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9日,在重庆市江北区鱼嘴中心小学的教职工大会上,校长聂某针对该校教师给区教委写了封反映该校校务不公开、校长威胁老师的联名信一事,疯狂叫嚣:“不管你过去怎么样,如果你现在还要继续走这个歪风邪气,4个字,决不手软,3个字,杀无赦!”(1月21日《重庆时报》) 一位年纪轻轻的校长,竟然当着全校教师的面,叫嚣“杀无赦”,虽然最后迫于当地教育部门的压力,聂某当众道歉了,但其背后反映出来的问题远没有解决。校长不尊重教师,甚至如聂某这样肆无忌惮威胁教师的校长,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聂某威胁教师说“杀无赦”,活脱脱一副封建帝王相,把自己视为掌握着教师生杀大权的土皇帝,言出法随,容不得教师对他说半个不字。由此可见,聂某不仅是一个法盲,甚至连起码的人权观念都不具备,这样的人当校长非常危险。由聂某“语录”可知,校长权力膨胀到了何等程度。 现在,很多学校实行校长兼任书记的“校长负责制”,教育管理权、人事权、招聘权、续聘权、提升权、撤免权、解雇权以及财务权等,统统都掌控在校长一人手中。这样一来,校长负责制实际变成了“家长制”,所谓“校长负责”也就成了“校长专政”。而这种现象所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学校民主管理机制缺失,校长负责成校长专权,失去监督制约的权力极度膨胀;二是校长权威被不断地强化,而教师、家长以及学生本人在学校效能建设方面所起的作用被一再地弱化、淡化;三是学校的“两个负责”即学校应当同时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育的当事人(学生及家庭)负责严重失衡。由于校长的产生实行的是任命制而非选举制,故校长对上必须高度负责,对下则缺乏必要的责任感。 近年来,发生在一些学校里的校长利用职权中饱私囊、贪污受贿、排斥异己、打击报复等事件,很大程度都是因此造成。聂某一案也可作如是观。笔者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以此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权益。(王学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