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苏州是全国一大都会,经济发达,赋税甲于天下。与此相应,苏州百姓生活相对富裕,以致有“服食器用兼四方之珍奇,而极一时之华侈”[1]之说。这股奢侈风气的始作俑者是一些富商大贾、巨室豪族,然而论及引领“时尚”者,则非女性莫属。在当时苏州“多奢少俭”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妇女们在服饰方面力求华美高贵即其突出表现。 一、时尚之都苏州的妇女衣饰 明立国之初,战火甫熄,经济萧条,百姓致力于耕稼、纺织以输徭役,消费能力有限;朝廷对各色人等服饰有明确规定,以“明尊卑,别贵贱”。 在妇女衣饰方面,上至朝廷命妇,下至庶人妇女、奴婢,各有定制,禁止僭越。士庶妻女服制,洪武三年(1370)定为“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紬绢。”洪武五年(1372)又令:“民间妇女礼服惟用紫絁,不用金锈,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带只用蓝绢布”,而“凡婢使,绢布狭领长袄,长裙。小婢使,长袖短衣,长裙。”[2]因此,明初妇女服饰朴素守制。 至嘉靖(1522—1566)后期,奢侈之风渐起。 服饰方面,一改明初情形,趋于华丽高贵,甚至逾礼越制。不仅富贵人家的女性突破品级规定,即便平民妇女乃至被人视为身份卑贱的倡优、婢女及隶卒之妇,也随心所欲,任意妆扮。生活于嘉(庆)万(历)年间(1522—1619)的杭城人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载:是时,“男子服锦绮,女子饰金珠,是皆僭礼无涯,逾国家之禁者也”。[3]清乾隆《吴江县志》也称,明初吴江女子仅着“裙布荆钗”,“其嫁娶止以银为饰,外衣亦止用绢”,但“至嘉靖中,庶人之妻多用命服,富民之室亦缀兽头,循分者叹其不能顿革”。[4]服饰追求华美高贵,为此不惜倾家以赴,尤以清代前期为甚。当时无锡人钱泳感慨系之:“余五六岁时,吾乡风俗尚朴素……不论官宦贫富人家子弟,通称某官。有功名乃称相公,中过乡榜者亦称相公,许著绸缎衣服。 今隔五十余年,则不论富贵贫贱,在乡在城,男人俱是轻裘,女人俱是锦绣。”[5]生活在清代中期的苏州人袁景澜在《吴郡岁华纪丽》中也说到,“三吴风尚浮华,胥隶、倡优,戴貂衣绣,炫丽矜奇”,“更有贩竖妻孥,亦皆绸缎金珠,不肯布素”。[6]即便乡间亦受此风气影响,如康熙《常熟县志》称,当地“闺媛村媪迨不免焉,而冶容炫服间亦不少”[7]。可见,从明朝后期起,朝廷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已不能限制江南百姓的日常穿戴。妇女对时尚服饰的追求并不是富贵人家的专利,而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苏州妇女按照自己的喜好,追逐流行时尚,随心所欲地穿着扮相。 苏州妇女在服饰妆扮上的华丽和新奇,加上苏州地区工商业发达,使苏州成为当时全国的时尚之都。当时人把流行的服饰与妆扮称为“时装”或“时妆”。明人袁宏道《荷花荡》云:“舟中丽人,皆时妆淡服,摩肩簇舄,汗透重纱如雨”[8],描写苏州葑门外旅游胜地荷花荡游人画舫云集之景象。当时从苏州发展出来的新式服装有“百裥裙”:裙式用整幅缎子打折成百裥,因褶裥多而细,故名;有“月华裙”,即“一裥之中,五色俱备,犹皎月之现光华也”[9],为一种浅色画裙,裙幅共十幅,腰间每褶各用一色,轻描淡绘,色极淡雅,风动如月华,因此得名;有“水田衣”,亦称“百衲衣”,以各色零碎锦料拼合缝制而成,形似僧人所穿的袈裟,因整件服装织料色彩互相交错形如水田而得名。这种水田衣在明末由民妇之服转成大家闺秀的服装样式,至崇祯年间尤为盛行。发髻有所谓“牡丹头”、“荷花头”、“钵盂头”等种种新式;妇人梳头有“牡丹”、“钵盂”之名,鬓有“闹花”、“如意”之号。