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朝以前历代统治阶级按照一定标准选拔人才的制度。选士制度开始于西周(一说始于春秋)。据古籍记载,当时选士形式有二:①"乡里选士",由各乡里逐级选拔秀士、选士、俊士、造士、进士。最后由司马把进士之贤者推荐给天子,任官授爵。②"宾兴之制",三年举行一次,选举贤能。 春秋战国之际,养士之风起,当时士子进身途径靠请谒荐举和诸侯召见。汉代选士,一是任子,即靠世袭入仕,二是计吏入官,三是纳赀入仕,四是选举入仕。选举又分两类:一叫贤良方正,由公卿郡国选举,天子予以策试,诏举无定期。一叫孝廉秀才,由州郡察举,不经考试。安帝时,才加考试,并有年龄限制。此外,还有童子科的选举,年龄在12~16岁之间,能"博通经典"的得入选。作为选拔儿童特殊才能的推举和任用。西汉另有"公府辟举"法,供官府罗致名士。武帝时建立博士弟子员制度,博士弟子一由太常选补,一由郡国县道邑保举,入太学受业经考试后,按高下任官。太学博士的任用经由征召、荐举、选试。或以贤良文学、明经诸科入选,也有由他官迁调的。 汉代选士制度,流弊很多:一是汉代选士制度以财富为主要条件,他们凭借自己拥有大量财富,取得入选资格。二是西汉就有以选举不实而被免官。从光武帝起曾不断下诏书要求严格选举,甚或提出选举不实者要治罪。明帝即位之初,下诏书指出:选举请托权门,官吏贪纵为非,百姓愁怨。此时察举已有被郡国官吏把持的现象。章帝建初元年下诏书指出:选举名不符实,茂才、孝廉岁以百数,而授之以政,无所作为,注重门第而不以求贤为务。三是灵帝时,宦官专权,请托相当普遍,他们为培养自己势力,不得不扶植党羽,"徒讲交游,不重实学",甚至"拜门奔竞,货赂嘱托"公开盛行。三国时,曹操曾下诏求贤,特重才能,不拘微贱。曹丕当权,立九品官人法作为选拔人才制度。 隋以后各王朝设科考试,分科取士,是为科举制度。从此中国选士制度进入另一阶段,直至1905年科举废除为止。选士制度对中国历代教育都有一定的影响。 古代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汉代建立"察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也称九品官人法。 公元220年, 魏王曹丕掌权时,鉴于天下丧乱之后,士人流徙,脱离乡土, 他们的出身里爵、 道德才能都难稽考,因而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在各州郡设大小中正,各以本地人在中央任官员者充任,负责察访、品评本州郡的士人。 人物的品行定为上上, 上中, 上下, 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以此作为选人授官的依据。中正评定人物品级时,按家世门第高低、才德优劣,划分品等,然后向吏部推荐。吏部根据中正的报告,按品授官。高品授大官,低品给小官。中正还有权根据所管人物言行修著或德义亏缺情况分别升降进退,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这种以中正为中心,论品定级、选拔和升降官吏制度,叫九品中正制。初立九品,按人才优劣定品第,颇能纠正汉末"察举"为名士把持的流弊。但由于各州郡设大小中正,都由本州郡在中央任官员的"著姓士族"兼任,其结果必然为世族豪门所操纵,以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的现象。九品中正制成了世族豪门垄断政权的工具。选士制度,对当时的教育起了消极的影响。 至隋朝,罢除了"九品中正之法",创立"进士科",开始实行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科场舞弊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学而优则仕"。意思是说,学习好了,就可以做官。这学习与做官之间的桥梁,便是科举考试。自从隋唐开创科举制度以来,的确为无数的士子文人走向达官显贵铺设了一条金灿灿的路,甚至也有贫寒子弟,历经十年寒窗之苦,最后一张考卷定终身,换得光宗耀祖一步登天的锦绣前程。