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在官府” 是西周教育制度的主要特征。主要体现学术和教育为官方所把持,国家有文字记录的法制规章、典籍文献以及祭祀典礼用的礼器全都掌握在官府,普通百姓根本无缘接触到。民间无学术,也就无学校教育可言,只有广义上的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教育,而此类教育通常都是融合在生产和生活中进行的。西周的政治体制是领主贵族制度,诸侯、大夫都有自己的世袭领地,政府的官职也多是世袭的,史称“世卿世禄”。在这种体制下,培养统治阶级治国人才的学校教育,其对象必然以贵族子弟为主,即所谓“国子”,他们的教育自然由官方来安排。 学在官府具体表现为官师不分和政教合一。官吏既负行政职责,也有教学的任务。比如西周时国学的主持者称大司乐,负责祭祀和国家典礼,是国家最高礼乐官,同时兼管国学教育事务。大司乐属下的一些官员,如师氏、保氏、大胥、小胥、乐师等就是国学的教师。此时的教育机构与行政机构尚未分离,教育与政事合一。国学既是施教的场所,又是国家举行重大礼仪活动的地方,如祭祀、乡射、献俘等活动都在国学进行。各级乡学也是地方举行乡饮酒礼、乡射礼、士人议政、养老尊贤活动的场所。政事活动本身也就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学生在参与政事的过程中接受各种教育。 在“学在官府”体制下,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完善的学校教育体制以及以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为主体的教育内容。 来源:《中国教育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