[10]这三种发髻都属高髻,以假发掺和衬垫梳理而成,其样式豪华,高高耸立达七寸余,犹如盛开的牡丹、荷花。脑后梳理成扁平的三层盘状,并以簪或钗相固定,髻后作燕尾状,钵盂头则形如覆盂。这些发髻都是当时最流行的样式,后由苏州传播到其他地区。女性配饰凸显苏州手工艺的精巧,如“象生花”:“穷精极巧,与树头摘下者无异,纯用通草,每朵不过数文,可备月余之用”;又有“绒绢所制者,价常倍之”[9],但不如前者精美逼真。可见“象生花”是一种头饰,由通草或绒绢制成,特别是前者不但精美逼真,而且价格低廉,是普通苏州妇女最常使用的头饰。当时人把从苏州发展出来的流行服饰称为“苏意”或“苏样”,影响遍及全国。所以,明人于慎行形容隆(庆)万(历)年间(1567—1619)北京城时注意到:“吾观近日都城,亦有此弊,衣服器用不尚髹添,多仿吴下之风”[11]。甚至远在西北的泾阳,时人称:“陕地繁华,以三原、泾阳为第一。其人多服贾吴中,故奢丽相慕效”,“妇女结束若三吴”。[12]可见作为时尚之都的苏州对其他地区有很大的影响力。影响所及,全国各地妇女纷纷效仿,特别是各地的富裕人家都以能穿地道的苏州服装为时尚。 二、妇女服饰趋奢的原因探析 论及明中后期以来苏州妇女的服饰趋奢之因,约有以下数端:第一,明清时期苏州商品经济的繁荣。经过明初数十年休养生息,江南城市再度显现强大的生机。元末受打击最严重的苏州,不但恢复了旧日的繁华,而且成为江南地区的经济中心。王锜《寓圃杂记》描述了这一变化,明初,苏州“邑里潇然,生计鲜薄”;正统、天顺间(1436—1464)“稍复其旧,然犹未盛也”;至成化年间(1465—1487),已经是“迥若异境”了;待至其所处之弘治年间(1488—1505),愈益繁盛:“闾檐辐辏,万瓦甃鳞,城隅濠股,亭馆布列,略无隙地。舆马从盖,壶觞罍盒,交驰于通衢永巷中,光彩耀目,游山之舫,载妓之舟,鱼贯于绿波朱阁之间,丝竹讴舞与市声相杂。”[13]此后直至清代前期,苏州经济一直保持着不断增长的势头。它既是一个八方交汇的商业城市,又是江南丝织业的重要基地,造就了一批富商大贾和数量日增的中产家庭,而相对贫困之家也可靠辛勤劳动维持温饱,甚至步入小康。这是奢侈成“风”的前提。消费能力提高后,人们势必要突破旧有生活的模式,消费行为更加大胆超前,高消费的生活理念开始在普通民众中流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和物质财富的丰盈,财富的累积者不甘再过淡泊清苦的生活,于是社会上逾越礼制的情况大量出现。凭借金钱恣意享受的闸门既经打开,便如激流奔涌,一发而不可遏制。”[14]193自此奢侈之风兴起,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妇女特别是城市中的女性,易于接收最新的时尚信息,购买最时髦的衣物饰品。不仅处于上层的富户闺秀和腰缠万贯的商人妻女,即使是平民妇女,甚至被人视为身份卑贱的倡优、婢女都竞相追逐时尚潮流。乡村妇女在消费方面是相对保守的群体,但地方志的记载也表明,她们受到城市妇女奢侈风气的影响亦群起效尤:“不论富贵贫贱,在乡在城,男人俱是轻裘,女人俱是锦绣。”[15]由此可见,在明清苏州奢侈成风的社会背景下,各阶层妇女从传统女德的崇尚朴素、节俭中走出,参与到奢侈消费之中,在衣物方面的花费已超过生理的基本需要,追 求“时髦”。 第二,手工业生产技艺的日趋精细。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苏州能成为当时流行服饰的时尚中心,和其手工业的发展密不可分;而当地流行时装造成对服饰消费的大量需求,同时也带动了生产制造业,特别是成衣业与纺织业。”[16]140明清时期的苏州是国内丝织、棉纺织手工业的中心,有“衣被天下”的盛誉。不仅从业人数众多,而且产量大、质量精,苏州手工艺品成为人们争相购买的名品。在此基础上,各地争相仿效苏州人的穿着打扮,以为时尚,如前引于慎行所云京城情形:“衣服器用不尚髹添,多仿吴下之风,以雅素相高。”