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生的大事和喜事之一,因此要大摆酒宴,以表欢喜之情、庆贺之情,这是中国人的常情,也可以说是国情。殊不知在周朝以前,人们并不时兴将婚礼仪式办得热热闹闹,反而是很冷清的。他们的理由很古怪,《礼记·郊特牲》曰:“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这是什么意思?孔颖达这么解释:“幽,深也。欲使其妇深思阴静之义,以修妇道。”原来,是要在严肃安静的气氛中,让新娘子领会为人要阴柔宁静之义,而大肆庆祝,热热闹闹则不符合这个宗旨。因此可以断定,周朝以前的人结婚,都是在冷清中度过的。 这个习俗到汉朝都还存在,不少地方太守还是坚守着这个标准。从民间走出来的汉宣帝则看不下去了,下圣旨说:太守不准民间以酒宴庆祝婚娶,这是“苛政”,必须废除。婚姻是“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是用来行礼乐的,没什么不对,所以,完全可以大张旗鼓地庆祝,以对得起人伦之大者。有了汉宣帝的行政许可,从此,人们开始堂而皇之地把婚礼办得喜气洋洋、热闹喜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