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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大战”的考古学研究(6-13)之三

http://www.newdu.com 2018-01-14 中国读史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如果没有神话传说,史前考古只是挖出一个陌生世界
    如果没有史前考古,神话传说永远都是那么荒诞不经
    “炎黄大战”第8项证据(或理由)
    半坡和姜寨相隔约20公里。半坡遗址中半坡类型的年代为前4800——前4300年,姜寨一期的年代为前4600——前4400年,两者年代完全为同一时代。半坡聚落和姜寨一期聚落也是一样,都是由若干中小房子依附于一座大房子,大体上构成圆形聚落,外围大壕沟。半坡发现25种刻划符号,姜寨一期发现38种刻划符号,二者多数相同(目前发现半坡类型的刻划符号主要就是这两处的);半坡和姜寨一期还有大体相同的鱼纹、人面鱼纹。所有这些因素都证明,半坡和姜寨一期的发展程度、文化性质、面貌在目前所知半坡类型(前5000——前4000年)的遗址和考古文化中是最接近的。
    按正常的发展,半坡遗址也应该象姜寨那样,有个再晚一点的二期,以及象一些考古学家所说的那样,由于血亲的原因而导致的多人二次葬。但是半坡没有出现这些。负责半坡遗址发掘的石兴邦先生认为半坡遗址也有史家类型遗存《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596页),但实际上这类遗存很少(详后)。严文明先生在分析了西安半坡的地层和器物后认为半坡的仰韶文化遗存应分为早期半坡类型,中期庙底沟类型,晚期称半坡晚期类型(严文明《半坡仰韶文化的分期与类型问题》,《考古》1977年第3期)。苏秉琦先生则认为,所谓“半坡类型,应指《西安半坡》发掘报告中的早期”、“庙底沟类型,应指《庙底沟与三理桥》发掘报告中的庙底沟一期”(苏秉琦《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考古学报》1965年第1期)。在苏秉琦先生的意识和理论中,并没有一个仰韶文化史家类型,说明史家类型应介于可有可无之间(此证半坡类型、史家类型为同一系文化即炎帝部族文化)。总之半坡遗址没有姜寨遗址那样存在明显的一期(半坡类型)、二期(史家类型)之分,而且很明确,半坡遗址的居民在约6300年前基本上都离开了半坡(或者如严先生那种分法,半坡人离开一段时间后才有庙底沟人进入)。半坡人由于什么原因离开半坡,到哪里去了呢?显然,撤离半坡的原因不会是因为大的自然灾害或者自然生存环境恶化,因为附近还有其他半坡类型特别是姜寨存在着个二期文化(当然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当时当地存在自然生存环境恶化问题)。按严文明先生的分析,姜寨二期的居民很可能是由东边的部落侵入姜寨的,二期的埋葬制度是东部部落侵入的结果。但是这种侵入为什么又不进入少有人居住的半坡呢?这岂不是说这种“侵入”就是一种战争。如果东部部落侵入姜寨面临的是象半坡那样的一个空寨,那么我们要问半坡和姜寨一期的居民又到哪里去了呢?如果因为地力不够的原因,半坡人和姜寨人都远走他乡,那么东边的部落有何必要进入姜寨,又为何不分居半坡和姜寨两地?何况姜寨二期埋着2000多具人骨,说明不存在地力不够的问题。如果半坡和姜寨一期居民都远走他乡,姜寨周围大部分都荒无人烟,姜寨二期那2000多具人骨又从何而聚?何况沿渭水一带下行,不远处还有同时代的渭南史家也有700多具人骨。如果我们把人骨放在长达三、四百年的时间里去考察,那么仍然面临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半坡和姜寨的差异问题,而且与多人二次葬血亲说还有另外的龃龉之处(详后)。有的学者从风俗、习惯的角度去解释渭水流域的多人二次葬,这仍然无法解决半坡和姜寨存在的差异问题,因为半坡和姜寨最应该有共同的发展历程和风俗、习惯。
    张楷生先生对仰韶文化存在的多人二次葬作了如此概括:“我国新石器时代二次葬最盛行时间主要在仰韶文化早、中期,集中于半坡类型晚段、史家类型和姜寨二期阶段”(张楷生《我国古代氏族社会二次葬》,《中原文物》1999年第1期)。他将半坡类型与史家类型并列,说明用的是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史家类型、庙底沟类型、西王村类型四分法,此“半坡类型”年代为前5000——前4500年,也就是说渭水流域仰韶文化的多人二次葬大体在前4500年时进入最盛行时期(这个年代正好与后岗类型和西水坡45号墓的起始年代相衔接)。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这里作一个简单的分析和证明:《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仰韶文化”条目下“半坡类型”列有姜寨一期、元君庙、史家、横阵等遗址。元君庙M413:5彩陶钵外腹的锥刺等边三角纹与半坡P:4237陶片上的锥刺纹其制作方法、风格、内涵表达完全一致(释读参见拙著《伏羲画卦——中华史前文明之魂》),说明其年代可能一致或接近。这种锥刺三角纹被研究者认为是半坡彩陶几何形花纹、折线纹的来源(西安半坡博物馆编《半坡仰韶文化纵横谈》108——109页,文物出版社1988年8月第1版),说明其年代在半坡类型中应处于较早期。王小庆先生研究史家类型纳入史家墓地及姜寨二期多人二次葬遗存,而不纳入横阵墓地及元君庙墓地的绝大部分墓葬(仅将最晚的四座墓纳入史家类型),说明横阵和元君庙多人二次葬的年代早于渭南史家和姜寨二期(王小庆《论仰韶文化史家类型》,《考古学报》1993年第4期)。