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昨天发布,今年首次明确对“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考生”的照顾政策,这类考生经有关单位推荐,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降低分数幅度不超过20分。(4月13日《珠江晚报》) 道德发展是人生火车的方向盘,长期以来,尽管我们一直说重视道德教育,由于教育功利因素的日渐浓厚,道德教育屡屡被边缘化,成为“救护车”、“抢险队”,学生出了问题才想起进行“道德补课”。更重要的是,虽然平时教育测评中有道德考核,但这种考核多停留在非竞争状态,不被纳入高考范围,道德高分者与低分者并没有区别,所以道德教育一直就是基础教育无法避免的软肋。 知识分数有高低,道德分数也有高低,知识分数高低是个人奋斗的结果,道德分数高低同样是学生自身作为的结果。我们需要知识优异者,更需要道德优秀者,甚至可以说,对道德优秀者的欣赏和赏识有时甚于知识优秀者。因为知识的高能可以速成,而道德的高能却需要循序渐进、深入持久。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认识对道德优秀者进行降分录取,这无疑是对高尚者最好的“实质性认同”,这种功利强化却有助于升华传统美德。 有人会认为,对道德优秀者降分录取容易“让学生变成咬钩的功利鱼”,这有点偏颇。因为就算孩子具有了“道德作为的功利性”,这种“咬钩”却会让孩子得到了自觉的道德作为和良知熏陶,进而形成道德发展和习惯强化,这种“不见其升,日有所长”的道德拔节不正是教育梦寐以求的吗? 还有人会说,偶尔一次的美德优秀不一定是道德本色,这就更牵强了。须知,任何一次光辉灿烂的道德优秀和道德出色,比如见义勇为,那绝对是不假思索的情不自禁,是发自肺腑的青春澎湃,更是热血沸腾的高尚本色。如果将这种优秀当作“道德秀”,为什么社会道德优良仍然不够浓厚呢?你也拿性命攸关和抗击危难“秀”一把? 当然,为了杜绝优秀认定中的腐败和不公平因素,有关部门应该对优秀认定出台必要的、规范的制度和程序,让制度说话、让程序操作,杜绝不公平和暗箱操作,将这项好制度成为真正的“美德催化剂”。(雷泓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