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岭南符法与道符关系的渊源 画符是岭南方术中盛行的巫术。宋人《东轩笔录》云:“或云蛮人多行南法,畏符箓”。”48清·张渠:《粤东闻见录》卷上“好巫”条:“书符咒水,日夕不休”。49道光九年《新宁县志》:“寻常有病……师巫咒水书符。”及至民国初年,岭南还有人刻印了一部专门讲述符法的著作《省躬草堂符学秘旨》,作者自称其书传自“祖师”,光绪“戊戍春间,羊城疫症盛行,蒙祖师特赐教缮”,书符派送,“以资普遍。”50 粤西有降庙之说。每村中有总管庙,所塑之像,美丑少壮不同。有学降庙法者,法将成,则至庙卜卦降神。初至,插一剑于庙门之中。神降,则拔剑而回。神不降,则用脚踏倒之。如随足而起,则生。如不起,则为神诛矣。其法,将一碗盛水,写一井字圈绕之;地上亦写一井字围绕之;八仙桌中间,亦写一井字圈绕之。召童子四人,手上各写一“走”字圈绕之,将桌面反对碗口之上,四童以指抬桌。其人口念咒云:“天也转,地也转。左叫左转,右叫右转。太上老君,急急如令转。若还不转,铜叉叉转,铁叉叉转。若再不转,土地城隍代转。”念毕,桌子便转。然后请药方,无不验者。 降庙,即降神,旧时民间祭把、占卜、治病诸活动中,常常伴有降神仪式,其荒诞不经自不待言。袁枚记载的降神仪式中所书写的“井”字,其实就是井字符,所谓“圈绕之”,即符箓中习见之“云脚”,神?”符号,这是旋符者运动自身的先天之?与天神感退的 志,人而使符有灵。51 在文化地理上同属岭南的海南岛,也有画井字之符法,用于厌胜与已有仇的对头。其法—:竿一符如井字形,中书明对方之姓名年岁出生日等,念了一回咒,焚此符,将灰人于小陶瓷中,紧封其口,埋于地下,其人必死或大病。”52 岭南少数民族中也盛行井字符, 《岭表记蛮》中录有一苗族木板符,符的下部有一井字,井字中央有三个小圆点,其形见图一;53此外,粤北瑶民中也有井字符,有井、天、地、火等汉字构成,用于收邪魔之用。54符型见图二: 以上数种岭南字符在道教符箓中亦有相类者。《正一玄坛元帅之阴草野舞袖雷法》有所谓“预攘官横法”,载有井字符,用以镇锁口舌之鬼,以免官司之祸,其法曰:“凡行则宜在新春前,用桃木一尺二寸长,闰月加一寸,书本身符于上,却就官符方上先召将,想到指挥收三天官符九天朱雀,然后就地画一井字,念咒云:天火雷神,地火雷神,五雷齐降,锁鬼关精。画井毕,遂一收上官符,收到以手掐口念云:收上年官符、月官符、日官符、时官符,以手轮十二宫抛下井中再念云:收上官符、赤口白舌之神摄入万丈枯井之内,天动天作,急急如律令,急急收疾。”55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道法所反映的宗教观念与粤北瑶民在井字符中所体现的民间信仰基本相同。瑶民的井字符分上下两道,上符由天火围绕井字组成,下符则由地火围绕井字组成,意即将邪魔收入井中,用天火地火烧之。道教《正一玄坛元帅之阴草野舞袖雷法》中也要画一井字,将赤口白舌之神摄入井中,以天火雷神、地火雷神锁鬼关精。如此相似,表明二者有十分密切的亲缘关系。 如果作更进一步的深入考察,我们会发现这种亲缘关系还体现在二者具有更深远的文化来源上。岭南方术与道教为何都以井来收邪神魔鬼?井者,牢狱也。《地抵温元帅大法》中有所谓“立狱”,其形正画一“井”字。56古代有所谓“画地为狱”的巫术,专门用来收监邪魅精怪。汉代的《仙人唐公房碑》载王莽时城固人唐公房见“鼠啮车被具,君乃画地为狱,召鼠诛之。”57《汉书·路温舒传》也有“画地为狱”的说法。汉代的“狱”即岭南方术与道教中“井”字符的由来。岭南方士林癸午就擅长画地为狱的巫术,据《皇华纪闻》载: “林癸午,不知何许人。年十余,投阳江北贯中,为人牧竖。每出牧,以箫管一枚自随,牛有逸者,取箫画地,牛不敢出。”58至于道教,早在晋代,就将画地为狱吸收为道术,59宋代,就已有类似岭南瑶民井字符的道术。据《夷坚志》载: 宣和中,有宫人得病谵语,持刃纵横不可制。……有程道士者,从龙虎山来,或以其名闻,命召之。……道士以刀画地为狱,四角书“火”字,叱之曰:“汝为何鬼所凭,尽以告我,不然,举轮火焚汝矣。”60 如果将上文的“狱”还原为井,四角书上“火”字,这与岭南瑶人的井字符何其相似乃耳。 至于瑶人井字符中的“天火”、“地火”,道教中也有相似的说法及道符。《朱将军大法附高天丁秘旨》录有一火字符,其状为中间为一“火”字,其上下左右各有四“火”字,注云: “天火、地火、雷火、霹雷火、三昧真火。”