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生产力不很发达/与外界交流几乎隔绝的地区,一妻多夫制度才得以保存 在其他实行一妻多夫制度的地方,例如昌都,农牧民对一妻多夫婚持肯定的态度,特别是在一妻多夫家庭较多的地区,大受人们的称道。主要认为几兄弟娶一个妻子,不但家庭财产不分散,而且家里男人多,有的做生意,有的干农活,有的放牧,家里会越来越兴旺,越来越富裕。而且兄弟不分家,亲人团聚,家人和睦相处,再好不过了。这样的说法不仅在昌都,在玉树甘孜也大致相同。基于这种说法,一些学者进一步分析,认为以前康区生产生活水平低下,财产积累不易,特别珍惜,加上劳役多,劳动力缺乏,因此实行多夫制。这种观点是有道理的,也较少争议。这里还需强调,老百姓的这种看法十分重要,是这种婚姻家庭广泛存在的基础。 妻多夫家庭的内部关系 藏族传统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极个别的父子共妻几种形式。但在康区最主要、最普遍、占绝大多数的为兄弟共妻。解放前,谭英华先生在今甘孜地区境内调查的45户一妻多夫家庭,其中兄弟共妻44户,共101名男子,平均每户均2.3人,非兄弟共妻家庭1户,丈夫2人。 一妻多夫家庭以而兄弟共妻为普遍,其次为三兄弟共妻。四兄弟以上共妻的只是极个别现象,在昌都丁青县丁青村的一妻多夫家庭120户,丈夫257人,平均2.29人。昌都县妥坝乡9户一妻多夫家庭,一妻二夫7户,占78%,一妻三夫、一妻四夫各一户,分别占1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