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出台教师“误人子弟”的14条评判标准,在全校教师中引发热议。如讽刺、挖苦学生,上课照本宣科、整堂课以放录像代替教学、批改作业写一个“阅”字了事、教学内容陈旧、对实验过程不熟悉、指导实习不认真、教学出现常识性错误等,凡是涉及一条,均会被认为“误人子弟”。凡是违法其中任何一条,教师不仅会被冠上“误人子弟”的恶名,而且还有被降格,解聘的风险。 诚然,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来监督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工作的初衷无可厚非,但是否能真的促进工作绩效,达到提升教学品质的目的却值得商榷。虽然这洋洋洒洒的14条规定确实对激励教学质量具有针对性,但如果带上“误人子弟”的帽子却给人矫枉过正的感觉,背负着工作压力和心理包袱的老师是否真的能提升教学质量,让人不禁为他们捏把汗。 大学教育与中学教育不同之所在于,大学教育包括专业教育和人格培养,可以说自由开放的教学是大学教育的一大特点,在自由宽松的教学环境下,学生与老师更能平等交流经验,互相探讨思想观点,其教学模式也相对多元化,而武科大中南分校的14条规定,却给原本多元的教学模式带上紧箍咒,许多教师不仅在教学模式上依据规定“照本宣科”,做出应对调整,而且原本自由开放的教学氛围势必会趋向更加功利,走向新的教条也值得深思。 和谐包容的教育环境是大学之本,校方以行政强制的方式为教师带上“误人子弟”的紧箍咒是不是偏离了大学校园原本的平等自由,多元包容的核心理念呢,即使该校14条规定真能在短期内促进了专业教育的质量,但如果忽略了互相尊重,以人为本的人格教育,做出重功利轻人格的示范,这种紧箍咒式的考核能否实现培育人格、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人们不禁会打个大大的问好。(袁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