61 需要说明的是,不仅粤北瑶人的井字符是出于画地为狱的信仰,《子不语》中记载的粤西降神术中画井字也出于此信仰。其降神术是针对病人而施的,古人认为,人们得病是因为有病鬼作祟,画井字是为了将病鬼打入狱牢中,再辅之以药物,其病方能根治。同理,《岭表纪蛮》中木版符中的“井”字,海南岛诅咒仇家的井形符,皆出于此观念。 问题是,岭南符法中的井字符究竟是直接承继先秦两汉画地为狱的巫术,还是来自于道教的符箓?抑或道教符箓中的井符得自岭南符法?根据现有的材料,我们认为岭南方术中流得的井字符主要传自道符。首先,从时间上看,道教中井字符的出现要比岭南井字符早得多。晋朝道士葛洪在其著作中就多次提及“画地为狱”、“画地作方”,62所谓“方”,即“井”字。前引宋代的《夷坚志》、《正一玄坊元帅之阴草野舞袖雷法》都提及道教中类似岭南瑶人的井火字符。时至今日,道教中仍盛行画地为井以关邪祟的法术。63近人天师张恩博对此的解释是:“狱者禁也。古人画地为牢,所以囚禁鬼邪。故下开井堑,上燃明烛,以象天牢贯索之牢也。”64张氏之言,反映了道教井字符的由来及其功用。相比之下,岭南的井字符则晚出得多,尚未发现明以前的资料。其次,瑶人井字符中有“天火”、“地火”的字样,此二火之观念得自道教,而非瑶人的发明。再者,岭南井字符多由汉字组成,可见深受汉文化的影响;至于“井”,虽为古代巫术对井的象形摹画,但岭南地区,水网密布,一般难以见到井,故以井锁邪魔的观念,当传自内地。 不过,本文仅就岭南井字符与道符的关系进行讨论,所得的结论也仅限于井字符。若据此认为岭南符法全部来自道教则未必然。岭南符法这一概念本身就表明其与道符的不同之处。其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岭南符法自有其由来之传说。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云:“尝闻巫觋以禹步咒诀鞭苔鬼神,破庙损灶,余尝察之,南方则果有源流。盖南方之生物也,自然票禁忌之性,在物且然,况于人乎?邑州溪洞以破山石有喊,日十二时能含毒射人影以致病,以是观之,南人之有法,气类实然。然今巫者画符必为鸠顶之形,亦可见其源流矣。”65岭南符法除以鸠顶为形外,尚有仿啄木鸟啄虫时嘴部动作之说。《博物志》佚文:“此鸟能以嘴画字,令虫自出。”鲁至刚《俊灵机要》亦称:“今闽、广、蜀人巫家收其符字,以收惊疗疮毒也。”66此外,鹳喙动作也是岭南符法的来源之一。《鹤经》云:“日礼曰:鹳善符。”又云:“鹳能以喙书符作法。”67宋人孙光宪《北梦琐言》则称岭南人从鹳学法。68据此可知,岭南符法或得自鸟类禁性的启迪,与道教符箓主要传自青铜纹饰、符命符谶的技法和星象崇拜的观念有所不同,69故其符文和书符技法中自有别于道教的内容而具有岭南特色。 第二,岭南符法所使用的书写材料及符文与道符有所不同。道符的主要书写材料是朱砂、墨汁,岭南符法虽也用此者,但也有用其它材料,如鸠血等。宋人储咏《怯疑说》云:“向遇一道友,能呼鹤雀之类,从而求之,几月乃许传授,其法用活雄鸠血书符。杀命助灵,心已不喜,先授七字咒,约旦日教以作用,阅其咒语,尽反犬有狐狸等字,方知此为岭南妖术耳。”70以鸩血书符,与道符书写材料完全不同,却可与《岭外代答》中的“南法’’互相发明。在南法中,南巫“画符必坞顶之形”,而《怯疑说》则称岭南符法须以鸠血书符,可见,二者的目的都是要据此获鸠克敌制胜的本领。第三,道教本身也认为岭南有自己的符法。据《道藏》记载,后晋时曾有道士在南岳获越王古方及符法:“湖南长老法名清于南岳天福二年(937年)八月十二日收得越王时古方,前越王说文,后有方及符法,自后医救万余人。”71汉代的南越王是否真有符法,已难稽考,但其符法得自岭南,且与道符明显不同当无疑义。事实上,有关汉人从岭南获取秘术并流布于内地的记载,史不绝书。唐代孙思邈《千金翼方》中便记载了一道以唾法治头痛的秘方:“南越太公还故乡,壬申之唾自有方,神师所唾,上白太一皇天使者,督察不祥,威若山海。唾若雪霜,当吾者死,值吾者亡。”72此虽为禁咒之术,但符咒常常密不可分;而且,这种有关南移汉人带回岭南方术的记载,毕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岭南文化影响内地文化的大背景。 