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神话传说,史前考古只是挖出一个陌生世界 如果没有史前考古,神话传说永远都是那么荒诞不经 “炎黄大战”第17项证据(或理由) 严文明先生将仰韶文化的尖底瓶分为三式,即杯形口的、环形口的和喇叭形口的(前两种即苏秉琦先生所说“壶罐口尖底瓶”、“双唇口尖底瓶”,分别是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的特征性器物),并依据西安半坡遗址的地层关系排出其相对年代早晚关系,即杯形口者为半坡早期、环形口者为半坡中期、喇叭口者为半坡晚期,当分别对应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和西王村类型(严文明著《走向21世纪的考古学》60—61页图一,三秦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版)。考古界曾流行一种说法,尖底瓶是一种自动汲水用具:当尖底瓶被放入水中后,由于浮力和空瓶重心的作用,陶瓶自动倾倒汲水,水满陶瓶自动扶正,于是古人通过穿系陶瓶双耳的绳子提起陶瓶,完成取水任务。这种说法也流行于一些科普读物。但是据实验和对尖底瓶的力学性能研究,半坡类型绝大部分尖底瓶都因盛水后重心高于瓶耳而倾覆,不能用于自动汲水。专家认为:多数尖底瓶“入水后会自动倾倒至水平状态而进水,但由于满而覆的性质,不能达到自动汲水的功能”,所以“并非为了能自动倾倒至水平状态才做成尖底形”,同时“半坡人生活在浐河旁,平坦的河床大概也不需要用绳吊瓶去汲水的”(北京大学力学系王大钧、唐琎、张菁,西安半坡博物馆孙霄、赵建刚《半坡类型尖底瓶的用途及其力学性能的讨论》,《文博》1989年第6期)。由于尖底瓶为尖底不便于安放、双耳偏下装满了水又会倾倒(根据尖底瓶的这种特性推测,大约尖底瓶一般只装半瓶液体然后提在手上或悬挂在空中,因为这种情形而制作),所以它不是因为实用而制作,当然也不是随身携带之水器。苏秉琦先生说:“小口尖底瓶未必都是汲水器。甲骨文中的酉字有的就是尖底瓶的象形。由它组成的会意字如‘尊’、‘奠’,其中所装的不应是日常饮用的水,甚至不是日常饮用的酒,而应是礼仪、祭祀用酒。尖底瓶应是一种祭器或礼器,正所谓‘无酒不成礼’”(苏秉琦《关于重建中国史前史的思考》,《考古》1991年第12期)。笔者认为,苏先生这种认识可能很接近尖底瓶的实际用途和真相,即它多用于礼仪场合,是一种礼器。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半坡类型的尖底瓶做成壶罐口、庙底沟类型的尖底瓶做成双唇口,很可能与炎、黄两族联合或联姻有关。上一节已说明,半坡类型的尖底瓶大约是在前4500年左右(即炎、黄联合杀蚩尤的时间)出现,随后很快为晋南庙底沟类型(北橄一期)所接受并改造而制作双唇口尖底瓶。壶罐口尖底瓶是瓶上加瓶,双唇口尖底瓶是口外加口。由于尖底瓶不必也不能盛满液体,所以壶罐口完全是多余之物,只能具有象征性意义和礼仪性质,“双唇口”也是如此。所以很可能炎帝族半坡类型的居民用它们来表示与黄帝族的联合、联姻,而庙底沟类型的居民也用双唇口尖底瓶来表示与炎帝族的联合、联姻。当氏族、村寨内有重大祭祀、礼仪活动时,人们都提着酒聚会、参加,应该是一种很庄严、隆重的场面。从尖底瓶造型的发展历程来看,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似乎有一个“蜜月”时期;从史前考古的角度看,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以及两类型中的这两种尖底瓶是一种例外,其他考古学文化、器物不具有这种双边关系;从文献资料和古史传说看,炎黄两族为兄弟关系,曾经联合擒杀蚩尤,也为其他传说帝王、神话不具备。而半坡类型的尖底瓶为庙底沟类型的尖底瓶取代,庙底沟类型后来又生产一种喇叭口尖底瓶,不再用双唇口,则与黄帝取代炎帝的传说、庙底沟类型取代半坡类型不再是一种联合关系似乎很能吻合。 