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恶搞的,谁见过这么恶搞的? 警察先生怀疑有学生与社会“闲人”勾结犯罪,竟然跑到学校,拉出几个调皮捣蛋,抽过烟、旷过课、上过网的学生,举着牌牌,拍下玉照,提取指纹,做个档案。美其名曰,给“问题学生建档”。把人家孩子吓得一塌糊涂,糊涂一塌。 能不吓傻了吗?纵然以往再是调皮捣蛋,抽点小烟,上上小网,此坏非彼坏,恐怕从来没想过要惊动“警察叔叔”。现在,小指纹一提,小照片一照,小牌牌一举,俨然成了个有“案底”的了。何德何能,受此“关照”,有几个小哥们能挺得住? 这简直就等于是暗示他们——— 老实点,我们看“好”你呦!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的长相已经被列为“潜在犯罪分子”的证明!敲山震虎,拍照吓人,又焉能不两股战战,汗珠子从脑瓜顶淌到脚后跟? 用心或许挺好,方法却绝对糟糕。没有证据就这么干,等于是有罪推定,骚扰群众嘛!再上纲上线一点,说是侵犯人权或许也未必冤枉吧。 抓贼抓赃,抓奸抓双,人家总得把坏事干了,你才能依法处理;纵然要做档案,那也是有过“前科”的人才有案底,咋能跑到学校“拉郎配”?执法的不是相面的,调出几个违纪的名单就“够了”;了解一下情况就敢画几个圈,定出个 “黑名单”?这么个“执”法,也太有才了吧? 学校也是的,枉背着“教书育人”的美名了,连怎么保护孩子都不懂。警察说交几个“刁学生”出来,你就真交呀?警民鱼水一家人,可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是非对错不是?当孩子怒吼“受此侮辱,不如死了算啦”的时候,你有多少堂“法治课”,能抹平此刻的心灵伤害? 好在,警方、学校都知道错了,也道了歉。知错能改,态度还是不错的嘛,只不过有一句话不明:“在局长向当事家长做了思想工作之后,家长最后向局长保证,不再追究了。”哪跟哪呀,应该是“局长向家长保证,这么没技术含量的错不再犯了”,现在咋颠倒了个,受伤害的家长在那里下保证?“思想工作”是咋做的?没有“店大欺客”吧? 说什么对四个孩子如此“建档”是依照公安机关规定干的,这年头谁欺负谁瞪眼不懂法呀?看看指纹采集的范围规定,劳教的、收容的、定罪的,如此到学校里选择性地揪几个冤大头出来提取指纹,再举个牌子照相,哪国的法律允许了?难道,他们真的以为错只错在不该“高考之前”这么干?假如不是马上要“国考”的“赶考举子”,这事干干也无妨?反省好像不深刻嘛! 让人想起《武林外传》里的邢捕头,动不动就向良民耀武扬威地晃晃刀,还一句一个“我看好你哟”,多吓人!法治时代了,你看“好”谁都行,但只限于看,别老拿出刀来晃荡吓人。这么搞“有罪推定”,人民群众可不看好你们哟!(书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