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初高中的素质教育改革,山东拟规定将高考成绩视为学生隐私,任何单位不得公布;此外,高考招生报名也将社会化,从根本上解决各地炒作高考录取率的做法。(1月17日《齐鲁晚报》) 高考成绩的确是个人隐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确有侵犯学生隐私权的嫌疑,但在当下,高考从命题、组织考试、阅卷、统计分数到录取的整个过程均由教育部门一家 “操刀”的情况下,如此做法不利于社会对高考整个过程的监督。 2007年高考最大的新闻莫过于安徽省发生的 “漏统事件”。同样,在其他地方高考的整个过程中谁也不敢保证没有出现过错误,谁也不敢保证将来的高考不发生错误。而错误的发现需要眼睛,而有些错误被发现需要更多的、更准确的、更专业的眼睛,如果考试成绩只有考生一人知道,那么就失去了家长、教师以及社会对高考整个过程的监督,或者监督乏力。高考就有可能失去其公平、公正和严肃性。 在学校不知道学校上线率和录取率的情况下,减少了学校与学校之间互相攀比与竞争,减少了社会对学校升学率的关注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但学校炒作高考录取率的主要原因在于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和应试教育的存在。如果教育发展相对均衡,学生无论在何处、何地的学校都能接受到优质教育,家长还愿意掏几千元甚至几万元择校费跑很远的路送孩子求学吗?如果高考不再是学生成长和成才的 “华山一条路”,对学生的评价是更为科学的多元化评价标准,学生会奋不顾身地挤高考这个独木桥吗?如果实现了教育的均衡化和素质教育,炒作高考录取率只能是学校出力不讨好的事。 只要高考体制没有改变,只要唯学历的用人评价标准依然存在,试图通过“不公布学生成绩”改变应试教育的现状,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罢了。退一步说,不公布学生成绩,只是为学校掌握学校升学率、录取率增加了障碍和麻烦,学校了解的渠道实在是太多了。 教育需要改革,只有改革才有出路。“但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一个既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又能与国情相对接的良性制度”,改革的种种举措不能脱离现实的国情,需要相配套的措施的完善和推进,如不公布学生的高考成绩如何保证高考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否则这些改革有可能只是一种美好期待而已。(李建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