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兴安岭得天独厚的动物资源和独特的狩猎方式,又形成了鄂伦春族独具民族特色的兽皮服饰民俗。他们把猎获的狍子、鹿、犴、野猪、狐狸等动物剥皮之后,经过传统的皮革加工技术,制作成皮狍、皮裤、皮靴、皮袜、马褡等服饰品。 皮袍,鄂伦春语称“苏恩”用冬季猎取的袍子皮做成。皮袍不去绒毛,样式美观,襟边和袖口镶有黑色皮边,领上镶有猞猁或狐狸皮领边。腰间扎上布带,挂上皮制的烟荷包,越发显得潇洒、威风。 皮裤,一般也多用狍皮做成,还有用更耐磨的鹿皮制做的。上山打猎时,需在外面套上直筒的“套裤”,就像手工业操作中常戴的“套袖”一样。女子的皮裤前身较长,可遮住乳房,钉两个皮带套在脖颈上即可。夏天穿着的皮衣、皮裤,都是用夏季猎取的狍子皮,经刮皮去毛后缝制的。鄂伦春语称着“古拉米”。 鄂伦春族的狍头帽,名叫“天它哈”,是用整个狍头皮缝制而咸的。狍耳、狍眼、和鼻子一如原样,栩栩如生。这种帽子,早年是猎人伪装成狍子,用狍哨诱猎时戴用的,后来普遍传开。男人们非常喜欢这种又暖和又别致的帽子。妇女们喜欢戴猞猁皮帽或镶着皮毛的毡帽。“奇哈密”,是用狍腿皮腰、狍脖子皮做底的皮靴。“温得”则是用鹿腿皮做腰、鹿或犴皮做底的可到膝盖的高腰皮靴。此外,鄂伦春族还有狍皮缝制的五指手套,一般做工比较精细,在开口处镶有鼠皮花边,手套背部绣有精巧的花纹。那些镶嵌云纹、波纹、花朵、蝴蝶等精巧图案的背包、荷包、马褡、帽饰等皮制装饰品,在英武、骁勇的鄂伦春民族服装上,又增添了一种朴素大方的美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