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对该校博导们进行了为期近一年的教学评估,“量化指标”分为论著和成果、在研科研项目、现有科研经费和指导博士生情况四个方面。据悉,此次评估中5人被撤销博导资格,有两人是因为没有稳定的生源,已连续两年没有招到学生,另外两人是因为科研经费不够,还有一人则是因为论文专著等不达标。(4月25日《潇湘晨报》) 相信会有不少人为中南大学这样的举措叫好,在不少博导躺在“终身制”的温床上高枕无忧且碌碌无为时,中南大学让博导“下课”这样的消息总能激荡起舆论关注和喝彩的层层涟漪。在学术上,教授、博导这样的“名头”从来都应该奉行“能者上,庸者下”式“轮岗制”,而不是排队站岗式的一劳永逸。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南大学打破博导“终身制”,无论从什么方面讲,似乎都应有不可轻视的积极意义。 但问题是,打破博导“终身制”固然是值得推崇的价值理念,可这并不代表让博导“下课”的技术标准就一定可行——我们不能被一个宏大而美好的价值诉求遮蔽住本应理性判断的眼睛。不妨审视一下5位博导“下课”的理由:不稳定的生源、科研经费的不足以及论文专著的不达标。必须确定的是,这些标准到底是行政标准还是学术准则。毕竟,评估或者否定博导资格最重要也是唯一的标准是,导师本人能否到达博导的学术标准。 学术标准的引入不可避免地要求以学术自治作为衡量前提,因为当学术无法自治时,由行政化所主导的学术评价标准,必然使得学术本身沦为行政标准的“奴婢”,而缺乏自身本应有的独立衡量和评判的价值。以学术自治的眼光来理性审视中南大学让博导“下课”的举措,不能说其不具有任何学术价值,但至少在行政主宰学术的高校中,这很有可能是对颇具学术能力导师的一次“合法性伤害”。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一个生源充足、科研经费丰厚、论文专著都达标的博导,其学术能力未必就“名副其实”;而一个真正有学术能力的导师,在某种本不合理的标准下,也可能无法获得自己应有的学术荣誉和地位。如以论文专著标准而言,容易滑向“只看数量不看质量”的“泛数量主义”深渊,由此导致那些“十年磨一剑”的学者,无论在什么方面,都无法见容于现行的学术体制,从而能够在行政标准主导下,很容易地被“伪学术”标准所淘汰或者排斥于学术的边缘地带。 从这个意义上讲,真正有价值的博导“下课”,必须是建立在高校学术自治基础之上的“学术命题”,而不是虽然打着“学术委员会”旗号但实则是“行政委员会”主导下的“行政级别命题”。否则,行政主导学术下的博导“下课”,不见得就能让人看不到学术环境净化的希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