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熙路南段穿过东大街,经走马街,就到了成都学道街。在清代,四川提督学政衙门就设在学道街,它距离总督府所在的督院街很近。 清朝主管一省科举考试和教育的官员,称为提督学政,也称学台,简称学政。担任学政的官员,大多有在翰林院任职的经历。就任四川学政者,品级不等,既有由侍郎或三四品京官充任的,也有由御史、给事中担任的,有时朝廷也派翰林院七品编修、检讨等前来任职。学政一般以三年为任期,前后任的交替时间,定在三年一次的乡试正科揭晓之后。假如前任学政因故未能任满,提前离职,后来的接替者就被称为“接半路差”。 三年任职期内,学政通常会巡视四川各州府两次:第一次是岁考,第二次是科考。据周询的《蜀海丛谈》记载,考试从成都府开始,除了成都府所管辖的16个州县,“龙安府之四属,资州之五属、叙永厅之两属,暨松潘、理番、懋功三直隶厅,共十六处亦来成都就考。故考成都府时,有内十六属,外十六属之称。又宁远府、酉阳州,因地方边远,(学政)每三年只按临一次,将岁考归并科考时举行。” 学政莅临的地方,按规定由当地知府或直隶州知州担任院试的“提调官”,只有成都府因为地处省城,知府政务繁冗,可以不亲自担任提调官,院试时另外委任一位官员代替自己。学政可以聘请数位品学兼优者,担任幕友,帮助阅卷。但事先会详细写上这些幕友的资历、官衔等备案。 考试时,要设文巡捕官一名随学政出行。无论学政以前的官职如何,文官从知府以下,武官从都司以下,都要对他执属员之礼;假如学政本职为侍郎,或任三品通政使、都察院左副都御使、宗人府府丞、大理寺正卿等职,那么,文官从布政使、按察使,武官从副将以下,都要执属员之礼;如果学政为兵部左右侍郎,那么各镇总兵对他,要用觐见总督的礼节。 学政的“养廉银”为每年3000两银子。此外,每当岁考、科考时他莅临各州府监考,各地都要赠送“棚费”,通常每一地便有数百两银子。清代四川面积颇大,管辖的州府众多,也较全国许多地区富裕,学田收入丰厚。三年任期满时,四川学政一般可得到10万两银的巨款,且这笔钱属于正当收入。当时全国只有广东学政的收入,超过四川。 所以,京官们都很愿意担任四川学政,视此为“优差”、肥缺。清代历任四川学政,以张之洞最为知名。他13岁成为秀才,15岁中顺天府乡试第一(解元),26岁在殿试时名列一甲第三(探花)。继担任湖北学政后,张之洞1874年开始担任四川学政。任职期间,他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尽力革除科场积弊,还在成都创办了尊经书院。针对诸生不知“应读何书”以及“书以何本为善”的疑问,他撰写了《书目答问》一书,为学子们开列导读书目,择要写了按语,为他们学习经史、词章、考据诸学指引门径。此书共收入图书2200余种,分经、史、子、集、丛书五部。所选版本也以当时通行但少谬误者为主,不追求稀有的宋元刊本。《书目答问》采用以“丛书”和经史子集四部并列的“五分法”。张之洞设立的“五分法”被运用在近现代古籍编目中。张之洞后来官至湖广总督、军机大臣,兴实业、练新军、办新式教育,是洋务派代表人物,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并称“晚清四大名臣”。 设在学道街的四川提督学政衙门,占地面积宽阔,大堂之外,两廊为试场。光绪末年废除科举,兴办学堂,学政之职也裁撤了。省级教育行政官署改称提学使司,由提学使管理全省的教育,学政衙门就变成了提学使司衙门。到民国后改设教育厅,提学使司衙门变成了学校。但学道街的街名,沿用至今。(周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