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举与中央集权专制 按韩非子的说法,封赏之权乃人主之权,若与他人分享,就是削弱人主之权威。用人权正是如此。贵族制下也卿世禄,封赏虽始于天子,但封赏完毕,天子就无权剥夺和改变继承人。所以有贵族“可以被杀死却不能被剥夺身份”的说法。自然,天子权威是有限的。汉代的察举制,察举权在下不在上,是把天子用人的权柄放给了郡县长官,也是不妥的。科举制度在避免主观、力求公正的前提下把取人用人之权完全收归中央,有效地增强了中央权威。说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国家,科举制度是一个重要方面。统治者通过调整科举考试的内容,来控制人们的思想。儒家思想由于被历代列为考试经典,从而成了天下读书人思想的统领,也成了中国人思想的统领。儒家思想的崇高地位,是科举造成的。 在唐代,由于科举对因门第荫封而得官的世家大族构成威胁,受到它们的反对。由此导致了绵延数唐代两百年的朋党之争。一方是科举出自身的官员,如张说、张九龄、王叔文、柳宗元、刘禹锡、元载、杨炎等;另一方是世袭官僚为首的一派,如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就十分瞧不起科举得官的寒门子弟。他认为世族子弟天生就是做官的料,主张朝廷显官,应由他们担任。“何者?少习其业,目熟朝廷事,治阁之仪,不教而自成。寒士纵有出人之才,固不能闲习也。则子弟未易可轻。” 他这种主张旨在维护特权,显然是反动的,听去却也似乎有一定道理。两派的斗争十分激烈。根深蒂固。一派得势另一派必定遭殃。唐文宗感慨地说:“去河北之贼(指藩镇势力)非难,去此朋党实难。” 朋党之争早在安史之乱前就已存在,安史之乱后进一步发展。代宗、德宗时,世族的李揆主持朝政,轻视出身寒门的元载。元载后为宰相,重用进士出身的官员如杨炎等。再后来刘晏掌权,杀元载。杨炎为相后又杀刘晏为元载报仇。后来范阳大姓卢杞做宰相,又杀死杨炎为刘晏报仇。贯穿唐中后期的朋党之争,实质上是自魏晋以来形成的山东士族与唐高宗武后之后由科举而入仕的新兴官员的斗争。是“新旧两统治阶级之斗争”。 也是以中小地主为代表的平民阶级向贵族特权阶级的挑战。特权阶级屡次试图废除进士科取士,强调门荫,均未成功。平民取得决定性胜利,则是在宋代才实现的。朋党之争中,皇帝总起来说是倾向于科举派一边的,但又不能过分偏袒。科举有利于中央集权,世袭门荫则容易培养地方势力。皇帝的态度是不难决定的。让两派争斗,皇帝从中可以起到巧妙的平衡作用,所以有利于维护皇帝权威。再者,平民毕竟为多数,世族只是少数。照顾平民利益有里利于皇权的稳固。所以李德俗、郑覃等人请求废进士科时,均被皇帝否决。 前面讲到科举是向平民开放政权,包含有民主色彩,今又谓科举有利于中央集权,似乎矛盾,其实不然。权力分享者越是广泛,就越容易形成少数人的控制。如同今日之股份公司,股份越是分散,越易被少数股东控制整个公司,就是此理。而全民选举,若运行不好,或缺乏民意基础,效果也实在不佳。印度举行选举时,向农村贫民换取一张选票,只需一包方便面而已!一个人在生存尚无保障时,是难以产生民主要求的,给他民主,也不能好好地行使,选举徒具形式罢了。所以中国之急务,仍应经济为先。 孟德斯鸠谈到共和国中人人平等,因为人人“什么都是”;专制国中人人平等,因为人人“什么都不是”。 这两种情形对科举制的中国,均不符合。科举制度下人人“都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考试机会人人平等,实际结果却无平等可言。中国的统治者通过确定科举考试的内容来引导读书人的思想,一方面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民族精神,伦理价值观,另一方面加强了思想上的专制。至少从法律上,由于考试面前人人平等,因而其结果的不平等,也就为人们所接受。一项制度或一项法律即使不合正义,只要能为人们接受,就有其意义。古代社会的神明裁判就是一例。盛行于中世纪的欧洲的决斗断讼更无正义可言。决斗中失败的一方未必就是无理的一方,但他愿意接受以决斗来判定诉讼输赢,决斗就起到了解决纠纷的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