半坡类型的尖底瓶主要流行于陕西境内,在晋南和豫西、郑州、洛阳地区发现一些但显得比较瘦长,这显然是传播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典型的半坡类型尖底瓶、弦纹鼓腹罐、蒜头细颈壶见于豫西南下王岗仰韶一期文化(樊力《豫西南地区新石器文化的发展序列及其与邻近地区的关系》,《考古学报》2000年第2期),但是下王岗类型的彩陶纹饰却没有后岗类型与半坡类型更加接近:后岗类型的彩陶纹饰“与半坡类型略同”,而下王岗仰韶一期的“彩陶为红地红彩或橙黄色彩,有的纹样也与半坡类型的三角纹相似”,下王岗仰韶二期的“彩陶多红地黑花或灰衣红彩,有条带纹、三角纹、斜十字纹、叶纹、涡纹和方格纹”(《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597页)。后岗类型并没有下王岗类型那种成套的半坡类型典型器物尤其是不见半坡类型的特征性器物壶罐口尖底瓶,但它的彩陶纹饰却超越了这种器物关系而与半坡类型更加接近,笔者认为这个现象也只适合用“逃跑”来解释,既创造后岗类型的居民是从渭水流域逃跑至豫北冀南的,他们没有从容的时间携带瓶瓶罐罐长途奔袭,但是器物纹饰装在脑子里,被他们带到了豫北冀南。半坡类型的尖底瓶在郑州大河村一期以及北方河套地区被改造成一种折唇口尖底瓶(赵宾福《半坡文化研究》,《华夏考古》1992年第2期);也有人认为大河村一期的“Ⅰ式尖底瓶口与西安半坡的ⅠX1b式相似”(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大河村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3期);杨正长先生称郑洛地区大河村类型前期(前5000年—前4000年)存在少量杯形口尖底瓶(杨亚长《略论“郑洛文化区”》,《华夏考古》2002年第1期);韩建业先生则指出在仰韶二期一段(约当史家类型时期)时,渭河流域和汉水上游流行退化形态的杯形小口尖底瓶,晋南、豫西地区流行环形口尖底瓶,豫中地区有环形小口尖底瓶,内蒙古中南部及晋中小区流行环形口尖底瓶,晋北、冀西北小区流行直口尖底瓶(韩建业《中国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研究》第三章第二节,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1版)。所有这些现象都不见于豫北冀南的后岗类型,也就是说后岗类型主要分布地区为尖底瓶文化所包围(仅仅其东边不是尖底瓶文化)但它拒绝使用尖底瓶,这个现象如何解释呢?如果视后岗类型为东夷文化,我们自然可以得到一种解释,因为尖底瓶文化是自西部传来,华夏与东夷的对立或东、西方关系便可以用来解释这种现象。但是后岗类型与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系统这种东夷文化是有区别的,前者让考古学家争论它到底是不是仰韶文化,该不该划归仰韶文化系统,后者却毫无疑问地应该归属东夷文化而且可视为东夷文化的代表。把后岗类型视为东夷文化,它与其东边的东夷文化是有区别的;把后岗类型视为仰韶文化,它与其西边的仰韶文化是有区别的。后岗类型这种两者都是两者都不是的身份,它与蚩尤在古史传说中的面貌是吻合的,我们在前面已经论及。后岗类型对尖底瓶文化的拒斥显然不是用华、夷之别能够解释的。考虑到炎、黄联合杀蚩尤的传说,而尖底瓶几乎是伴随着这一事件而产生的,它又可能是炎、黄联合的象征,因此后岗类型对尖底瓶的拒斥也就顺理成章了。即使半坡类型壶罐口尖底瓶、庙底沟类型双唇口尖底瓶不是因炎、黄联合杀蚩尤而产生,它们并不象征炎、黄的联合、联姻,蚩尤裔文化后岗类型也有足够的原因和理由拒斥这种尖底瓶,因为尖底瓶是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的特征性器物,它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炎、黄两种势力。虽然蚩尤族是炎帝族裔,也来自半坡类型,但最高首领“炎帝”联合“黄帝”杀了蚩尤,蚩尤后裔对半坡类型某些文化的拒斥也是必然的。