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定仪制也,曰冠服,曰相见礼节,曰国乐,曰军乐,曰王命旗牌,曰印信。 其立军规也,由提督秉公酌拟,呈报北洋大臣核办,轻者记过,重者降级、革职、撤任。其馀不法等事,由提督援引会典雍正元年军规四十条,参酌行之。 其简阅巡防也,逐日小操,按月大操。立冬以后,各舰赴南洋,与南瑞、南琛、开济、镜清、寰泰、保民等舰合操,巡阅江、浙、闽、广沿海要隘,至新加坡以南各岛,保护华商,兼资历练。每逾三年,钦派王大臣与北洋大臣出海校阅,以定赏罚。 水师后路,储备有资,应时取给。船政由本境驻防提督主之。枪砲药弹,收发考验,则总管军火专员主之。兵弁衣粮,因公用费,总管粮饷专员主之。他若学堂专员,测候译书画图专员,医药专员,皆受命于海军部,以专责任。旅顺口大石船坞,及海口操防,特命文武大员董理。其大沽木船坞,海防支应局,旅顺、天津军械局、制造局,旅顺鱼雷营,威海机器厂、养病院,由北洋大臣简员董理,规模略备。 自光绪二十一年海军挫败,所馀南洋各兵舰,新旧大小不齐,仅备巡防之用。后虽复设北洋统领及帮统官,董理海军事宜,名存而已。 福州船厂,同治五年,创于闽浙总督左宗棠、船政大臣沈葆桢。闽县马尾江,距省会四十里,海口六十里。船坞,光绪十三年,创于船政大臣裴廕森,十九年告成。罗星塔距船厂三里,费二千馀万,实为中国海军之基。 其船厂所分隶者:一曰工程处办公所,以洋员领办公所,华员入工程处。 一曰绘事院,承绘船身、船机、锅炉以及镶配等总图、分图,图成,乃按图造船,兼精测算之学。院广六千八百方尺,绘生三十九人。 一曰模厂,专任制造船模、汽鼓模各机件,以及细木雕刻各工。其能力须审图理,谙折算,悉模型奥窍,辨五金冷热涨缩之度。厂广一万五千一百二十方尺,设各种锯机、刨机,各种旋机,凡二十具。工程繁时,匠额一百六十人,恆时四十七人。 一曰铸铁厂,专任船上所需之铸铜铁机件。其能力须谙图理,明算术,仿木模制土模,及鼓铸之时,辨明火候,研考铜铁原质。曾铸成重大铁件达三万斤,铜件达一万斤。厂广二万八千八百馀尺,设铸铜铁大小炉凡十一座,转运重件之将军柱、碾机、风箱、风櫃凡二十三具。工程繁时,匠额一百六十馀人,恆时五十馀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