四、结语 本文主要探讨了岭南俗信的特质及其与道教之间的相互影响,结论如下: 一、岭南俗信是一种具有内在特质的民间信仰,这一特质得自岭南地区长期以来巫鬼信仰的浸染,也深受岭南特殊地理环境、热带气候、独特物产、以及族属因素的影响,使其有别于其他地区的民间信仰。这一看法并非始自今日,早在唐宋之际就已形成“南法”的观念。 二、岭南俗信中的巫啸是一种模仿雷声而形成的通灵巫术,早在先秦就流行于岭南地区的土著中,此术后来被道教汲取并发扬光大,成为“道啸”,盛行一时,成为道教通神的重要手段与仪式。但无论基本发声方法与功能与岭南巫啸并无二致。 三、岭南地区流行的井火符,主要传自道教,源于秦汉时期的“画地为狱”巫术。早在东晋,道教便具有了此类符的雏形,至少在宋代就有了类似符箓。然而,作为岭南符法,则并非完全是对道符的复制,在植入过程中仍保有自己的特性。这一特性表现在:其一,岭南符法渊源有自,乃出于对鸟迹的模仿,故其符文自有独特之处;其二,岭南符法的书写材料也有不同于道符的物品。 四、岭南俗信与道教在交融过程中形成了某种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表现在相互汲取的流程中又相互保有各自的个性,使俗信与道教形成了某种彼我相异又彼我相合的现象,岭南井火符的形成及其独特的书写材料就说明了这一点。同时,互动的结果还导致了互渗,道教的某些通神科仪如道啸便有岭南巫啸的内核;反之,岭南俗信也受到道教的影响,从粤北瑶族的井火符中可以看到,这种影响甚至深入到岭南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并渗透到其日常生活与精神文化中的一个十分细微的层面。 注释: 1清·黄世发《越巫鸡F》,清嘉庆六年王尚珏抄本。 2 《太平广记》卷二九八引,中华书局,1986年,2371页。 3 《白孔六帖》卷六十八“淫祀”条。 4唐·郑熊: 《番禺杂记》, 《类说》卷四引。 5清·屈大均: 《广东新语》卷六《神语》 “五帝”条。 6以上鬼神方皆见《广东新语》卷六“祭厉”条。 7如“逐鬼术”亦见民国二十二年《乐昌县志》、嘉庆二十四年《新安县志》、民国十六年《东莞县志》; “设鬼术”亦见道光二年《永安县三志》、道光三年《开平县志》、道光十九年《新宁县志》。 8宋·唐慎微: 《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卷一《序例上》引,人民卫生出版社1957年影印本。 9唐·刘恂: 《岭表录异》卷下,四库全书本。 10宋·章杰: 《岭表十说》之八。 11宋·曾敏行: 《独醒杂志》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27页。 12宋·周去非: 《岭外代答》卷四“瘴”条,四库全书本。 13《太平广记》卷四八三引,中华书局,1986年,3982页。 14唐·刘伺: 《岭表录异》卷下,四库全书本。 15晋·稻含: 《南方草木状》卷上,四库全书本。 16此术亦见《淮南万毕术》、《搜神记》卷十三、《响峻神书》、《酉阳杂俎集》卷八、《穷神秘苑》 (《太平广记》卷四七七引)等。 17清·俞樾:《茶香室三抄》卷二十一,中华书局,1995年,1309页。 18清。黄钩宰:《金壶七墨·金壶浪墨》卷五“瑶人”条:疾病则巫觋吹牛角以祷……”同治癸酉刻 本。 19梁钊韬:《粤北乳源瑶民的宗教信仰》,《民俗》第二卷一、二期合刊。 20胡元倓:《两广瑶山调查》,中华书局,民国二十四年,65页。 21清·汪森《粤西丛载》卷十四:“火箭总无形,只用口咒手诀暗以射人。为其所中者,痛热难当。”康熙刻本。 22见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十,四库全书本。 23同上,“鸡卜”条。 24蜀·杜光庭《录异记》卷二,《说库》本。 25宋·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七,中华书局,1986年,62页。 26宋·庞元英:《谈薮》,百川学海本,戊集。 27有关道教在岭南的传播问题,详陈寅恪《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三本第四分册;王承文《汉晋岭南道教史考论》,载《论衡丛刊》第一辑,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 28《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神异典》,第二五八卷,“神仙部”引。 