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介绍:是经第三者为彼此不相识的双方引见、介绍的一种介绍方式。他人介绍通常是双向的,即将被介绍者双方各自均作一番介绍。 他人介绍的时机:遇到下列情况,有必要进行他人介绍。 1、与家人外出,路遇家人不相识的同事或朋友。 2、本人的接待对象遇见了其不相识的人士,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3、在家中或办公地点,接待彼此不相识的客人或来访者。 4、打算推介某人加入某一方面的交际圈。 5、受到为他人作介绍的邀请。 6、陪同上司、长者、来宾时,遇见了其不相识者,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7、陪同亲友前去拜访亲友不相识者。 他人介绍的顺序: 为他人作介绍时必须遵守“尊者优先”的规则。 把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把职务低者介绍给职务高者;如果双方年龄、职务相当,则把男士介绍给女士;把家人介绍给同事、朋友;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把后来者介绍给先到者。 介绍时应注意事项: 1、介绍者为被介绍者人介绍之前,一定要征求一下被介绍双方的意见,切勿上去开口即讲,显得很唐突,让被介绍者感到措手不及。 2、被介绍者在介绍者询问自己是否有意认识某人时,一般不应拒绝,而应欣然应允。实在不愿意时,则应说明理由。 3、介绍人和被介绍人都应起立,以示尊重和礼貌;待介绍人介绍完毕后,被介绍双方应微笑点头示意或握手致意。 4、在宴会、会议桌、谈判桌上,视情况介绍人和被介绍人可不必起立,被介绍双方可点头微笑致意;如果被介绍双方相隔较远,中间又有障碍物,可举起右手致意,点头微笑致意。 5、介绍完毕后,被介绍者双方应依照合乎礼仪的顺序握手,并且彼此问候对方。问候语有“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久仰大名、幸会幸会”,必要时还可以进一步做自我介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