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话说近年来,不乏有因劝人饮酒过量,致人死亡而被判罚的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虽然有此为鉴,且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强劝”行为的不雅,但一时间这种现象似乎还难以消除,更不用说达到让人以此为耻的程度。对此,其实古人早有褒贬,南朝刘义庆《世说新语》便有记载。 据《世说新语·忿狷》载:“王大(即王忱),王恭(王大之族侄)尝俱在何仆射坐,恭时为丹阳尹,大始拜荆州迄。将乖(分别)之际,大劝恭酒,恭不为饮,大逼强之,转苦,便各以裙带绕手。恭府近千人,悉呼入斋,大左右虽少,亦命前,意便相杀。何仆射无计,因起排坐二人之间,方得分散。所谓势利之交,古人羞之。”这便是魏晋时期一起因劝酒不成,恼羞成怒以至险些聚众斗殴的典型事件,列位想是有似曾相识之感吧?而古今一理,人们对此的态度都是极为不屑的。更何况双方还有亲戚关系,可见因此致使亲朋好友怒目相向之事是屡见不鲜的,这就更说明“酒能乱性,过犹不及”的事实。 而在《汰侈》中所载的西晋巨富石崇“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这种以人命相逼的行为,就更是一个极端残忍的反面教材,也完全违背了“小酌怡情”的初衷了。 很明显,《世说新语》对于“强劝酒”是持批判态度的,而其中也同时讲述了一些嗜酒如命之徒的言行。如著名的“竹林七贤”中“居丧时仍食酒肉”的阮籍、“纵酒佯狂、脱衣裸形”的刘伶,以及“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的江东步兵张翰,口称“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的王孝伯等,生动地反映出在黑暗残暴统治的时代大背景下,名士们借酒浇愁、以求自保的“非暴力不合作”的心态。正因有此苦衷,所以即使“嗜酒伤身”,但人们对这些特立独行的名士们仍心存敬仰,而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并没有强人所难,“己之所欲”,亦勿施于人。 借《红楼梦》中妙玉论茶一段文字:“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饮酒也与此同理。而我们当下日夜上演的“推杯换盏、杯盘狼藉”的各色饭局、酒局,究竟意欲何在呢?如果是既非官商勾结有利可图,又非无事可聊以酒代劳,莫非是想“借灌他人至醉酒,来消自己之忧愁”?话说至此,唯有一语——“劝君少进一杯酒,莫因此物失故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