29清·李来章:《连阳八排风土记》卷三“祀神”条,康熙四十七年连山书院刻本。 30《啸旨》收录于《夷门广牍》,题唐不著撰人,但《封氏闻见录》卷五“长啸’’条称永泰中大理宗评事孙广著《啸旨》,并录存其序,经与《夷门广牍》本明人较刊的《啸旨》序相比较,可确定为同一篇,因知《啸旨》为孙氏原著。 31啸法中另有所谓歌啸、吹啸者,从呼啸中分化而出,多为魏晋间文人骚客啸傲风流的艺技,与本文所论巫啸无关,故而不论。 32《太平广记》卷二八三“许至雍”条引。 33刘宋·刘敬叔《异苑》卷一, 《津逮秘书》第十一集。 34成子安: 《啸赋》,见《文选》上册,中华书局,1977年,262页。 35唐·范掳: 《云溪友议》卷三,《稗海》本。 36《真诰》卷三“英王夫人歌”,《道臧》本,下同。 37《真诰》卷八“紫微王夫人授诰”。 38《真诰》卷十。 39《洞真太上说智慧消魔经》卷二,《道臧》本。 40《洞神八帝元变经》“先达巳验第十五”,《道臧》本。 41晋·王嘉《拾遗记》卷五,中华书局,1981年,124页。 42《啸旨·权舆章第一》,《夷门广牍》本。 43刘晓明:《中国符咒文化大观》“交神的方法与咒仪”,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370—371页。 44《华阳国志》卷九《李特志》。 45《隶续》卷三载《米巫祭酒张普题字碑》云: “烹平二年(173年)三月一日,天卒鬼兵胡九口口,仙历道成。” 46释道安《二教论·服法非老》称张道陵、张衡、张鲁祖孙三代的道术为“三张之鬼法。”见《广弘明集》卷五。 47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卷五, 《雅雨堂》本,乾隆二十一年。 48宋·魏泰: 《东轩笔录》卷七,明嘉靖楚山书屋本。 49清·张渠: 《粤东闻见录》卷上“好巫”条,乾隆三年刊本。 50潘慈: 《省躬草堂符学秘旨》不分卷,民国九年自刻本,20页。 51刘晓明: 《中国符咒文化大观》 “构符的章法及其表现形式”,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79页。 52王兴瑞、岑家梧: 《琼崖岛民俗志》,载《民俗》第一卷第一期,46页。 53刘介: 《岭表记蛮》,商务印书馆,1934年。 54江应梁: 《广东瑶人之宗教信仰及其经咒》,《民俗》第一卷第三期,34页。 55《道法会元》卷二百四十引,《道减》本。 56《道法会元》卷二百五十六引。 57陈垣编:《道家金石略》,文物出版社,1988年,5页。 58王士正:《皇华纪闻》,收入于《虞初新志》卷九。 59晋·葛洪:《神仙传》卷三“王遥”条载:“其有邪鬼作祸者,遥画地作狱,因召呼之,皆见其形,入在狱中。”又,《抱朴子·登涉》:“因以物抑蛇头而手萦之,画地作狱以盛之。” 60宋·洪迈:《夷坚甲志》卷十二“宣和宫人”条,中华书局,1981年,102页。 61不著撰人: 《朱将军大法附高天丁秘旨》,明内府抄本,藏北图善本部。 62葛洪: 《抱朴子·登涉》: “二五禁法……以左手持刀闭乐,画地作方。” 63刘枝万: 《中国民间信仰论集》记载台湾道教的禁坛科仪中,道士要“执剑画地为井”,将“奴邪入井”,使“万鬼伏藏”。台北,三民书局,民国六十三年,255—256页。 64张恩博: 《道教问答录》,载《道学杂志》12期,民国57年,台北。 65宋·周去非: 《岭外代答》卷十“南法”条,四库全书本。 66明·李时珍: 《本草纲目》卷四十九。 67明·蒋德璟: 《鹳经》, 《说郛续》卷四十二。 68宋·孙光宪: 《北梦琐言》: “鹳性甘带,每遇巨石,知有蛇,即如术土禹步,其石防然而转,南方学其法。” 《太平广记》卷四六三引,中华书局,1986年,3814页。 69刘晓明: 《中国符咒文化大观》 “道符缘始”一章,百花洲出版社,1995年,1—33页。 70宋·储泳: 《怯疑说》,见《说郛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二册,1108页。 71宋·失名: 《急救仙方》卷十“医传屁方越王文”,《道藏》本。 72唐·孙思邈: 《千金翼方》卷二十九“禁瘟疫时行第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