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人才的选拔走的是荐举和科举之路。“科举”亦称为设科举士。中国历经原始部落的“选贤授能”,奴隶制社会的“世卿世禄”,春秋战国时代的“招贤养士”,秦汉时期的“征辟荐举”,三国、两晋和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终于在隋朝开始了“不限资荫,唯在得人”的科举选拔制。它废弃了门阀世袭特权,重在网罗精英、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适应了社会的需要。它是隋代选才授爵之高科,求士滥觞之捷径也。至于“进士”,源出《周礼》:“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之司马,曰进士”。谓士之可进而授之爵禄者也。至隋始设此科目,获进士之称谓由是而生。 为维护封建统治,隋朝帝王非常重视治术良才的选拔。隋文帝在开皇七年(587)“制诸州岁贡三人,工商不得入仕”。开皇十八年(598)又诏定“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选举先德行,次文才,最为称职”。继隋文帝之后,隋“炀帝始建进士科”,“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故后生复相仿效,皆以浮虚为贵”。 “炀皇帝大业三年四月甲午诏曰:……自古明君哲后立政经帮,何尝不选贤与能收采幽滞……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义可称、或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膂力骁壮”,“宜依令十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大业五年(609)六月辛亥诏“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书、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由隋文帝设二科,至隋炀帝设十科、四科所定诸科目考试选任官吏来看,虽未完备,科举制度业已实行。自开皇二年(582)废除九品中正制、“诏举贤良”后,就开始了延续一千三百多年,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的科举制度。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设置进士科,开科取士,到唐代趋于大盛。逐步发展,鼎甲遂成,进而使夺魁天下之状元独占鳌头。 隋代国祚短暂,推行科举考试取得进土资格之制度,方兴未艾。有文字资料可查的隋朝进士如下: 张损之,江苏人。《唐摭言》之“散序进士”称《独孤及撰河南府法曹参军张从师墓志》云:“从师祖损之,隋大业中进士甲科,位至侍御史诸曹员外郎……”。 孙伏伽,河北人。《登科记考》及《唐摭言》中都记有“进士,隋大业中所置也。如侯君素、孙伏伽,皆隋之进士也明矣。” 侯君素,就是上条所提及之进士。 杨纂,陕西人。《旧唐书》有传记“杨纂,大业中。进士举,授朔方郡司法书佐。”《新唐书》中也有“杨纂,大业时,第进士”之记载。 房玄龄,山东人。《旧唐书》中有房玄龄“年十八,本州举进士,授羽骑尉”,他当时已看清隋将亡,“今虽清平,其亡可翘足而待”。入唐后,官至太子太傅、知门下省事,为相十五年。 温彦博,山西人。《新唐书》中记载有“温彦博,通书记,警悟而辩。开皇末,对策高第,授文林郎,值内史省。隋乱,幽州总管罗艺引为司马”。入唐后,官至尚书右仆射。 黄凤麟,湖北人。《湖北通志》之《人物志·选举表》中记载:“隋,进士,黄凤麟,江夏人。比部员外郎”。 许善心,北新城人。《畿辅通志》之《选举二》中记载“隋,进士,许善心,(今河北)北新城人。” 王伽,河间章武人。《天津府志》之《人物》中记载:“开皇末为齐州行参军。”曾押流囚李参等,用枷锁不忍,开枷约期。李参等如期全到京城。皇帝惊诧,为王伽“以德化人”、“诚心宣导,参等感悟,”而晋升雍令。隋炀帝时,中进士。 据《唐摭言》中《统序科第》记述:“始自武德辛巳岁四月一日,敕诸州学士及早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斯我唐贡士之始也。”可见唐之始前,隋已设秀才、明经、进士等科。功名等级以“秀才”为首,非博学多才之士难于考取。明经为其次,主考儒学经典。至于“进士之科……始试以策,唐初因之。”《旧唐书》中《选举志》上记载:“韦应二年,礼部侍郎杨绾上疏言:进士科起于隋大业中,是时犹试策。”“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后来,秀才科因难以中式而渐趋没落。明经科考限于数部经典,经术谙练可获中。进士科为时人所重,“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 但得第艰难,以至后来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科举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在“九品中正制”实行的南北朝时期,已提出了按才能、废门第选官的察举科目。到隋文帝时,取消了“九品中正制”,废除了地方长官辟署佐官及豪门世袭。隋炀帝确立了秀才试方略、明经试经术、进士试时务策的进士科,创始了按才学选拔文士、科目各异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度在唐代得到继续和发展。它萌芽于南北朝,始于隋,成于唐,终归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官吏选拔的重要途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