[11]京城尚且如此,他方可想而知,所谓“自昔吴俗习奢华,乐奇异,人情皆观赴焉”;衣饰方面最为明显:“吴制服而华,以为非是弗文也;吴制器而美,以为非是弗珍也。四方重吴服,而吴益工于服;四方贵吴器,而吴益工于器。是吴俗之侈者愈侈,而四方之观于吴者,又安能挽而俭也?”[17]第三,传统礼教的渐趋败落。商品经济发展带来开放、创新的心态,儒家的“重义轻利”思想渐被抛弃,人们开始追逐利益,重视物质享受。再加上商人经济地位的上升,必然会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政治地位,导致传统等级身份制度的改变。 www.QiQi8.CN 778论文在线 由此人们的思想开始解放,不再拘泥于各种礼制和伦理道德,逐渐突破身份礼教的束缚,出现了士大夫所称的“僭越”行为。过去妇女之所以不敢学上层阶级的穿着,一则是害怕违法,一则是心中有愧,自觉不合身份。但晚明以来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就连庶民妇女的服饰与配饰都模仿后妃命妇,像“女子饰金珠”已不再限于高官命妇了。 她们不再担心违法,更无羞愧之心。地方史志多次提到这种情况,如乾隆《元和县志》称:“妇人女子,轻装直髻,一变古风,或冶容炫服,有一衣之值至二三十金者……倡优下贱,帝服后饰”。[18]在苏州府吴江,“习俗奢靡,愈趋愈下。庶民之家,僭用命妇服饰,加以钑花银带,恬不知愧”[19]。随着奢侈风气的盛行,各种僭越、逾分之穿着都被视为平常,人们“以过前为丽,得之者不以为僭,而以为荣,不得者不以为安,而以为耻”[20]。可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其带来的社会风气的变化,妇女观念发生丕变。她们不再以穿着不合身份的衣服感到有愧,而追逐模仿上层阶级的穿着打扮,处处追求高贵华美。 第四,苏州妇女家庭地位提高。随着苏州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夫妇并作”方式即男女皆参与农作与纺织的生产模式发生了变化,自明代后期起“男耕女织”的分工生产模式逐渐确立。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变化,一则是因为明清时期人口的膨胀,使得人均耕地面积缩小,由丈夫一人耕种即可,妇女不需下田,可以有更多时间在家内从事纺织,培养熟练的技术,这更有利于其织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在商品经济刺激下,苏州的丝织品和棉纺织品畅销全国,从事纺织能获得更大的利润。据明末《沈氏农书》估算,一名妇女织绢的收入相当于两名男劳动力耕种的收入。 《松江府志》记载:“百工众技,与苏杭等。若花米踊价,匹妇洗手而坐,则男子亦窘矣。”[21]说明妇女已成为家庭的经济主力,妇女的经济收入远远高于男子耕种的收入,成为家庭经济主要来源。 另有一些妇女善于治生、辛勤劳作,使得家业日成。明中叶海虞(常熟)《吴敏达妻过氏墓志铭》在叙述吴敏达妻生平时提到,虽“内政纷然”,但她“治之井井有条。以至纺绩丝紝缝衣幂酒之事,靡不致勤,虽劳勩弗辞。自是家业日裕,甲于乡里”[22]28。可见妇女不仅在处理家庭事务方面得心应手,而且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可以发家致富。另一位海虞朱孺人在明宣德至弘治之间(1426—1505),在丈夫去世后,“矢志弥笃,孤灯只影,茹蘖啖水者六十余年,扶衰拯坠,充拓家业,资雄于乡,乃他田宅,以赠族贫”[22]33-34。遇有男子不事生产,妻子也能挑起养家的重担,辛勤劳动,不仅是为了维持家庭,而且也为了给丈夫、子女提供一个衣食无忧的环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