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用发展双季稻的方式来弥补由于肥水条件欠佳所致的产量低下,势必引起更大的肥水问题,因为双季稻对于肥水的需要量要远远大于单季稻,而双季稻产量之所以不高的原因之一在于地力不足,因为双季稻必须在肥水条件较好的情况下,才能得到较好的收成,所谓“非土力有余沃不能全也”(明弘治《温州府志·土产》,[12],254页)。倘若地力不足,农民不会因小利吃大亏。明崇祯《松江府志》引徐光启《农遗杂疏》云:“其陈根复生,所谓稆也,俗亦谓之:二撩。绝不秀实,农人急恳之,迟则损田力。”([12],57页)例如江西南昌等地在宋代就有再生稻的明确记载,但到民国时期,仍然没有得到推广,原因是“稻孙米颗细而坚,罕蓄之者,不欲尽地力也。”([12],314页)在地力不足的情况下,不仅双季稻得不到发展,就是稻麦二熟等也受限制。有些地方虽然早稻有收,但受旱涝影响,晚稻却不能按时播种。 双季稻产量不高还有季节和劳动力矛盾上的原因。连作双季稻系在早稻收获之后,再进行整地和移栽的,由于早稻收获之后,晚稻的有效生产时间十分有限,因此必须抢收抢种。但由于劳动力短缺,农时往往得不到保证,结果是晚稻的产量得不到保障。这个问题也一直是后来发展双季稻的主要问题。《抚郡农产考略》:“凡二遍,迟至立秋栽,则不成熟。谚云:立秋栽禾,够喂鸡母。言其得谷少也。”([20])乾隆江西《龙泉县志》:“翻稻,早(一作中)稻刈后始种,然气候早寒,则秀而不实。”([12],328页)这也就限制了双季稻的发展。 畜牧需要是双季稻不能推广的另一个原因。自先秦开始,中国农区就有秋后放牧的习俗,即在农作物收获之后,利用农隙之地进行放牧。《王居明堂礼》载:“孟冬命农毕积聚,继放牛马。”[⑱]作物在收获之后,由于谷物已经归仓,不必担心牲畜的践踏,同时收获时所遗留下的残茬、余穗等物,特别是水稻在收割之后,在其基部所萌发出来的所谓“稻孙”即“再生禾”等,也为牲畜提供了一些可食之物,而牛畜等所遗粪便又是田中难得的有机肥料。于是,庄稼收获之后放牧是历史上一种普遍的作法。这种习俗必然同多熟制的发展相抵触。清初湘西和湘南可以作为一个例子:乾隆以前,湘南、湘西地区每年七八月间获稻之后,八九月间便有抛牛之俗,即在早稻收割后,放牛于野,不加管束,这样,“稻孙”被牛食尽。而作为农家则必须在白露节以前,将田中所有作物收获归仓,以免遭牛群践踏而无收。这就限制了晚稻等后作发展。直到清乾隆年间,湖南衡阳等地的晚稻仍然非常之少([12],410页)。多熟制的发展必然要以牺牲畜牧业为前提,但在中国农区这需要一个漫长的时期[37]。 由于上述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多熟制并没有得到很大的发展,不仅如此,在一些地区还存在休闲耕作制度。休闲自古以来就是恢复地力的一种方式。对于宋代的农民来说,这不仅是一项传统,也是在实践中所取得的一种认识。宋人发现,在一些新开垦的地方,往往有较高的产量,这引起了他们对于地力一种看法。宋廷南迁之后,江淮之间成为战场,人口大量外流,田地出现荒芜,但在战争间隙,南宋政府也曾组织较大规模的屯田开荒,开荒往往能取得较好的收成[⑲]。在此之前,苏东坡在自己的实践中就已得出同样的结论,他说:“吾昔求地(一处为田)蕲水,田在山谷间(者),投种一斗,得稻十斛。问其故云:连山皆野草散水(一处为木),不生五谷,地气不耗,故发如此。吾以是知五谷耗地气为最甚也。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至建武二年,野谷旅生,麻菽尤盛,野蚕成茧,被于山泽,人收其利,岁以为常。至五年,谷渐少,而农事益修。盖久不生谷,地气无所耗,蕰蓄自发而为野蚕、旅谷,其理明甚。”[38]欧阳修也有这样的认识, “乆廢之地,其利數倍於營田”[⑳], 基于对于地力的认识,苏轼主张休闲地力。“曷尝观于富人之稼乎?其田美而多,其食足而有余。其田美而多,则可以更休,而地力得完。其食足而有余,则种之常不后时,而敛之常及其熟。故富人之稼常美,少秕而多实,久藏而不腐。今吾十口之家,而共百亩之田,寸寸而取之,日夜以望之,锄耨铚艾相寻于其上者如鱼鳞,而地力竭矣。种之常不及时,而敛之常不待其熟。此岂能复有美稼哉?”[39]其实,休闲不仅在一些人口相对稀少,耕地相对富余的地区存在,就是在一些人多地少,农业生产较为发达的地区也同样存在,如,“吴人以一易,再易之田,谓之‘白涂田’,所收倍于常稔之田。而所纳租米亦依旧数,故租户乐于间年淹没也。”([14],2371页)洪水淹没导致休闲,有益于地力恢复,同时淹没所留下的淤泥也有肥田之效,这就是白涂田所收倍于常稔之田原因,也是休闲耕作得以在经济、技术较发达地区得以存在的原因。同时也是部分地区水利年久失修的原因之一。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休闲的作法只是在苏州等地的一些地势低下的采用,在地势较高的所谓中高之地,还是以连年种植为主,所以有“中高不易之地”(郏亶之子郏侨语)的说法([14],2377页),但并不是双季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