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看荆轲在西去刺杀秦王之前做了什么准备。 《史记》记载,荆轲是一个“好读书击剑之人”。卫元君不听荆轲计策,卫国被秦所灭。公元前241至227年,身为卫国人的荆轲家破人亡,流落韩、赵、燕等国。这14年的生活,司马迁记载了两件事,可以看荆轲生活的缩影:其一,是在榆次与盖聂论剑,也就是切磋剑术;其二,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也就是下棋,结果“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会”。 剑术是武功,下棋是锻炼智慧,荆轲一直在为实现他的大志作准备。 刺秦未果的必然和偶然 既然荆轲这么牛,他为什么还刺秦未果?我的答案是,出现这个结果,有一个必然因素和两个偶然因素。失败的必然因素是荆轲所带的副手--行刺当天,秦舞阳被吓破了胆,瘫倒在秦庭上。 荆轲对劫持秦王的难度是作了充分估计的,万一秦王第一次逃脱,最大的可能是绕着秦庭的柱子跑,那么一个镇静的副手就可围追堵截,确保万无一失。不幸的是,后来荆轲被太子丹的不信任所激怒,更怕秦舞阳单独行刺坏事,没有等到自己选定的副手到来,就带着这位太子丹从民间选来的杀人犯,仓促上路了。这么看的话,太子丹不仅对这次刺秦未果犯了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断送了“天下第一勇士”的性命。 古人周昙有《秦舞阳》一诗,就是对此有感而发的:“丱岁徒闻有壮名,及令为副误荆卿。是时环柱能相副,谁谓燕囚事不成。”讲秦舞阳十几岁杀人,却徒有虚名,让他当副手误了荆轲,如果秦王绕着柱子逃跑时,他能帮一把,那么谁说刺秦之事会不成呢? 另外两个导致刺秦失败的偶然因素,其一就是秦王穿的那件皇袍。谁也没料到,荆轲一抓秦王的袖子,秦王大惊之下往后面一蹭,袖子就断了。要是秦王穿了件结实的皇袍,他就跑不掉了。这个细节,后人不太注意,可《东周列国志》里对此特地做了一番演绎:出了这件事后,秦王很郁闷,便让胡姬弹琴唱歌用以排遣,胡姬唱道:“罗縠单衣兮可裂而绝,八尺屏风兮可超而越,鹿卢之剑兮可负而拔,嗤彼凶狡兮身亡国灭!”歌词第一句就提到那件衣服“可裂而绝”,救了秦王的命。 第二个重要的偶然因素荆轲没有考虑到,那就是救秦王命的关键--夏无且的药囊。 这个药囊到底打在了荆轲什么地方?有4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打在了荆轲头上,荆轲失去了知觉,摔倒在地。不过这种可能比较小,因为难度比较高,而且药囊要有足够的重量,夏医生投掷的力气还要很大。 第二种可能性是打在了荆轲的身上,不过荆轲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这点撞击恐怕也不会影响他的行动。 第三种可能性,夏无且的药囊直接扔向荆轲的脸,恰好里面装了很多辛辣的粉末,迷住了荆轲的眼睛,趁其不辨东西时,秦王在大臣的指导下拔出剑来,砍断荆轲左腿,这种可能性有,但缺乏证据,只是一种逻辑的推测。 第四种可能是夏无且的药囊什么也没有打着,他一看当时的情况,荆轲拿匕首刺杀秦王,自己也惊慌,把手里面本来捧着的药囊胡乱往地上一扔。 正是这个胡乱扔在地上的药囊,给荆轲带来灾难性后果。那里面装的珍珠、草药撒了一地,荆轲的注意力一直都在秦王的身上,没有注意到药囊,一脚踩在珍珠上摔倒了,这种可能性很大,而且有证据:秦王拔出剑后砍向了荆轲的左腿,我们知道荆轲右手有一把匕首,宝剑当时有一米之长,能砍断荆轲的左腿,肯定离荆轲很近,荆轲却无还手之力,这个说明他很可能倒在地上,甚至失去知觉。 假如刺秦成功 在我的心目中,荆轲是古今第一纯爷们。他的志向远远不限于报答太子丹,他的志向是恢复自己的家园,让黎民百姓免受秦帝国的蹂躏。 秦王虽然没有被刺死,但是倘若荆轲真的杀了秦王,中国的统一会推迟吗?统一中国的还会是秦国吗?中国走向统一是必然的,但是谁去统一是偶然的,有各种历史的原因。 当时局势,在战国七雄中,最有实力统一中国的是三个国家,齐国、赵国和秦国。在司马迁看来,秦帝国统一中国并不是中国最好的选择,齐国统一中国的话,可能会走向更加文明,更加尊重知识分子的国家。但当时秦国的武力远在其他六国之上,即使秦王被刺死,统一中国的也很可能是下一位继任秦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