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机器局 吉林地处东北边陲,l9世纪80年代初,中俄战争有一触即发之势,1880年6月24日(光绪六年五月十七日)吴大瀓受委三品卿衔帮办赴吉林省城,协同吉林将军铭安处理边防事务。 1881年6月26日,经吴大瀓(时督办宁古塔三性浑春事宜)等奏请清廷批准,开办吉林机器局,调天津机器局提调宋春鳌为总办,局址设吉林省城以东八华里松花江左岸的一段地方,并在松花江右岸的僻静地带,选定吉林机器局火药局局址。1882年4月动工兴建,1883年10月,机械加工部分主体工程基本竣工,投入生产。1884年7月,进行扩建,火药局亦开工兴建。1887年8月,火药局建成,至此,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吉林机器局建成时,全局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各类机器设备计275台,大部分购自德国,部分购自美国和英国,仅机械加工部分开办经费即耗银25万两,全局常年经费约10万两。生产机构:设机器正厂、东厂、西厂、轧钢处、翻砂厂、熟铁厂、木工厂、锯木厂、拉火厂、电气厂、画图房,火药局单独分设。派驻机构:设营口转运局,负责上海、天津等地外购材料转运;设乐亭制造分局,为分驻昌黎、乐亭境内的吉林边防军修理枪炮和复装子弹。另开办表正书院(机械制造工业专科学校),招收满、汉子弟30余名入学,开办两年后因缺乏经费停办。 吉林机器局开办初期,有委员、司事、书识等官员50人,工人398人。工人中匠目和工匠93人,小徒158人,其余为普通工役。匠目和工匠93人中,能掌握军火制造技术或机械加工技术的仅50余人,来自浙江宁波。小徒150余人,全是童工,曾采取一师带多徒的办法,解决技术力量缺乏问题。后随着生产发展,工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转入正常生产后,全局常年员工近千人。 吉林机器局出品,分弹药和枪炮两大类:弹药类,曾生产黑色火药,哈其开斯枪弹,毛瑟枪弹,文且斯德枪弹,五子抬枪弹,洋抬枪铅丸,来复枪铅丸,葛尔萨炮弹,2磅子、4磅子、6磅子、12磅子克虏伯开花弹,哈其开斯开花弹,前膛钢钉开花弹,12磅子前膛开花弹,12磅子圆开花弹,子母炮群子弹,10磅、20磅、30磅水雷,水雷信子,子母炮拉火,2磅子、4磅子铜拉火,大铜帽等;枪炮类,曾生产呼敦枪、洋治枪、来复枪、毛瑟枪、葛尔萨炮、子母炮、2磅子克虏伯炮、西林炮等。约于1886年,试制成轻便机枪一挺,此枪每分钟连发80发,二人抬,配有三脚架,使用灵活,英国传教士哲姆士观看试射后,十分赞赏,在他的著作《长白山》中作了纪实。 吉林机器局生产的军火,分别解缴吉林靖边军用。从1890年开始,在“无碍于筹边”的原则下,亦供练军需用。1891年,经黑龙江将军依克唐阿与吉林将军长顺咨商,在黑龙江镇边军饷下,每年拨银3万两,交吉林机器局代造军火,吉林机器局曾刊用“兼办黑龙江机器制造局关防”,后于1898年停办。 从1884年起,曾制造多种专用设备、工装、配件、工具和通用机具,以供自用,并制成机铸银元成套设备。1887年,造成25吨小火轮一艘。1894年,又造成“康济”小火轮一艘,交水师营使用。此后,还造出炮船8艘。 该局曾在1882年建局初期,试铸成厂平一两银质样币,后又铸成多种银币,1896年获清政府批准大量生产发行。从1896年11月至1899年7月,获盈余银34万余两,为自身发展和武备军调提供了经费补充。 吉林机器局自1881年开办至1899年,共支用银233.95万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