从考古现象反映的情形来看,尖底瓶很可能与炎、黄联合杀蚩尤一事有关。 韩建业先生说:“公元前4000年左右庙底沟类型正式形成之后,其与后岗类型的对峙局面终于宣告结束。这时冀西北遗存已可归入白泥窑子类型,河北平原地区除磁县钓鱼台等少数与庙底沟类型近似的遗存外,大都呈现出一派萧条景象。表明不但涿鹿一带已归属黄帝,而且其势力已扩展到太行山东麓,河北平原的文化发展受到严重破坏。这应当正是涿鹿之战后的具体表现。后岗类型所代表的黎苗集团被迫大部南迁,抵达江汉东部地区者终于留下了边畈早期一类遗存”(韩建业《涿鹿之战探索》,《中原文物》2002年第4期)。张忠培、乔梁先生在论及河北地区后岗类型的消失也作如是说:“一方面是半坡——庙底沟文化在整个黄河中、上游地区的广泛分布,一方面是后岗一期文化从河套、张家口、汾河流域的迅速消失,最后当庙底沟文化出现在太行山东侧后,黄河以西地区便不复见后岗一期文化及其后裔的踪影。在没有见到庙底沟文化的黄河以东地区,后岗一期文化同其后续文化的发展、继承关系表现得比较清楚”(张忠培、乔梁《后岗一期文化研究》,《考古学报》1992年第3期)。这种描述表明,当庙底沟文化钓鱼台类型出现在河北平原时,后岗类型便很快消失或撤离了。但是钓鱼台类型没有在河北平原长期发展,河北平原“大部呈现一派萧条景象”就是证明,“河北平原的文化发展受到严重破坏”(即没有什么那时代的文化)也是证明。韩嘉谷先生认为“庙底沟类型在河北地区立足时间不久,为大司空村类型所取代,但决不是大司空村类型的源头”,因为大司空村类型不见鼎和小口尖底瓶这两种庙底沟类型的代表性器物(韩嘉谷《河北平原两侧新石器文化关系变化和传说中的洪水》,《考古》2000年第5期)。豫北冀南后岗类型分布的地域其继承文化是大司空村类型而不是钓鱼台类型,而且大司空村类型的遗存与后岗类型的遗存“不仅在冀南共存于一个遗址之中,在冀中的南杨庄也是如此”(河北省文管处《正定南阳庄遗址试掘记》,《中原文物》1981年第1期)。为什么钓鱼台类型在河北平原的出现导致后岗类型迅速撤离而钓鱼台类型又没有在河北平原发展下去呢?用战争来解释我觉得是不通顺的(当然也没有发现战争迹象),相反,它应该是回避战争而出现的现象。作为蚩尤后裔的后岗类型与作为黄帝后裔的庙底沟类型之居民,他们对祖先所进行的那场“血流漂杵”的大战都不会轻易忘却,而且可能会尽量避免再战。庙底沟类型在各个方向上都尽力扩展,但是在其近邻地区豫北冀南却几乎是一种空白;后岗类型北上远及冀西北、河套地区、内蒙古中南部,但是它始终避开了庙底沟类型的核心地区。当然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解释为互相都不会让对方进入自我的领地,但是庙底沟类型在河北平原出现即导致后岗类型撤离而庙底沟类型居民又不在那里发展,用这种“敌对”说就解释不通。所以笔者认为河北平原出现的这种考古现象正应该是蚩尤后裔与黄帝后裔避免再战的一种真实心态的写照,双方都避免正面接触,不在同一块土地上争食,所以蚩尤后裔迅速南下,而黄帝后裔往东北红山文化那个方向发展去了(蚩尤后裔并没有完全撤离河北平原,解说详后)。 与上述现象有关的是苗民的一种颇为特殊的习俗。《淮南子·齐俗训》曰:“三苗髽首,羌人括领,中国冠笄,越人剪发,其于服一也。”髽首,高诱释为“以枲束发也”,即用麻来束发。在汉族,以麻束发是服丧的标志,至今中国农村仍有此俗,但古三苗族显然无此忌讳,他们平常发式便是以麻束发。推测这种民族习俗当与三苗族的历史渊源有关:他们最早的祖先蚩尤部被黄帝部战败,从渭水流域逃难到豫北翼南(在豫北冀南又可能与土著居民发生战争);后来,由于庙底沟类型的东进,蚩尤族裔又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向长江中游迁徙,直至形成三苗族;再后来,又历尧、舜、禹屡伐三苗。三苗族历经苦难、见惯死亡,所以以麻束发祭祖成为民族的一种集体心理和习俗;在后来,它也可能演变为苗民不畏死亡、具有反抗精神的一种象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