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其集簿。 此文献记载了与财务管理有关的上计大致内容为“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我们还可以从西汉时期东海郡向朝廷呈报的上计报告详细了解其具体内容: 一正(正面):县、邑、侯国卅八:县十八,侯国十八,邑二。其廿四有堠(城)。郡官二,乡百七十,□百六,里二千五百卅四,正二千五百卅二人。亭六百八十八,卒二千九百七十二人,邮卅四,人四百八如前。界东西五百五十一里,南北四百八十八里如前。县三老卅八人,乡三老百七十人,孝弟力田各百廿人,凡五百六十八人。吏员二千二百三人;太守一人,丞一人,卒史九人,属五人,书佐十人,啬夫一人,凡廿七人;集簿:都尉一人,丞一人,卒史二人,属三人,书佐五人,凡十二人;令七人,长十五人,相十八人,丞卌四人,尉卌三人,有秩卅人,斗食五百一人,佐史、亭长千一百八十二人,凡千八百卌人;侯家丞十八人,仆、行人、门大夫五十四人,先马、中庶子二百五十二人,凡三百廿四人。户廿六万六千二百九十,多前二千六百廿九;其户一千六百六十二获流。口有卅九万七千三百卌三,其四万二千百五十二获流。提封五十一万二千九十二顷八十五亩,二□……人如前。 一反(背面):□(侯)国、邑园田廿一万一千六百五十二□,□十九万百卅二……卅五万九千六……长生。种宿麦十万七千三百□十□顷,多前千九百廿顷八十二亩。男子七十万六千六十四人,女子六十八万八千一百卅二人,女子多前七千九百廿六。年八十以上三万三千八百七十一,六岁以下廿六万二千五百八十八,凡廿九万六千四百五十九。年九十以上万一千六百七十人,年七十以上受杖二千八百廿三人,凡万四千四百九十三,多前七百一十八。春令种树六十五万六千七百九十四亩,多前四万六千三百廿亩。以春令成户七千卅九,口二万七千九百廿六,用谷七千九百五十一石八斗□升,率□二斗八升有奇。一岁诸钱入二万万六千六百六十四万二千五百六钱。一岁诸钱出一万万四千五百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九十一。一岁诸谷入五十万六千六百卅七石二斗二升少.□升出卌一万二千五百八十一石四斗□□升。[20](P77—78) 从中可以看出,财政上计内容将上述文献记载“户口,垦田,钱谷出入”情况全部包括在内。涉及的内容较广,概括而言,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管辖范围、管辖官吏、管辖区域、受奖赐复人员、郡国直属官吏等行政概况;二是郡辖民户、人口(包括新增加的户数和户口)、提封土地、侯国、邑园田、耕种亩数、植树面积等资源状况;三是赋税收支、农税收支等财政状况。尤其是对辖区吏员(俸禄支出的依据),户数、人口数量、男女性别比例、不同年龄段人数(税赋收入的依据),土地资源、区域面积、可垦土地面积与种植面积(农业税收入的依据),钱谷收支存(财务状况的依据)等情况报告的更为详细。绝对抓住了财务监管的主要矛盾,这对保证财务监督目标的实现起到了突出重点的效果。因为其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经收入。故,汉代对上计之事很重视。皇帝经常亲自听取上计吏的汇报,有时在隆重仪式中举行。仅《汉书·武帝纪》上就有三次“受郡国计”的记载: 春三月,还至泰山,增封。甲子,祠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 (天汉三年)三月,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计。 (太始)四年春三月,行幸泰山。壬午,祀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受计。 《后汉书·孝明帝纪》上也记载: 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屦以行事。……群僚辅,宗室子孙,众郡奉计。 从上述记载说明,上计关系到国家财政大事,皇帝非常重视,经常在隆重的场合亲自过问。正因为如此,上计被确定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在西汉、东汉整个时期一直被坚持,至少是从武帝开始,每年的春季,各个郡国必须将一年来的财政情况上报中央。不仅如此,《居延汉简》中也记载有向中央上计的情况: 建昭元年十月尽二年九月,大司农部丞簿录簿算及诸簿,十月旦见。(82·18B) 说明居延边塞屯田和戍边的部队也同各郡国一样,其一年的财务情况也要向中央上计。 上述是各郡国及部队向中央上计的情况。那么,郡以下的要不要上计呢?据文献和汉简记载同样如此。《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条》: 属官,每县、邑、道……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注)胡广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