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考试。源于唐、宋时的府试、州试。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朝廷庆典加科称为恩科。考期在八月,分三场。又称“秋试”、“秋闱”。届时,朝廷选派正副主考官,试《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考中者称为举人,可于次年赴京参加会试。 《明史.选举志》:“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清陶福履《常谈.乡试》:“[周官]:乡大夫受教法于司徒,退颁于乡吏,使各教其所治。三年,则乡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献其书于王,此乡试所由昉也。唐之乡贡、宋之漕试,即今乡试也。”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二章第一节:“各省乡试皆在省城举行,于城内东南方建立贡院,悬‘贡院’墨字匾于大门上正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