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大学“省部共建”以后要求适当照顾地方,可以理解。但倾斜的比例是多少才公平?现行高招指标分配的依据是什么?是各地人口总量,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抑或是各地对国家财政上的贡献?相关部门没有公布,我们不得而知。 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上海高校将逐步增加招收外省区市生源的学生。对此,上海几所部属重点高校校长都表示赞同。(1月25日《中国青年报》) 这的确是社会各界呼吁多年之后,在高校招生公平上撕开的一个极小的口子。多年来,重点高校生源本地化已经成为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甚至可以说成为高校招生中的基础公平问题。自一批重点高校实行“省部共建”以后,多数都加大了属地招生计划,至少为总计划的50%左右,有的甚至达到70%。期待“上海新政”能够成为“拨乱反正”的开始,但在一些基本的疑问没有解答之前,这样的开始还是无法让人心里踏实。 疑问之一:“增加外省区市生源数量”由谁决定?是地方政府单方决定,还是教育部、高校和地方政府之间三方博弈,还是由全国人大委托独立的权威机构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建议,并由全国人大最终拍板? 疑问之二:重点大学“省部共建”以后要求适当照顾地方,可以理解。但倾斜的比例是多少才公平?有没有一个相对科学和公平的标准?不同地区、不同高校的本地招生比例从9%到70%不等,看起来随意得很。且现有的倾斜,无视重点大学过去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巨额积累,地方政府仅以当期的少量投入,就获得甚至比当期国家投入所占比例还多的名额,显失公平。 2007年3月,教育部在江苏无锡召开会议,要求部属高校在驻地的招生比例要调减至30%。30%的限额比动辄50%以上的名额自然是“进步不少”,但其公平合理的依据何在? 疑问之三:有人认为北京有些重点高校的生源本地化的问题不太明显,比如北京大学2007年的本科招生计划本地生源只占9%左右,中国人民大学也在10%以下。但北京户籍人口少,而且高校云集,综合起来其本地化问题就相当严重。如果教育部规定的30%以下的比例仍无法解决高校招生名额公平分配问题,能不能像中国政法大学的招生改革方案提出的那样,按人口和考生比例分配名额?这可能是当下解决高校招生公平的最佳捷径,而且可以一举解决“高考移民”和大量流动儿童无处高考或被迫与亲人骨肉分离的问题。 疑问之四:现行高招指标分配的依据是什么?是各地人口总量,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抑或是各地对国家财政上的贡献?相关部门没有公布,我们不得而知。 疑问之五:中国幅员辽阔,城乡差距和地区差别巨大,也许高考录取名额一夜之间还很难“一碗水端平”。是“锦上添花”继续照顾已经比较发达的城市,还是“雪中送炭”眷顾教育资源稀缺的落后地区?世界各国和发达地区的经验是后者,还名之曰“为了平等的反歧视”。我们的高等教育是应该成为“社会公平之本”,还是成为加剧和灼烤社会不公之源? 疑问之六:大学有自身的办学规律,生源的多样性与培养学生的质量有直接关系。香港高校近年来在没有大陆一分钱投资的情况下,越来越大量地向大陆招生且给予巨额奖学金,而且名额偏向边远贫困地区,理由是“本地生源的视野太狭窄”。亦可见大学投资真是“有形投入,无形产出”。我们的大学,是应该在海纳百川中变得越来越“大”,还是在日益本地化中变得越来越“小”?这显然需要思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