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200字4000元,《现代金报》300字3000元,《舟山日报》600字1000元……不要以为这是媒体的稿费清单,事实上,这是浙江某高校为提高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力度而特别设置的奖励。据媒体的记者了解,这样的“奖励”在浙江省高校并非个案。 (8月3日《现代金报》) 据报道,仅《现代金报》自7月以来,该报社记者办公室就先后接待了10多家高校的学生,都是要求报道其暑期实践活动内容的。之所以要这样做,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理学系实践小分队的陈队长可谓一语道破天机:“暑期活动能够被新闻媒体报道,这对我们参评十佳优秀团队很有用。” 这样的新闻既出,势必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弹。的确,将社会实践和新闻报道挂钩,不排除学校自我炒作的可能性。而且,这样的激励制度很容易导致原本纯粹的社会实践活动变得不踏实,甚至连同实践的意义也一同给糟蹋掉了。 但笔者认为这根本就是少见多怪。君不见,现在社会上有几个部门、几个单位特别是一些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工作的目的,不是投报纸有名,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所谓工作干的好,不如舔油加醋吹得好。吹得好,领导脸上有光,部门和单位的社会形象也随之树立。关键是年底先进部门、先进单位考评,新闻报道是个绝对的硬指标。就拿笔者所在的系统而言,每年年初局里总要与所属单位签订个新闻报道协议,年底完成宣传报道任务的又是精神表彰,又是物质奖励。反之,轻则挨批、罚钱,重则先进单位等荣誉也跟着泡汤了。如此一来,便逼着下级要么三分新闻七分写,要么找新闻媒体请客送礼,请求“网开一面”。让人实感无奈但又不得不重视宣传报道工作。 因此,追根寻源,我觉得一些高校的“社会实践”为了“宣传报道”,很大程度上不能不说是受社会上某种不正常宣传风气的影响,是一种急功近利思想在高校的折射和反映。 当然,出现“社会实践”为了“宣传报道”的不正之风,也应该从一些高校上主观上和高校评价机制上找找原因。而仅就高校自身来说,比如在增强高校竞争力上,可否变自我炒作为埋头苦干,而在激励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可否变金钱刺激为学分考核。同时对学生讲清社会实践的真正目的和意义。这样,“社会实践”在一些高校恐怕就不会被当成“宣传报道”的陪衬,甚至学子们有“宣传报道”之意,无“社会实践”之心了。 (红网 作者:王志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