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兵以镶黄、 正黄、 正白、 正红、 镶白、镶红、正蓝、 镶蓝等八种旗帜为标志。 “旗”本为满族“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兼有掌管军 事、政治、生产三个方面的职能。凡旗人男丁皆可为兵, 平时生产,战时打仗。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八旗各 有旗主,皆为世袭,旗兵为其私有。太祖努尔哈赤初定 旗兵编制,每300人为1牛录,领兵官称牛录额真;5牛录 为1甲□,领兵官称甲□额真;5甲□为1固山,领兵官称 固山额真;共领7500人,是为1旗。以后牛录数量增加,旗 数未变。太宗时增设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至此共有24 旗。入关以后,清廷虽仍沿用以旗统兵的制度,但八旗 兵已成为完全不事生产的军事和政治组织,分为京营八 旗和驻防八旗两种,直属于国家而不再归旗主私有,牛 录、甲□、固山各领兵官也都依次使用佐领、参领、都 统等汉语称谓。京营八旗亦称禁旅八旗,分为郎卫和兵 卫。郎卫是从正黄、正白、镶黄等所谓上三旗的满、蒙 族人中挑选组成的亲军营,负责侍卫皇帝和宫廷,归领 侍卫内大臣统辖。兵卫负责拱卫京师,主力有骁骑、前 锋、护军、步军等营,还有选自各营、装备精良的士兵 组成的健锐营、火器营、虎枪营、神机营等。除骁骑营 归八旗都统直辖外,其余分置总统和统领统率。驻防八 旗,由镶白、正红、正蓝、镶蓝、镶红等所谓下五旗担 任,分驻全国冲要城镇,以畿辅、东北、内蒙古为最多, 作为镇慑地方的武力,分由各地将军、都统、城守尉统 率。八旗兵为世兵制,在16岁以上的八旗男性子弟中挑 选。“余丁”和不满16岁的“幼丁”,可以挑补为养育 兵,即预备兵。 (责任编辑:admin) |