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熬:有时,医生开完处方,会告诉你其中一味或数味应当先熬。这是因为,一个处方中,不同的药其有效成分析出所需的时间长短不一。有些药在短时间内即可获得有效成分,有些药则未必。矿石类及有壳的果实类药物应先熬,有毒类药物如附于、川乌,草乌等则更应先下久熬,以减轻毒性。 后下:多指含有芳香气味,久熬易失效的一类药物。另外,有一些药,为了留取其峻效,亦常后下,如大黄等。 包熬:多是带有绒毛或质地轻体积小的颗粒种子以及易粘、易被熬糊的药物。绒毛在药汁中不易被去除,服下后刺激咽喉。易引起剧咳。质地轻的种子浮于水面,药汁沸腾时易溢出锅外,所以最好包熬。 另熬或冲服:多是一些比较贵重的药物,如人参、羚羊角片等。若将之与众多药物混熬并作为药渣弃去,则太浪费,故应先熬好再兑入药汁服用。还有一些药,根本用不着水熬,只须加热溶化或磨汁兑进药液冲服,如阿胶、鹿角胶、龟板胶等。 一剂药熬成后,若由于某些原因暂时不吃,应及时将药倒出,不宜久留罐中,如果药液在罐中若放置时间太久,就会发生凝集,太太影响药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