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早报日前报道,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戏剧学院电视编导系主任方方在对比了上海市教育督导室公布的一组数据之后,提出了“教育投入必须逐步走向均衡化,逐步做到生均经费统一”的建议。 方方委员对比的一组数据,主要是上海19个区县小学生生均教育经费情况。以2005年为例,静安区小学的生均教育经费为9794元,而奉贤区却只有861元,两者相差10倍以上。 对于不了解上海教育的人来说,看到这样的数据,着实感到吃惊。因为在大家的印象中,上海是整个中国教育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根据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报告,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上海地区最高,为9409.78元,最低的是河南省,只有948.57元。 在全国生均教育经费最高的地区内部,居然存在如此大的教育经费投入差距,这进一步表明,我国教育的不均衡是全方位的———不但体现在各省级行政区间的教育投入不均衡方面,还体现在各省级行政区内部教育投入不均衡、各地区内部校际间的教育投入不均衡方面。 这种不均衡,反映出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弊端。一方面,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中所占比例过大,使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情况、各学校生均教育经费情况,直接受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影响,当地政府富,则义务教育经费较为充足,反之则短缺。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级政府的统筹力度、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县一级和乡镇一级政府承担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大头”。对应这种投入安排,就上海而言,市区经济发展显然好于郊区,这就导致郊区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远不如市区。而在郊区内部,各乡镇的发展情况也不同,往往区政府所在乡镇的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情况好于边远地区。 另一方面,多年来的义务教育“锦上添花”模式,并没有得到扭转。上级财政在对义务教育经费实施转移支付时,通常采取项目制,包括评优、示范点建设、教学基地建设、开展科研等,一些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的学校,在这种转移支付机制中,往往占尽优势。 这种不均衡,直接导致了择校热,甚至跨区择校热,不但不利于教育公平,而且也不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行。多年来,政府部门发布的“禁择令”,在教育资源极其不均衡的现实中,成为一纸空文。好学生纷纷涌向好学校,甚至跨出本区到其他区县,结果是好学校人满为患,而薄弱学校却难以招足学生;好教师也纷纷以离开落后乡镇学校,到县城学校,甚至更好的区县教书为目标,因为这既可提高待遇,也可提高社会地位。当市区的好学校以优厚条件来吸引优秀师资时,郊区要想留住优秀教师,就难上加难。 前年9月实施的《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并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可是,如果不解决上级政府和当地政府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的比例分摊问题,而将义务教育经费的大头由当地政府承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失去了外部条件。因此,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必须加大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 其次,必须改变过去的“锦上添花”思维,从公平出发,力求做到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生均经费一致,这包括,不管在哪个地区哪所学校教书,同等级别的教师,收入待遇应该一样;甚至为鼓励教师去郊区,应提高郊区教师的待遇。虽然从短期看,政府担忧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可能影响到好学校的办学质量,失去办学亮点,但是,从长远看,只有这样,才可能让各校师资趋向均衡,办学水平趋向均衡,也就可以有效杜绝择校现象,同时为教育改革创造好的环境,对推行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作者:熊丙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