝经》、《语》、《孟》及能文,如《六经》义三道。《语》、《孟》各一道、或赋一道、诗一首为上等;诵书外能通一经者,为中等;只能诵《六经》、《语》、《孟》者为下等。 金、元、明时期的童子科 金代的童子科和五代时辽的童子科很相似,设经童科,考试方法和内容也大同小异:“凡士庶子年十三以下,能诵二大经,三小经,又诵《论语》、诸子及五千字以上,府试十五题通十三以上,会试每场十五题,三场共通四十一以上,为中选。”贵在幼而诵经多者,若年龄相同,则以诵大经多者为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金代有人曾提议:童子科中选者,先不使其登仕途、为官,而叫其修习进士举业,若考试中进士第,自同进士任用,如不中,本科出身。这就根绝了中童子科而登仕途,但力不胜任的现象。 元代承前制,设童子科,无常员,历年多有举荐。成宗大德三年,始举童子杨山童。大德五年,大都等路举童子张泰山等。武宗至大德元年,举武福安。仁宗延祐三年,江浙行省举俞傅孙、冯怙哥。延佑六年,河南路举张答罕。延佑七年,河间县举杜山童,大兴县举陈聃。英宗至治元年,举陈元麟。至治三年,河南省举张英。泰定帝泰定四年,福州举神童叶留耕。文宗天历二年,举神童杜风灵。至顺二年举答不歹子买来的为神童。 明代对所举幼童,实行“课业廪给之制”,即“凡各处举到幼童,奉旨送院读书,习字者,月给食米,内阁稽考课业。俟有成效,奉请擢用。其愿科举出身者,听”。(《续文献通考?选举考?童科》)先使所举童子养读,然后考核,合格者录用,或让其参加科举考试。明在科举考试制中专设童子科,间或有以神童荐者,天子都召至亲试,或留中月给食米,送院读书,或遣归就举。以神童荐者,“卓然为当世名臣者,盖不乏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