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之时,中国的院士制度又遭遇了来自各方面的质疑:有人说,院士制度造成了对学衔的盲目崇拜;也有人说,院士终身制阻碍了科学发展等等(10月8日《中国青年报》)。 所有这一切的质疑的最终指向,其实就一点:年迈的院士们垄断了太多的科研资源,阻断了那些真正有创造力的中青年科学家的创造之路。一些省市和高校、研究院所竞相用科研启动费、安家费、高额年薪、住房等来争夺院士——“一些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中,基本没有年轻人的份。” 院士之所以能够占有如此之多资源,究竟是因为他们拥有这样的权力,还是因为那些掌控科研资源的人,出于种种原因,主动奉送给他们享用的?如果是前者,那我就主张对院士制度进行彻底改革,直至彻底取消院士制!如果是后者,那就应该考虑改革现行的科研资源分配体制,而不仅仅是把板子打在院士的屁股上。 从各方面的情况看,答案显然是后者。因为遍查两院的《院士章程》,没有任何一条规定院士有如此垄断资源的权力。实际上,就我国院士制度的本意来说,“院士”这个称号,主要是一个荣誉,并不必然和特权相联系。那么,一个本来并非特权标志的“院士”称号,何以成了圈占各种资源的特许证了呢?原因就在于,我们的科研体制,还是官本位的。那些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也不对科研成果以及市场负责的行政官员,掌控着科研资源的分配权。官员的行动原则有两条“铁律”:一是降低管理成本;二是规避管理风险。这就决定了他们在分配科研资源时,必然会对院士青睐有加。 从降低管理成本的角度考虑,让官员不考虑头衔,去寻找一个有真才实学的人来主持科研项目,那等于要了他们的命。因为他们要么根本就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要么就是付不起寻找和鉴别的交易成本。因此,由拥有最高学术头衔“院士”称号的人来主持科研项目,就成了最佳选择;从规避管理风险的角度考虑,“院士”也是官员们的最佳选择,因为一旦科研失败,他们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对上级、对舆论交代说:我们请了院士,还能说我们不重视吗? 院士具有如此奇妙的功能,可以轻易地解决令官员们头疼的主要问题,他们身价倍增,也是必然的了。各大学、各科研院所、各部门、各省市主管科研的官员对他们趋之若鹜,哭着喊着把各种好处往他们怀里塞,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其实,院士们个个都是何等精明之人,他们对这一切未必不心知肚明。但送上门来的好处实在太大,让他们难以抗拒,他们也就乐得顺水推舟,做一笔交易,去充当别人获取政绩、规避风险的工具了。 目前的院士制度确实带来了很多问题,但要彻底消除这些问题,看来还是要在院士制度之外下功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