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海军部 清廷主管海军的机构最早是光绪五年(1879年)在天津创设的海军营务处。光绪十一年(1885年)为大练新式海军,在京师设立海军衙门,以醇亲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务,以奕劻、李鸿章为会办,善庆、曾纪泽为帮办。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由于北洋海军覆灭,海军衙门也被裁撤。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又在陆军部下设海军处。宣统元年(1909年),海军处独立出来,改名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年十一月,在此基础上正式成立海军部,以载洵为海军大臣,谭学衡为副大臣,下设军制、军政、军学、军枢、军储、军防、军法、军医八司,以及主计处。 6.军谘府 清廷设立了陆军部后,把原来练兵处的军令司改名军谘处, “握全国军政之要枢” 。宣统元年,军谘处从陆军部脱离出来,负责“通筹全国陆海各军事宜” ,实际上已具有陆海军总参谋部的性质。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军谘处改名军谘府,以贝勒载涛、毓朗为军谘大臣,下设第一至第五五个厅,此外还设总务厅,同时还辖测地、制图、军事官报等局及印刷所。 7.侍卫处和八旗都统衙门、步兵统领衙门 侍卫处设于乾隆年间,原名侍卫府,是侍卫皇帝、警卫皇宫的特设机构,设有领侍卫内大臣6人,内大臣6人。侍卫处辖侍卫和亲军两部分武装,侍卫分一至四级,亲军以亲军校、署亲军校率领。 驻守京师的八旗除少部分警卫皇宫外,大部分卫戍京师,八旗以皇城为中心分方位驻扎,各自设有自己的都统衙门,管理本旗的旗务和军务。都统衙门设有印房、折房、俸饷房、银库、派差房、督催所、户口房、马档房、米局等。 步军统领衙门是京师的警备和治安机关,步兵统领 (全称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率八旗步兵和京师绿营的巡捕五营,下设左司、右司和司务厅,厅下又分设各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