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至元初,元廷屡颁律令,督促地方官府做好各种祭祀活动。尤其对名山大川的祭祀更加重视,至元九年(1272年)元廷一份文件称:“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历代圣地、明王、忠臣、烈士,载在祀典者,所在官司岁时致祭,钦此。” 至元十三年 (1276年)皇帝平定江南诏书亦云:“名山大川、寺观庙宇并前代名人遗迹不许毁拆。”至元三十一年 (1294年)钦奉诏书中再次强调官府祭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同时要求“长吏除常祀外,择日致祭”。长吏,即正官。自此,登宝座、改元、上尊号等诏书中三令五申致祭名山大川。 元廷又要求地方官府祭祀风师、雨师、雷师。大德五年(1301年)八月圣旨:“岳镇、海渎、名山大川、风师、雨师、雷师当祀之日,须以本处正官斋洁行事。有废不举祀,不敬者,本道廉访司纠弹,钦此。”后来也多次强调官府长吏、正官亲自致祭。 但元廷又同时规定:“聚作社者并皆禁断。余社皆禁。所祀典未尽举行是宜,照依钦奉到诏书,检举旧例,诸载社祀典者,合行致祭,以广祈祷之礼。”这里“聚作社”,指聚众作社。即不通过官府私自组织的祭社。 在元代流行先圣的祭祀,先圣包括三皇、宣圣的祭祀。 三皇,传说中的远古帝王,原为道教供奉的神,古籍中有多种说法。元朝所采用的是伏羲、神农、黄帝。在文献中多载有关地方官府祭祀三皇之例。元廷一份文件中称:“湖广等处行中书省,为祭祀三皇,自唐以来载在祀典、依释奠至圣文宣王礼仪官为致祭相应,咨请依例施行。准此。” 文献中又载,三皇之一神农致祭尤为重视。至元九年(1272年)中书礼部一文件称:“神农,高辛已上系圣帝明王及三代开国之主,皆以功及万世,泽被生民。故历代载于祀典,礼未尝废,拟令所在官司三年一祭。” 高辛,亦古帝王、号帝喾,黄帝之曾孙,尧之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