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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安宪:中国心性论第三种形态:道家心性论(3)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哲学门 作者:罗安宪 佚名 参加讨论
三、命与生死,道家心性论的外在延伸 
    命,是决定人生贵贱福祸的、带有必然性与神秘色彩的某种异己力量。作为一种人力所不能左右的异己力量,命亦称做天命。
    在庄子看来,人世间种种大事大端,无不是命中注定的。“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庄子·德充符》)此一切大事大端,是物事之客观变化,亦是命运之自然流行。将人生之贫富、贵贱、生死、存亡,完全归诸于命,体现了对超人力量的无可奈何的态度。既承认有命,既承认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人所能做的,只有安于命,只有知命而安时,只有安时而处顺。“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庄子·人间世》)知命之不可违抗,知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既不抗拒,也不怨愤,也不颓废,而是以一种恬然达观的态度,以一种无可奈何的态度来对待自己所遭受的一切,正是精神修养达到极致的表现。
    承认人之不自由,而又极力追求人之自由,认为自由与必然之间始终存在着紧张的关系,这并不是庄子的深刻之处。庄子的深刻之处在于,他所采取的达到自由的途径,正是以对于不自由之认可为基本前提的,承认不自由成了达到自由的基本方法。“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此“安”字具有深意。既不可奈何,而后方能安然处之;既已安然处之,则心灵之威压亦顿然释之;心灵之威压既已不复存在,随之而来者即是自由而自在的状态。所以,以不可奈何的态度来对待命运,并不是一种无为的表现,更不是一种颓废的态度,而是“德之至”的表现,而是精神修养达到极致的表现。
    儒家讲知命,道家亦讲知命,但所知者有所不同。孔子强调知命,是把它看成一种君子之德。“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尧曰》)所以,孔子于知命之外,又大力张扬“知其不可而为之”。道家则不同,庄子之所谓知命,是知命之无可奈何。既知命之无可奈何,人亦应以一种无可奈何的态度来对待命。所以,庄子于知命之外,只教人安命,教人“安时而处顺”。表面看来,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是消极以至颓废的。然庄子所倡导者,是一种精神,是一种追求心灵自由的精神。庄子所突出者,是人对于现实世界的超越。在儒家看来,知其不可亦当为之;而在道家看来,知其不可而为之,即是“疲役”,即是“芒”。所以,庄子所倡导的人生境界,也许比孔子所倡导的人生境界更其高迈,亦更难以到达。因为不管处逆处顺,都一如既往而积极进取,并非难事。而对于自己所遭受的一切,对于功名利禄、穷达荣辱,均能采取超越的立场,采取达观的态度,以一种放得下的胸怀来对待一切,得而不喜,丧而不忧,以精神自由为最高追求,却是一般人士所难以做到的。
    人有生,即有死,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生死。儒家很重视死,认为生死为人之大事。与儒家不同,道家对于生死一般持一种自然的态度。老子倡导自然无为,老子所崇尚的人生,也是自然而无为。所以,在老子看来,人之尊生、贵生,莫若无为。“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老子》七十五章)“以生为”者,必计其所得及其所失。求而不得,则怨;得而复失,则悔;人得而我不得,则妒;人得之多而我得之寡,则不平。如此,其身必劳,其心必苦,其志必不宁;如此,外劳累而内苦恼,昼疲役而夜煎熬;如此,又何以称得上贵生?又何以能够养生?故贵生者,无以生为也;不自生,故能长其生。
    庄子对于生死有更为详尽的论述。在庄子看来,“死生为昼夜”。(《庄子·至乐》)昼而后为夜,夜而后为昼。昼夜的交替是完全自然而然的,生与死的变更也像昼夜交替一样,也完全是一自然现象。“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庄子·至乐》)生是一种假借行为或一种假借现象,也许本身就是不真实的。在庄子看来,生死不过是一自然现象。人本无生,既生,死而复归于无生,此亦是人之命。“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庄子·大宗师》)死生之变,既是命,既是天,既是夜旦之自然交替,“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庄子·达生》)既如此,亦惟有以自然之态度待之。
    生死既然为昼夜,人又何必悦生而恶死?悦生而恶死,即是“遁天倍情”,有违于自然之道。“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庄子·大宗师》)生是劳,死是息,从这个意义上讲,死未尝不是一件值得庆幸和令人高兴的事情。“人之生也,与忧俱生。寿者惛惛,久忧不死,何苦也!”(《庄子·至乐》)生而无乐趣,生而只剩下呼与吸,生而有如此多的忧与患,想死而又不得死,亦不能死。不得死,可能比不得生更其难受,更其痛苦。
    庄子何以要对死持这样一种态度?老子讲:“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十三章)人之有大患,在于人把自身看得过于珍重,往往以利害观念来对待一切。把自身看得过于珍重,以利害观念来对待一切,只能对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威压。庄子追求精神的自由自在,所以他反对用利害来对待一切。而利害之中,最为重大者,莫过于生死。“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庄子·齐物论》)庄子从不畏惧死,亦不拒绝死。因为拒绝死是不可能的,而畏惧死则使心灵遭受严重的压迫而不自由,从而使人不能更好地生。庄子真正所要追求的,只是精神的自由与自在以及心性的宁静与淡泊。庄子对于生死所持的独特态度,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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