赵宾福先生认为横阵墓地和元君庙墓地早期遗存的年代与半坡遗址早期和姜寨一期的年代一致(赵宾福《半坡文化研究》,《华夏考古》1992年第2期),而孙祖初先生认为元君庙及横阵的一至三期“在许多遗址中还缺乏有效的手段来加以区别”(孙祖初《半坡文化再研究》,《考古学报》1998年第4期),严文明先生亦承认“元君庙各期墓葬中的器物的变化幅度并不很大,这说明它们的年代相距较近,且基本上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这就给分期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严文明《从埋葬制度探讨社会制度的有益尝试——〈元君庙仰韶墓地〉读后》,《史前研究》1984年第4期),这种情况说明元君庙和横阵墓地的主体遗存在半坡类型中可能都是偏早的。孙祖初将原姜寨一期文化分为五段,而元君庙和横阵的一至三期对应于姜寨一期的第二段;按姜寨一期年代为前4600——前4400年(《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230页),则元君庙与横阵主体遗存的年代应在前4500年左右;按孙祖初界定半坡文化年代约始于前4500年(下限约在前4000年),半坡文化分六期元君庙、横阵主体遗存为第二期(孙祖初《半坡文化再研究》),则元君庙、横阵多人次葬的年代亦应在前4400年左右或之前。故元君庙和横阵墓地多人二次葬的年代与西水坡45号墓的年代及后岗类型的起始年代能够吻合,我们推测元君庙和横阵多人二次葬与炎、黄联合杀蚩尤有关,后岗类型为蚩尤族人抢了蚩尤尸骨从渭水流域逃到河南濮阳后与土著文化相融而致(详后)。
    《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在“史家类型墓葬”下列史家、元君庙、横阵、姜寨二期等多人二次葬墓地而且说“这一时期葬俗为之一变,除小孩瓮棺葬、一次葬和单人二次葬外,集体二次葬成为主要的葬制”,而在“半坡类型的墓葬”条目下仅列半坡、北首岭、姜寨不列元君庙、横阵(599页),显然是将年代早于史家类型的多人二次葬全部归到了“史家类型”之中,这是不妥当的。这样做很可能是为了说明母系、父系氏族发展历程,用多人二次葬与社会进程互证,但这是没有说服力的。张忠培先生认为“横阵、元君庙和半坡、北首岭墓地年代相当”,而史家村墓地与“半坡那几座以葫芦瓶随葬的墓葬”年代大体接近(张忠培《史家村墓地的研究》,《考古学报》1981年第2期);金则恭先生认为“半坡类型的墓葬可分为早晚两期。早期包括北首岭中层、半坡下层、姜寨一期、涨村、横阵村、元君庙、下孟村中层和下王岗一期的墓葬;晚期以史家、姜寨二期、东庄村和下王岗二期的墓葬为代表”(金则恭《仰韶文化的埋葬制度》,《考古学集刊》第4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10月第1版);巩启明先生曾将横阵和元君庙墓地归入仰韶文化早期前段,将史家墓地和姜寨二期归入仰韶文化早期后段(巩启明《从考古资料看仰韶文化的社会组织及社会发展阶段》,《中原文物》2001年第5期),在最近出版的《仰韶文化》一书中,他仍然作如此处理,并且说元君庙墓地“依据地层叠压或打破关系及出土器物特征判断,57座墓中有4座属于较晚的外,其余都是基本同一时期的墓葬”。他所说的“仰韶文化早期前段”年代是前5000——前4300年(巩启明著《仰韶文化》97页、169页、184——186页,文物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我们认为这些认识和处理是比较恰当的,是实事求是的。
    史家类型遗存的典型分布有渭南史家、姜寨二期、王家阴洼、龙岗寺、北首岭、东庄村、下王岗、大地湾、蓝田泄湖、铜川吕家崖等遗址(王小庆《论仰韶文化史家类型》;赵宾福《半坡文化研究》;孙祖初《半坡文化再研究》),但是多人二次葬主要见于渭南史家、姜寨二期、下王岗(东庄村和吕家崖也有一些)而其他遗址少见;半坡类型遗存的典型分布有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北首岭、华县元君庙、华阴横阵、龙岗寺遗址(赵宾福《半坡文化研究》;孙祖初《半坡文化再研究》),但多人二次葬主要见于华县元君庙、华阴横阵而其他遗址少见或不见。无论从地域上或是年代上,多人二次葬现象都难以与社会发展进程、社会制度等普遍规律相联系,这是显而易见的。在半坡类型、史家类型等同一文化中多人二次葬尚难以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相联系,其他时代不同、文化类型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中的多人二次葬现象就更难以据论为与社会普遍规律相关。
    笔者推测,渭水流域半坡类型的先民在前4500——前4000年之际可能有过两次大的逃亡、两次大的社会动荡,前一次与炎黄联合杀蚩尤有关(时间约在前4500年左右),后一次与炎、黄两族相争有关,它们分别与华阴横阵、华县元君庙和渭南史家、姜寨二期的多人二次葬相对应。而半坡类型的先民,在炎、黄联合杀蚩尤后,可能会有一次重组:一些人逃亡他乡(比如豫北冀南后岗类型、豫西南下王岗类型仰韶文化都可能与此相关;西亚的哈拉夫文化也受到半坡类型的影响,详后),一些人归顺黄帝族(《管子·五行》说“昔者黄帝得蚩尤而明于天道”);一些人仍然留居半坡、姜寨等自己的家园。由于炎、黄两族战争发生,作为炎帝一方的半坡、姜寨等村落的居民都可能集中于姜寨、史家一带与黄帝族打仗,死亡后便被后人捡骨集中葬于姜寨、史家墓地,这便造成姜寨、半坡两遗址前段文化极为接近、一致而后段文化半坡村落极少(仅有少量史家类型遗存)、大量集中于姜寨村落(也主要是墓葬即多人二次葬)这一假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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