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9月8日在北京语言大学发表演讲,批评一些大学功利主义抬头,导致急功近利和学术浮躁。他认为,大学的官本位倾向影响了学术的发展,这个问题不解决,大学作为时代和社会灯塔的作用就会逐步失去色彩(见9月9日《新京报》)。赵沁平以教育部副部长的身份批评一些大学(这里只讨论公立大学,不包括民办大学,以下同)的功利主义和官本位倾向,具有非同一般的警醒作用。 本来,大学是教书育人的场所,这个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它既不能是官场,也不能是商场,而应该是“知识创造的中心、思想激荡的圣地、自由精神的堡垒”。而今,官本位进入大学校园,做官的逻辑压倒了办学的逻辑,其结果必然是,官本位成为大学功利主义的典型代表,使大学的功利主义倾向不断强化。 大学官本位首先表现为“管理行政化”。按照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大学拥有包括学科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组织、科学研究、招生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但在现实中,上述权利及课题经费使用,甚至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的确定,基本上都由行政命令主导,大学很难有相应的自主权。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延伸到大学内部的行政部门对大学教育的干预,比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业的干预更加有力。相应地,大学除了听命于政府机关外,也基本上不受校内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其次,大学官本位还直接表现为“人员官僚化”。大学有副部级、正厅级,大学校长一般由政府司局级干部“空降”出任或升任,而罕有从本校教师中选任校长的先例,更没有形成从不具有行政级别或官员身份的名教授、名教育家中选任校长的机制。自校长以下,一批局级、处级、科级干部职位也引得一些大学教师“竞折腰”,这些人一旦为官,则既有当教授的荣誉,又有当官员的风光,充分享受到官本位带来的实惠。在校园生态趋于实利化、官场化的背景下,大学行政人员普遍多于教学科研人员,行政占用的资源也远多于教育分享的资源,这是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沉重痼疾。 鉴于此,解决大学的官本位问题,一是要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中的规定,落实大学的各项办学自主权,保证这些权利不受行政部门干预。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完善大学自治制度,应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形成由学校董事会主导并引入社会监督的资源配置机制。 最后是要解决大学“人员官僚化”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年3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提倡教育家办学。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要由“官员办学”转变为“教育家办学”。为此,应逐步淡化以至取消大学校长的官员身份,实行由教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在更开放的范围内遴选大学校长。 作者:潘洪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