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 清朝政府创办的新式大学,首推光绪二十一年(1895)盛宣怀奏办的天津中西学堂的头等学堂。该学堂修业年限为四年,第一年不分科,课程有英文、制图、物理、化学、天文、地理、万国公法、理财学等;第二年以后,各就性质所近,选学一种专门学科。专门学科分工程、电学、矿务学、机器学、律例五科。学生120人,分四班,每班30人。学生毕业后,“或派赴外洋,分途历练;或酌量委派洋务职事” 。光绪二十四年 (1898),接受京奉铁路局的要求,特设铁路班。光绪二十六年(1900)停办。光绪二十九年 (1903)重建,改名为北洋大学,学制由四年改为三年,设有土木工程、采矿、冶金等科,成为我国最早的工科大学,也是今天天津大学的前身。 光绪二十三年 (1897),盛宣怀又在上海创设南洋公学,其中,建于光绪二十六年 (1900)的“上院”,亦是大学。学生120名,分四班,每班30名。学制四年。最初开办的目的侧重于培养政治、外交等方面的人才,“以通达中国经史大义厚植根柢为基础,以西国政治家日本法部文部为指归,略仿法国国政学堂之意”。后来培养目标有所变化。光绪三十一年(1906)春,改政治科为商务科,同年秋又增设铁路科,并改名为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次年停办商务科,成为专设工科的大学,以后学校规模日益扩大,成为清末著名的工科大学,是今天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 清末最著名、体制最完备的新式大学是京师大学堂。筹办京师大学堂之议首倡于光绪二十二年 (1896)李端棻的《请推广学校折》,总理衙门虽批复“妥筹办理”,但却互相推诿,行动迟缓。同年七月,管理官书局大臣孙家鼐呈递《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以官书局筹办京师大学堂。光绪二十四年,御史王鹏运又奏请开办京师大学堂,当天即得到光绪帝的批准。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在“定国是诏”中指示:“京师大学堂为各行省之倡,尤应首先举办”。五月六日,光绪帝又催促军机大臣和总理衙门迅速复奏,不得延迟,并且警告:如不依限复奏,定即从严惩处不贷。总理衙门复议后,命梁启超起草了《京师大学堂章程》。章程主要内容有: ①办学方针:“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