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为清.位于湖南省凤凰县吉信镇,此为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书院建筑. 清同治十一年(1872)苗族乡绅吴自发(时任贵东兵备道)等捐白银8万两,筹建书院,命名"新吾",同治十三年(1874)落成.光绪六年(1880),吴自发归里省亲,登院运眺,见山下万溶江形成三个碧潭,即更名为"三潭书院".书院占地12000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百余年来,书院培育了众多人才.三潭书院是研究湘西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渊源和发展以及研究少数民族建筑的重要资料. (责任编辑:admin) |
时代为清.位于湖南省凤凰县吉信镇,此为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书院建筑. 清同治十一年(1872)苗族乡绅吴自发(时任贵东兵备道)等捐白银8万两,筹建书院,命名"新吾",同治十三年(1874)落成.光绪六年(1880),吴自发归里省亲,登院运眺,见山下万溶江形成三个碧潭,即更名为"三潭书院".书院占地12000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百余年来,书院培育了众多人才.三潭书院是研究湘西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渊源和发展以及研究少数民族建筑的重要资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