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经济寺院经济,通常是指我国封建社会中,以寺院为基本经营单位的一种僧伽经济。东汉时期,佛教传入我国,到东晋时期产生了寺院经济。此后随着时代的变迁,佛教的兴衰,寺院经济也时有起伏。至元代达到鼎盛时期,明清以后,除某、青、藏、蒙以及四川、云南等边远地区以外,其他地方的寺院经济基本上已经衰微了。 南北朝时代,佛教的广泛传播带来了寺院经济的急剧发展,其财产最初业自封建统治者的恩赐与施舍,寺院地主对土地的肆兼并与掠夺,以及信徒捐款,购买典置等。寺院经济带有封建剥削的色彩,其主要剥削方式是租佃制,另外就是高利贷。 寺院庄园的耕种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出租土地,收取地租;一是自种,负担自种的劳动力有下层僧侣及其依附人口。 元代提倡各种宗教兼容并蓄的政策。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等都受到国王、贵族的支持而得到迅速发展,伴随宗教的发展,寺院经济也得到发展。元代的僧侣地主,上受赐田,下侵民田,享有各种特权,是我国封建社会中一大腐朽势力。 农牧垦殖公司农牧垦殖公司,是我国近代农业中值得注意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它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清朝放垦官荒政策的推动下产生的。一直延续到本世纪20年代中叶。 从中国历代农业经营方式中不难看出,家庭农场在发展农业生产上的优越性。20世纪末,虽然全世界的农业经营形式(Agricultural Form of Business)多样化了,但是仍然以家庭农场(Family Farm)为主。家庭农场这个概念很复杂,它因时、因地、因人而被赋予不同的定义。本书姑且把以一家一户为单位,主要靠自家劳力来从事农业经营的形式称作家庭农场。它不排斥少量的雇佣劳动,也不一定拥有自己的土地,它是以家庭制度为基础的一种农业经营形式。恩格斯从劳动力的观点提出“小农”的概念,我们以为是比较合适的。 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农业经营形式也在发展变化。以美国为例,在和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建国以后的家庭农场逐渐衰微了,代之而起的是由公司经营的大规模的企业农场。这种农场的经营目的是追求最大利润,因而不顾因此而引起的负面影响。前美国总统卡特对此种倾向甚为忧虑,曾经下令农业部进行全国调查研究。美国农业部根据调查,于1981年编写了题为《选择的时候》(《A Time to Choose》)的报告书,这份报告书涉及的农业问题很广泛,其主调在于强调家庭农场的重要性,把家庭农场与保护资源和环境联系起来。美国今后到底要走公司经营的大规模企业农场的道路?还是要走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的道路?现在就是对此进行最后选择的机会。 再说英国的例子,英国是世界上最早走上资本主义农业经营的国家,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以家庭农场为主。英国的皇家农业协会(The Royal Agricultural Society of England)于1991年发表了《英国的农业状态》(Ths State of Agriculture in England)报告书,这个报告书主张扶植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大规模的农业经营,反对环境保护型的农业经营。与皇家农业协会针锋相对的一个民间环境保护团体——“地球的朋友”(Friends of The Earth)也在1991年发表了题为《离开单调的工作》的报告书,主张环境保护型的农业,认为所谓的农业现代化(欧美式的)并不像皇家农业协会所说的是那么效益高而能持续的农业经营形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