难怪有人发出这样的感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然而,这世界又是趋利若鹜的,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更何况一本万利的读书做官之道呢!于是,自古以来,在千千万万的士子文人拥拥挤挤抢过科举独木桥的时候,营私舞弊现象便层出不穷。科举初创的隋唐时期,已有处理科考作弊事件的记载。宋代开始,对科场舞弊者论罪处罚。明代,发生过几起较大的科场舞弊案,但对有关考官士子的处理,大都不过是革职、流放。清代科场,防弊视为要政,行法亦不姑息,并且在以往各朝防弊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钦定科场条例》、科举考试纳入了大清王朝的法制轨道,防止考场舞弊的有关规定是相当严密的。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考生作弊的手段也越来越巧妙,从院试小考到乡试、会试,科场舞弊案仍频频发生,考场上夹带、抄袭、顶替、倩代诸弊屡见不鲜,弊端最大的夤缘请托、贿买关节案件接二连三,有关作弊人员往往是人头落地被处以极刑,甚至殃及父母、兄弟、妻子。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场是战场,科场是杀场!求取功名的科举入仕之途,布满了情弊与血迹…… 唐代风行请托 李唐时期,科举初创,防弊措施不很严密,突出的一点是,试卷并不糊名,考生姓什名谁,考官一目了然。因此,唐时科场,盛行请托,"贵者托以势,富者托以财,亲故者托以情。"应试考生,往往借助达官显贵,事先把姓名通报给主试官员,考生便手持平素所作诗文,带上金银财宝,往谒考官,求得场上照应,当时把这一套叫做"求知已"。唐玄宗时,每当临近科考,豪门权贵互相串通,结为朋党,在科场之外形成多股势力,称之为"棚",并推声望最高者为"棚头",以此荧惑主试官员的视听。因此,官场对科场干扰极大,落榜者都是愤愤不平,常常喧讼闹事。 当唐德宗时,我们今天所熟知的许多文化名人都卷入到科场作弊之中。那是贞元年间的一次科考,主试官是权德舆,有亲信陆参在外为他"通榜",即接受请托,通风报信。结果,有"唐宋八大家"之称的韩愈,私下里向陆参推荐了尉迟汾、侯云长、韦纾、沈杞、李翎、侯喜、刘述古等7人,这几位考生全都登第。就连崔群、杜牧、李商隐、卢肇、王维这些才子,也是由于场外有梁肃、吴武陵、令狐?等高官的力荐,才中榜入仕的。如此看来,不论考生写诗作文的真实水平如何,只有请托到位,才管事儿,才能榜上有名。 唐宪宗元和年间,科场请托之风尤盛,以致出身寒微的考生纷纷被挤下榜文,无权无势人家的子弟几乎与榜无缘。当时,考场内外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欲入举场,先问苏张,苏张尤可,三杨杀我"。"苏张"即苏景文、张元夫,"三杨"是指杨汝士、杨虞卿、杨汉公,他们都是"上挠宰政,下干有司"的朝臣,权倾朝野,不可一世。经这些高官显贵打招呼的考生,百荐百中,又不在少数,哪里还有真正读书人的进身之路? 宦官上可通天,在古代各朝都是不可小瞧的一股势力。唐时,一些考生看准了这点,想方设法交结宫中太监,请阉党出面说情,通过这一途径登榜的有"芳林十哲",像刘煜、任息、姜?、秦韬玉等都在此列。 也有考生求助坐镇一方的军将。史载、士子蔡铤、李岩士,分别拿着两位军将的推荐信来到华州应考,求中解元,被时人称为"对军解头"。 纵观唐代科场,虽说也有"畏于讥议"一秉大公"的考官,但为权势所胁迫,或因亲故情面难却,而接受请托的,确也比比皆是。史家就此评说:还没有考试,录取与否、名次先后,考官"已定于胸中",这种科举"重在采访名声",说情人以及考生的身份地位至为重要。所以说,以公平竞争选拔真实人才为宗旨的科举制度,一开始就走样了。 虽然唐代科场请托之风盛行,但因此被处分的考官、士子却极少见,这固然是由于手法较为隐蔽及官官相护的缘故,但更重要的一点,应该说是科举初创,防弊和惩处措施还没跟上,还无"法"可依。不过,在晚唐宣宗大中九年(公元855年,以下略"公元"),也处理过几位作弊人员。这一年,吏部考试宏词科举人,由于题目泄漏、被彻史参劾,结果充任考官的刑部郎中唐扶,降为处州刺史,已经登科的10人全部除名落第。这大概是唐朝唯一的一起科场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